主权从那里来?什么是国际承认?
主权不可侵犯=(距离+实力=征服成本大于收益);
主权=国际承认=谁主张谁维护;
信仰基督教不是避免殖民主义侵犯的护身符;
利比亚战争依然纠葛于一个国际法的法理难题,"假如主权不可侵犯,那么主权的代理人(执政)的合法性的根据是什么?","假如人权高于主权,那么如何解释主权不可侵犯"?这些问题归根到底是同一个问题,仍然是主权之源。即,到底是主权派生自人权;还是君权神授于某些代理人。回答这个问题,可以从现实和历史中,先回答一个反问:如果没有加入联合国,是否主权就不复存在?
今天的主权体,都知道要得到"国际承认"。所谓的国际承认大概是指"联合国承认"。如果有点记忆的话,大概知道PRChina自1950-1973,是一个联合国不承认的政治实体.同样(1973年――?)的台湾也是联合国没有承认的政治实体。如果说这些联合国不予承认的实体是"非法"的,是否向其任意发动战争,就是合法的?这些政治实体的存在,是靠别人"承认",还是它们本身维护主权的能力?
在欧洲开始向世界扩张时,欧洲的"联合国"大致就是基督教国家,也只有被教皇认同的"国家"才算是基督教社会中的一员。欧洲针对教皇申明王朝权力的国王革命,革的是教皇在自已领土上的特权的命,但在欧洲国际关系上,教皇至少相当于一百来个联合国秘书长,得罪不起的。因此欧洲人在地图上分割非洲和美洲,欧洲人认为是欧洲内部的事,除非打交道的是一个基督教国家。
另一种情况就是当地政治力量足以主权自卫,如中国、日本和土耳其。"如无实力,不要引入主权 and 如无教皇惹麻烦,不要引入主权"。因此所谓主权合法得神圣不可侵犯,大概是(距离+实力=征服成本)的因素,令并吞侵犯不太划算。中国之愚昧落后而能保住"半殖民地",估计与(距离+实力)都有点关系;印度不幸近了点,土耳其看来是真的挺强大。日本的距离是一个因素,另外,奇迹?
但是信仰基督教也并非是逃脱殖民主义侵害的护身符。爱尔兰也是一个原装古版的基督教社会,却在17世纪沦为英国的殖民地。原因在于爱尔兰是加尔文的基督教,而英国则与加尔文教派的教主国西班牙对敌。爱尔兰作为大英帝国的殖民地,其地位之低下,可以从1845-1850年的大饥荒时,英国舆论引用圣经"堕落者当遭遇饥荒",基本上是袖手旁观,甚至是幸灾乐祸。
可见在基督教沙文主义的威胁下,改信基督教并不能防身健体。自卫的能力让西方民族主义列强当你一回事,后进社会才能在欧洲列强的扩张面前,避免成为受西方正义保护下的殖民地的命运。这种格局,一直到美国把欧洲列强打得落花流水土崩瓦解,联合国才多少算是那么回事。尽管美国在北美扩张的初期,同样持对印第安人"文明教化"的立场;――>称美国灭绝印第安人是不合史实的。
如果不是美帝国主义坏了欧洲列强的人道主义大计,今天估计就不是什么联合国会议了,而是欧洲大国贵族人士的家庭聚会里,协量利比亚刁民不服教化了,该吊死多少异教徒。美国能用多元文化的眼光看世界,承认了世界文明的多元化;将其他文明社群的主权体,多少放在平等协商的水平上;只要美国军队派出去要花钱,美国人都懒得去保护别人的人权。抛弃唯信仰论,不能不说是欧美文明本身的进步。
但是美国自两次世界大战起,对欧洲人道主义正义的破坏,完全是基于美帝国主义本身的实力的。这样就又构成了另一个问题,美国承认的就是"国际承认"的,美国不承认的就是朝不保夕的。在美国不承认,甚至美国不感冒的地区,对于联合国参盟国特别是对强国而言,确实就是处于主权开放的状态,仍然是谁主张谁维护,打下来的就不是独立的,能独立的就是打不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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