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社会都有极端分子,但都不是社会问题的关键;
"极端分子"如烟如雾,关键在社会中庸对极端的利用;
传统公有制社会的中庸,因为缺乏先验的科学法则;
中庸之道不能识别极端,衡平法则鼓励了极端言行;
笔者的博文偶尔提到马恩毛左,有些人就以为,笔者针对的是乌有之乡这些人。试问当家长指着等绞死的罪犯教训孩子:"小心做人,别象他们(罪犯)那样",到底是针对孩子呢,还是针对罪犯呢?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利益博弈中,乌有之乡这些马恩毛左是一座鲜明的,代表了最邪恶方向的航标;提示一些自以为不缺信仰的怪胎民主派"不要向毛左那样!",是针对乌有之乡,还是针对怪胎呢?
稍稍回顾一下"愚民公害的金字塔",如果得出这一逻辑结论是正确的,那么所谓极端分子如毛左辈,尽管引人注目,但真正构成社会威胁的,却是数量大得多的"极端者的下层金字塔"的"中间派" 。假如不是这样"中间派"对极端行为纵容,极端顶多是个问题,不会是个大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社会没有极端分子,世界上也没有一个社会的极端分子,可以构成真正的社会问题。可以视为社会学的公理。
由于"极端的个体"在公共意义上必须得到"公共的接纳"——>准确地说是"利用"。这本身就否定了极端分子,具备公共威胁的可能性;除非有些人要利用极端分子,象利用郑民生周克华,利用毛左,利用愤青……,极端分子才能借以危害社会;实际上接纳了极端分子的"中庸者"却从来认为自已是中间派!事实上,专制社会盛行"中庸之道"并非东方特色,是东西方所有公有制传统的常见现象。
即以老人牌为主体的毛左来说,他们当中的所有人!可以说是所有人,并不认为自已是极端的。除极少数如张红娘这样的政治白痴以外,绝大部分毛左并不主张回到文革,尽管他们对于重庆这样的现实复辟的文革,完全缺乏免疫力;他们对毛主席也是抱着"全盘披露毛的错误,超出了(毛左)理智所能承受的底红"(《人民真理报》)。这些观点的背后显然是基于中庸的原则,而不是面对客观的事实。
真正无惧复辟文革的,反而是少数青春牌的左棍。不是因为这些人"勇敢",仅仅因为既醉心于革命,对文革又不了解,拌上一点青春型白痴的"逆反"!这些青春牌左棍的思想核心未必体会中庸,但是他们作为极左之极端,却常常可以换得中庸分子"中庸的妥协",自以为"极左愤青者,奇货可居也!"。如果没有这些所谓中间分子的纵容,如果人人对青春牌左棍棒喝,可以挽救多少青春白痴的生命?
人人都似乎反对的,又仿佛无处不在的极端分子,真的试问"谁是极端分子",反而个个以为自已是中间派!甚至连笔者自已,个个是持个体价值观(即我的判断我作主),反对以革命建构的手段,暴力改变目前看似不公平的社会;却仍然被一些明明是赤条条的左棍,——>他们居然声称自已是"中左或中右",——>把笔者攻击为"极右"!极端分子似有实无,似无实有,恐怕就是所谓的"极端"了。
所谓极端分子差不多就是"阶级敌人""共济会"那样的阴谋论式的烟雾。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的社会,极端的言行都很容易遭到普遍的反感和抵制。即使是如薄主教这样的红色贵族血统!他的唱红打黑,如果刮去他自已政治投资的吹打手,在东方舆论中也是势单力孤,何况是其他的极端分子呢?真正有麻醉性的,恰恰是那些很容易被中庸法则接纳的"中左,中右"的,迎合民粹的似是非而的乌托邦!
"极端"甚至可以看作是"中庸"的催生!因为中庸是在不具备先验的科学衡量法则,同时又没有更高级的权威真理标准(领导没发话!)时各打五十大板!这样就鼓励了一些看透了中庸游戏规则的精明鬼,以"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杀一个人是谋杀,杀死六千万就是英雄"的博弈投机,行极端之事,而从中庸的平衡中获取好处。如果没有先验的衡量,价取平均的衡平法则,等同对极端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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