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5日星期日

中国必然是内斗和自相残杀的内耗型社会

"杀鸡儆猴的法家原则"和"扩大镇压(革命)的肃反原则"的必要性;
任何公有制的当权派,都必定是镇压和恐吓绝大多数时的"一小撮";
短缺导致公有制的"统治者 vs 被镇压多数"的剪刀差的扩大;
越来越广泛的镇压需要,"敌人目标"越来越模糊,越来越不可能锁定

 

"杀鸡儆猴的法家原则"和"扩大镇压(革命)的肃反原则"在任何公有制的氛围之中,将是任何政治的必然。原因就在于,当公有制将私有权益,过分地集中到"中央"(即集权)时,女人法则也就成为公有制博弈的唯一可行的方法论,——>由于个体意识主权的客观存在,运用着女人法则的"派别,个人"必定是无限多的。为平息女人法则的争抢,公有制帝国必定强调"洗脑,有信仰,某国梦,集体主义,统一思想……",但必然是徒劳的,因为个体意识主权的彼此差异是客观的;结果无非是女人法则们,不断地更换借口罢了

因此女人法则中的任何一派当权,所需要"忽悠,镇压,肃反"的"他方派别"都是无限多的,任何当权(派)都只是一小撮。受制于公有制体制不可克服的客观的短缺,当权者无论如何天下为公,出发点是好的,共产主义的三个许愿都是必定无法满足,也就意味着"忽悠(宣传),镇压,肃反"是社会主义必定永远不变的主题曲。此即所谓"(搞社会主义,就只好)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也意味着对于任何公有制的当权者的政策而言,他们的政治本身,从来不可能致力"经济",阶级斗争必定耗去其,至少接近全部的精力。
ps1:朝鲜和毛帝国,内耗的阶级斗争所耗者,肯定超过100%的财力,国家因此益显穷弱和离散,内耗也就不得不越发激烈

对于任何当权者来说,如果不能够广泛镇压,那么忽悠(宣传)就肯定成为"意识形态的制高点"之《聋子的较量》,目的如果不是安抚着尽可能多数的敌对者,使之保持中立;就是帝国开始对"一小撮恶劣者"行使"杀鸡儆猴的法家原则"时,尽可能地让这些敌对者感到恐惧。因此"杀鸡儆猴的法家原则"的根本目的,在于恐吓性的忽悠,这也是公有制的"法制"不可能采用"默认权益归于个体(这样就不是公有制了)"的民主法治的原因。因为法治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自主契约的约法环境,法家的目的是为了恐吓目的的忽悠
ps2:这将意味着,"加强宣传"将是"镇压即将到来"的前奏,因为宣传必定无效
法家排斥了"默认权益归于个体(无罪推论)",因此法家无论看似多么坚决,都不可能精准地镇压于准确的敌对对象,
只能满足于严刑峻法的杀鸡儆猴,从而为不满意的反抗"提高了违法的成本",这也是恐吓为目的的镇压,必须配合广泛的宣传的原因。但是其最成功的效果,无非是增加了"反抗的预期成本";如果经济形势恶化,则预期死亡的代价,就可能超过"反抗的预期成本",镇压的不(可能)精确,进一步"分摊了反抗的预期成本",当时导致更广泛的"预期反抗成功"的冒险效益,此成本剪刀差也就必定走到尽头

因此任何公有制的当权者,最终都会面临一个尴尬的,随经济环境(受客观短缺压制的)恶化而恶化的结局:越来越广泛的(忽悠+(法家)恐吓)也无效的反抗,需要越来越广泛的镇压,而需要被镇压的对象,就越来越模糊,越不可能被准确锁定。当公有制社会的经济处境还比较缓和时,这种矛盾还相对缓和,实际上是人心本来思稳,只要还有可能,都愿意看看经济环境是否会好转。毕竟造反的风险成本相对高;但是当生存环境(不可避免地)转为恶劣时,公有制的当权者,除了广泛镇压以外,别无他法,直到政治破产为止
ps:如秦二世,隋炀帝等换代时的动荡,原因就在于"形势改善的预期遭到重挫",与当事人的二代表现,关系不算大

更麻烦的是,任何公有制的当权派,当他们不得不转而求助于"广泛镇压"时,也是他们的政治成本(一般表现为稳定的,民众反抗不会因之而激化的)财税破产告馨的时侯。对此剪刀差的预期,会导致公有制的当权者,——>如君主制,其极端的组织就是"当权的总体党",会在剪刀差合拢以前,预先转入广泛的镇压轨道,——>但敌对的目标却是不明确的和不可能锁定!结果只能是"扩大镇压(革命)的肃反原则",既是斩草除根,同时也是成社群的灭绝(如犹太人,古拉格群岛),增加恐吓的效果。最终就是20世纪总体党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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