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男女不平等的历史,是指父权社会;
从来没有真实的"男女不平等";
"男女不平等"是女性角色对父权社会的个体感受;
基督教的男女平等,特指"女性有限继承权";
在世界各国传统文化的父权家庭中,伦理上的妇女地位与子女相当,是夫权(相当于父权)的附属品。但由于成年妇女的自我维护能力远较儿童为强,而且一般都有父母娘家的潜在支援,因此尽管理论上儿子的地位比寡母高(象儒家理教称"夫死从子"),但实际上由于孝理(汉朝一般是"父死从母")和现实经济可选的方案,尽管妇女一般不能作为继承人,但在父权治下的地位比未成年的子女要高。
所谓男女不平等,主要是指父权的存在,而不是今天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者所称的"大男子主义"。真正享有父权的男性家主(今天称家长)即使在父权社会中也只是"一小撮"。今天被指责为大男子主义者的,大部分是真正的男女平等的人权观念者。象笔者反对的,仅仅是基于人道主义理由的"向妇女倾斜";因为那意味着母权(母系)或是对父权制度的确认,相应地要求对妇女,持有更多的人道主义。
今天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者的所谓"妇女解放""女权运动"的潜台词,就是"男女天生就是不平等的";被指责为"大男子主义"的,反而大部分是真正的平等观念者,是传统文化在权力角色的混乱逻辑下,很奇怪的角色倒置。尽管确实有一部分"大男子主义"的观念,就是传统的父权和夫权观念。因此从"男女平均"的角度所作的哲学争论,是只能为民主进程添乱的口水仗,而且的确普遍性左倾。
即使是从历史的角度上看,男女所谓的不平等,只是体现在历史上存在过"父权"而没有"母权",当然也没有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所声称的所谓"母系氏族阶段",——>那是宗教和哲学主义信仰者的文学产物,而不是人类社会经过的历程。"曾有父权而从无母权"的原因也是生理性的,因为女性主要负责生育,男性负责家庭收入之故。在前资本主义时期,这样的组合的竞争效率是最高的。
撇除"历史上存在过父权而没有母权","皇帝总是男的多"这些所谓的"不平等"以外,即使是在历史父权社会,男女也没有更多的不平等。妇女确实是父亲和丈夫的附属品,但子女的地位与之相同。妇女的确是没有继承权的,但除了长子以外,其他子女也没有继承权。妇女的地位并非特别地低下。真正存在男女差异的是印度教,亡夫的遗妻没有继承权而成为累赘,就用信仰的名义,把寡妇烧死!
基督教社会的特点在于当缺乏男嗣继承人的时侯,如果没有男丁,女儿被认为是合法的潜在继承人。如果完全绝嗣,寡妇也被认为是合法的继承人。追根溯源来自于拜占庭东罗马时代的计划生育太出色,帝位继承人经常男丁短缺之故。妇女在基督教的"拨高地位"是以基督教会的名义作权威的解释,相应的交换代价是,没有继承人的财产收归教会所有,贵族爵位就常常被君主收回。
对教会和君主来说,以"男女平等"的名义,让寡妇继位而扩充自已的势力,是无本生利的好买卖。法国东南富庶的阿基坦地区曾盛极一时的勃艮底王室,就是这样被波旁王朝"无本兼并"。西班牙也是通过同样的方式合并了阿拉贡和卡斯蒂亚后诞生。但对于有竞争潜力的贵族来说,皇帝死后传给女儿就可能导致战争。奥地利女皇玛丽亚特丽莎(MT)继位后,就导致了大规模的战争和奥匈帝国的诞生。
因此所谓男女不平等,只不过是父权社会在女性角度上的切身感受;本质上是并不存在针对女性的"男女不平等"。妇女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但不是唯一的受害者,也不是主要的受害者。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一般是因为家庭破裂危机中,因为"一夫一妻"的婚姻限制,妇女拒绝离婚,或者丈夫经济环境恶化,总之妇女成为夫权的累赘又甩不掉时,就可能发生家庭暴力。典型如俄国东正教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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