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0日星期六

国际法不审判个人和失败的国家

美英法的干涉理由是“保护平民”,不是“反独裁”;
国际法院的司法程序,明文不对主权辖内个人审判!
反人类罪指控下干涉内战,相当于取缔主权;
“失败的国家”以“反人类罪”被判“主权死刑”;
废除“失败的主权”就必须担负起原有的主权责任,而且不能失败;

 

国际法院的司法程序,明文不对主权辖内个人审判!除非涉及国际战争之中的犯罪,或该主权本身被否决。象纳粹,实际上是作为主权间争端一方的“主权犯罪代言人”而被审判。前者也是后者“主权被否决”的一种表现。因此审批战胜国的领导人的“反人类罪”,历史上从来没有真正上演过。

当一国主权被否定时,相当于国际社会(如联合国)接管一国的内政。因此海牙法庭,如果越过联合国指控某一国的领导人“独裁,反人类罪”等等,法理上是不成立的。更不能援之为干涉他国政治的依据。如果利比亚是统一的,利比亚国内任何犯罪,都是利比亚主权内的司法内政;除非联合国托管利比亚主权。

除非利比亚分裂,国际法庭根本上没有介入卡扎菲任何犯罪指控的权力。科索沃战争后对米洛舍维奇等的通缉和审叛,是由于波黑独立后,作为波黑等的主权体,起诉塞尔维亚前领导人,并有波黑强奸营地(将波黑妇女掠作慰安妇,并强迫受孕)和斯雷布雷尼察大屠杀等的人证物证,指控方才成立。如果波黑不是独立,则与卢旺达大屠杀的审判一样被视为内政,由国内司法完成。
反人类罪的指控,就是联合国建立禁飞区,甚至允许轰炸如南斯拉夫的理据,也是今天美英法干涉利比亚的根据。但如果仅仅是执行“打人任务”,结果令如利比亚的国内处境反而恶化了,那么干涉者如美英法本身,就是犯了更严重的反人类罪或称侵略。因此,目前美英法的口径是干涉利比亚是“保护平民”,不是因为卡扎菲独裁;否则就等于承认非法入侵。

此间关系是中国很多民粹斗士们没有搞清楚的,却跑去道德声讨卡扎菲40年独裁很缺德,尽管老卡的确缺德。但由于卡扎菲实际上没有如传说中的“屠杀和平示威”,因此美英法就在了“阻止卡扎菲反人类的意图犯罪”,而要将卡扎菲“绳之于法”。这样美英法自已就成了国际“独裁”,尽管未必缺德。国际社会是先感受到美英法的独裁的寒意,还是感受到卡扎菲独裁的威胁,难说着呢!

今天的反人类罪,正如其英文原名所称,人道主义意义标准上的罪名,是不需要人权意义上的苦主的;同时未征求该国国民的同意,而是假定该国国民无法表达反抗意见的情况下,由第三方力量加以干涉“拯救人类”。这种干涉的本质,实际上是完全否定了被干涉国家的主权的合法性,国际社会可以合法颠覆之,是不需要被干涉的国家同意的;也不关心其感想,反抗被视为拥护独裁的,不可信的。

因此“主权失效”反人类罪可能成立的前提条件。这些被指控为“国际社会合法干涉”,中世纪被称为“开除出教”,从而允许任何强权攻击的开放的主权状态;现在对此类国家所作的假定上的描述,就称之为“失败的国家”或者说“已经死亡的主权”这,至少是“应该死亡的主权”。因此“失败的国家”与“死亡的主权”和“反人类罪”是等效的,是第三方认定的;正义在此,危险在此,邪恶同样在此。

如果没有被指控反人类罪,则无论这些国家看上去是多么穷,多么不合乎外界的社会习惯(美国称生活方式),都不成为干涉的理由,否则就符合现代意义上称为侵略的主权行为的所有条件。显然第三方“指控反人类罪,disable任何指定的主权”,相当于现实社会中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这一权力要有效,而非流于道德化罪名,就必须具有贯彻权力的“武力”,足以将“被判死刑的主权政体”消灭。

对“失败的国家”的干涉,也等价于全面负担起被干涉国家国民的命运,至少不能让被干涉国家的处境,较之“失败国家”时更糟。为了免除此责任,象希特勒就发明了“劣特民族”,希腊罗马时称被攻击者为“野蛮人”,以示生杀予夺的绝对国际权力而无须承担后果。现代西方为了与希特勒的形象有所不同,意味着干涉不能止于“推翻独裁者”,不能让生存环境更糟,还不能使用新的独裁手段。挺难!

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

谁主张谁维护

法律是覆盖主权成员的契约;民主的法律不能保证民主;
(司法=解释法律+执行法律)的权力,同样可以成为绝对的权力;
司法的权力同样必须经国民主权原理监督

当利比亚战争爆发以来,除了部分人士健康状况不佳地又恰巧没电以外,舆论的窗口罕见地放开了对主权高于人权,还是人权高于主权的争论。尽管仍有一些文章贴子遇难,但总体上已经足够对此完成讨论的空间。因此笔者抓紧时间介绍了国民主权原理和主权稳定三角原理;同时介绍了作为国民主权原理的逻辑结论的"谁主张谁维护"的法制-法治起点的知识。

这些知识不象哲学道德宗教信仰一样,争论民主是好是坏,也不争论人权好不好;而分析我们自已是否能够从"民主和人权"中,得到属于我们的、由我们自已判断的最大利益;也关乎到在实现民主和人权的过程中,能否避免内战,是否应该尽可能避免内战,如果内战最终不可避免,是否应该尽可能降低内战的损失;如果"独裁者"有意民主改革,社会形态的变化,服从何种经验性的利益规律。

德声讨"独裁者该打"是很容易的,呼吁国际大帝"打黑",呼吁国内权力非法主持正义,也是很容易的;但是这种"呼吁他人绝对的君主权力",难道就是一些人理解中的"民主"吗?如果了解到西方社会之中,也同样有人认为是生活在财富寡头控制着的独裁社会之中,这些人同样呼吁着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向往着朝鲜式的公平制度时,这些人何尝不是同样的思维方式?他们的道德比谁差?

中国是道德信仰分子的重灾区,道德八股文章写了几千年。谁主张谁护,是这些道德高尚的信仰分子们不愿意承认的事实。无论是左中右的信仰分子,这些哲学家都信仰着脱离"个体成本和利益,即自我维护的实力"的公共道德,信仰分子可以用他们的哲学垄断公德的标准,又可以要挟他人的利益,代为维护"公德"标准。幸亏他们绝大多数是无能的,otherwise的几个,就是今天所谓的独裁者

谁主张谁维护的原则,通过交易成本的最优化,让彼此的契约代替了每次交易的角斗。将"诚信"理解为契约利益以外的某种公德,又是这些信仰分子独裁本性的暴露。契约的执行同样依助于缔约双方的"共同主张,共同维护",当然也要立足于"共同的利益",双方才有主观的"护法"意原。不但签署契约是权力,解释契约同样是权力,能够解释契约的垄断权威,同样可以构成了寻租的绝对的君主权力。

如果没有对契约审核和处罚的权力的存在,则契约就不是契约,充其量就是一份所谓"公德"的社会各色人等的修养,比如三字经之类。如果这种契约覆盖的是一个主权社会下所有个体,常常又被称为法律;审核和解释及执法惩罚违约的权力,就构成了司法权。如果司法权基于执法者的道德的,那这位契约就是多余的;直接让道德高�的人"治"坏人就行了。此即所谓独裁社会中,人治胜于法治。

法律之所以不同于普通的双边契约,因法律是多边的契约,法律的司法权的授予,必须经同样的民主程序,授予原法律缔约者共同认同的人员,按法律的标准和确定的程序执法,方才避免"绝对的(司法)权力,构成绝对的腐败"。信仰某个人,某个党,某一国(比如说美国),将绝对的权力授予他们,就不会犯上寻租腐败的人类本私自利的老毛病,试问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信仰?

因此声称联合国之类有没有独裁或者"反人类罪"(旧译"反对人道罪"),是法盲之无知;关键在于独裁和反人类罪的司法权和司法程序,如何确定;是否有相应的法定执法机构,执法过程是否得到监督。一些主张"非法正义"的"反独裁人士",或者"主张道德超越法律的信仰民主的斗士",指望这些家伙"为民主奋斗"有什么好结果,各位不如求上帝保佑,――>中国缺信仰嘛!

民主就是利益,就是你我小民百姓的利益

即使是对敌人,也应该客观公正

利比亚战争对后进社会的民主进程,有灾难性的政治后果;而不是象马克思主义宣称的社会发展史那样,"在世界人民民主大潮的怒涛面前,独裁者簌簌发抖",――>马克思主义们只不过是把用"社会主义浪潮"取代了"民主浪潮";今天所谓"信仰民主道德"的怪胎民主派,拜上帝教们,和马克思主义的思维方式乃至价值观,是殊途同归。无非,是把民主当成了另一种无私的意识形态

利比亚战争是国际民主进程的倒退,就如同天朝内部黑律师打黑案造成民主法治的倒退一样,尽管很多人会以为,"非法打倒了又一个坏人,让其他坏人惶惶不可终日"。事实上"个人的人权环境"与国际联军打黑之间,还有一堵称为"主权"的铜墙铁壁;越是极权大国,其独裁反应堆的防护罩就越是坚固厚实。结果就恰好相反,国际上越是非法打黑,主权内的民主越是恶化。

想想看,如果欧美联军对付一个裁军只剩下四五万人的利比亚,也是半汤半水骑虎难下,试问多一个利比亚,或者是庞大十倍的伊朗时,能对付下来吗?更大几十倍的恐龙呢?拜上帝教臆想中的"独裁者簌簌发抖"会发生吗?相反,当利比亚打黑带来国际上一丝寒意时,那层叫主权的装甲,是否收得更紧一点呢?手机没电的人士,身子忽然不爽了,是偶然的吗?

在笔者看来,国际打黑的寒意没有让传统帝国发抖,反而是笔者簌簌发抖了。大概,笔者就是拜上帝教眼中的"独裁者"吧?利比亚战争,可能给中国的怪胎民主派们,上了一课。让他们知道,民主绝对不是什么信仰和道德,否则这种民主,只不过是法西斯极权的另一种名称。民主就是利益,就是你我小民百姓的利益。民主法治并不在于惩罚每一个罪犯,而在于保证每一个被惩罚的罪犯都是"依法"。

拜上帝教和怪胎民主派们,是以文革式的厚黑同盟,"支持美英法",而将质疑美英法行动的合法性,等同于"支持卡扎菲"。民主和美国会"为民作主",甚至"美国有为民作主的义务",有着根本性的区别。联合国"反人类罪"的条款不去谈它,试问司法的权力归谁?程序如何?难道信仰"美国为各国作主"?因为"西方的道德更高尚?""西方信仰基督教?"――>这就是殖民主义!

信仰分子一面声称要监督政府;却又会将批评美国滥用权力,以为是"政治立场不正确"了。这就是"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的国家"!又象科特迪瓦内战,法国站在进攻一方,进攻在巴博自已地盘上,巴博自已的民众占大多数的阿比让;却声称是"解除巴博对(自已支持者的)平民的威胁",更是古怪的法式民主的法国逻辑。比方说,假如法国领袖发疯了,谁去监督它呢?

无论是拜上帝教的传统,还是马克思主义的宣传,都是将敌人视作不可理喻的顽固,而事实上,真正不可理喻的,却是这些自以为代表了民主正义的信仰人士。基督教传统中的教诲,"爱你的敌人",恐怕这些拜上帝教信徒,早就忘得一干二净,或者以为迂腐。(其实笔者也觉得那话挺迂腐的)。敌人不需要真的爱,但也不应该偏见性的恨。基督教传统可以理解为,即使是对敌人,也应该保持公正

消灭敌人固然常常是不得不保留的最终方案,但与敌人沟通,将敌人变成朋友,也是消灭敌人的一种方式。同样,指出朋友的错误,更是让朋友不致于成为敌人的必要手段。连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都可以批评美国的利比亚战争决策,拜上帝教们,却把对美国的错误的批评,视同背叛民主的立场。试问,是谁背叛了民主?如果民主就是"政治正确的站队",那么最民主的就是文革,而不是美国的制度。

AnyWay,拜上帝教等人众信仰内战是不可避免的,请问和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有什么不同,请问和毛左的阶级斗争观念有什么不同?请问与马克思主义和毛左们,信仰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有什么不同?当你信仰somebody肯定是你的敌人时,那东西就算为生存计,都会成为你的敌人。内战也许并非一个国家的命运,而是一些脑残革命家的选择。这是利比亚事件,向全世界发生的红色的警告。

利比亚反对派最精明的严重错误

利比亚反对派最精明的严重错误
反对派编造了飞机大炮凶残镇压和平请愿的童话故事

班加西的反对派犯的错误比卡扎菲多。无论是从推翻卡扎菲,或者班加西独立为目的而论,"挑起内战"本身是反对派的人权,谈不上错误。错误仅仅在于,反对派本身没有能力承受内战,班加西的民众,未必真的喜欢内战。反对派的组织劣势和军事劣势是显而易见的,这是很多人士对其寄予同情的重要原因。但是既然是如此劣势,为什么主动寻求内战呢?反对派真的进行了大规模的和平示威在先吗?

按中国在利比亚打工返国的人士称,2月16日的示威,是双边的,有支持卡扎菲的,也有声称反对腐败的;――>并非反对卡扎菲!16日发生了非枪械性的冲突,有数十人受伤。2月17日的愤怒日是预定的,目的是记念2007年示威被镇压时死亡的18名遇难者。无论是卡扎菲政府,还是班加西的反对派对此都预有准备。冲突到骚乱再成为内战,也就在2月17日的短短几个小时开始。

即使是在今天多方采访的综合来看,2月17日的愤怒日,也有很多版本,有的黎波里的,也有班加西的。仅在班加西一地,笔者就阅有"几百人要求释放被捕律师","直接进攻卡蒂亚军营"等四五种版本;而且都是国际记者访谈。因此很可能是多处同时出现了不同借口的游行,示威,攻击警察局和市政直到军营。联系方式是部落关系为纽带,通过互联网,在短短两周内发起的。

2月16-23日之间的经过,似乎说明"内战的选择"是对的。卡扎菲政权"不堪示威",示威群众在今天声称死亡近万人后,(前述,已经被否定),顺利占领了整个班加西。骚乱或者说利比亚政府的失控,迅速漫延到的黎波里近郊的扎维依地区,直到更西部。似乎说明利比亚政府可能确实有开枪,但在"失守"前,根本没有大规模的镇压,事实上是大范围的穷于应付。

扎菲没有大规模镇压反对派的说法,镇压的武器不是飞机大炮,甚至主要武器也不是枪枝,而是驱散用的棍棒。不但被俄罗斯证实,目前也被反对派证实。利比亚内战开始后到4月初,反对派方面共约两万人。如果卡扎菲真的镇压中杀了成千上万的人,那么大概至少一万人以上,死了两次。卡扎菲的军队死亡人数,按目前反对派和北约的战绩看,也在一万人以上。

其实海牙国际法庭拿到的"起诉卡扎菲"的证据,更接近于是卡扎菲没有屠杀意向的证据。按此证据,卡扎菲确实打算弹压预期中2月17日的示威,但下令先用橡胶子弹。这说明卡扎菲希望尽可能减少伤亡。事实上反对派在2月底的口径,也是镇压中死亡达450人,不知怎么就变成了成千上万人在示威中被杀。这种渲染越厉害,故事就越不可信。

更何况可以证实的是(中国侨民的民间描述),卡扎菲前一天释放了一百多名反对卡扎菲的班加西部落的武装人员,更说明卡扎菲打算息事宁人。所以evidences指向一个情节:反对派编造了飞机大炮凶残镇压和平请愿的童话故事。这个故事如果不能补充新的证据,是缺乏说服力的。因为就算是要对示威大屠杀,最好的武器是简易的冲锋枪!飞机大炮的情节,等于说,所谓的屠杀发生在战斗之中。

不能证明卡扎菲"屠杀"的故事,是反对派最精明的一个错误。精明之处在于这是一个西方社会舆论愿意听的故事,甚至在一段时间里,不愿意去分辩其中的真伪。错误之处,故事毕竟是故事,一旦故事穿帮,北约的干涉,阿盟的表态就完全失去了合法性;反而证明了卡扎菲政权"执法"的合法性,因为反对派用虚假的故事,诱使外界干涉本国内政;从而令反对派在本国,比卡扎菲更早失去合法性

反对派的第二个错误,是在3月10日以前卡扎菲在反叛四起缺乏执政信心时,过分乐观地判断了局势,犯了与卡扎菲"逐屋搜果"同样的错误,声称要严惩卡扎菲和他的支持者,――>即清算其核心部落。等到卡扎菲已经完全扭转了局势,才说"卡扎菲如果三天之内投降逃难,免予起诉",太迟了,也太虚伪了。反对派的第三个错误是重复了第二个错误,在北约突袭开始后,过分低估了卡扎菲的恢复能力。

阿拉伯君主制必死无疑

是阿盟要打卡扎菲,还是卡塔尔
卡扎菲古怪的原因,卡扎菲并不疯狂;
阿拉伯的"国共两党"卡塔尔和卡扎菲;
卡塔尔是开明专制的城邦政体;



对阿盟内情的了解,更令人有疑问,阿盟的立场,到底是阿拉伯联盟的立场,还是卡塔尔政府的立场?在阿拉伯之春中,受卡塔尔政府控制的半岛电视台,起到了非常重要的舆论煽动的作用,素材裁取看来,远不能称之为中立。今天所谓卡扎菲和穆巴拉克等的传说,如果细细回溯,会发现几乎全部是半岛电视台的故事。卡塔尔本身是埃米尔君主国,在阿拉伯社会中是最开明自由的国家,受美国的庇护。

阿拉伯之春,大致也可以称为卡塔尔之春,半岛电视台之春。尽管实际上是第三方的外界报道,因其是阿拉伯人的媒体,就象西方看台湾作的中国报道一样,总让人感到有内幕新闻的错觉。很难评价卡塔尔的埃米尔,到底是什么打算。阿拉伯社会民主化,当然也是一件好事。但是编造故事鼓动内乱,诱使西方干涉,以为可以借外力永久改变阿拉伯社会的平衡,后果如何,难以乐观。

在明白了阿盟、卡塔尔和半岛电视台的角色后,也就大致上可以和天朝的内外舆论和政治格局挂钩,相比对比东方社会和阿拉伯社会的异同。从摩洛哥到伊拉克的阿盟(阿拉伯社会),大致相当于辛亥后所设想的那种"联省自治"的松散邦联。联合国其实也是类似的邦联。沙特阿拉伯就是由奥斯曼的四个贫困的沙漠省份联合而成。"联省自治"的松散邦联的缺点,就是联合国法理上的缺陷

在联邦治权的分布上符合国民主权原理的地区分治,而在各"省(邦)"以内,则内政不得干涉,并承继了早期政体的集权模式。因此在"省内"就陷于主权三角原理,不是专制就是内战。这一特点,甚至在"孙陈内讧的东征"中,以及民初的"军阀混战"之中,就有所表现。尽管北方所谓省际混战,烈度远远低于自孙蒋东征开始的内战,远远低于后来的北伐战争和一连串的内战。

阿拉伯社会也与民初一样,督军变成草头王,从而变成了一系列的君主国的联盟。卡扎菲是推翻了利比亚的草头王伊尔比德王朝,却没有称王,向毛东斯大林们学习,要皇帝的实权不要皇帝的名义,此举颠覆了阿拉伯君主草头王传统,也颠覆了西方民主的正义观。卡塔法小部落"抢占高位"也令国内政治呈现不稳定的格局。这样内外的政治不稳定性,就塑造了古怪的卡扎菲

至于社会主义草头王,是否比阿拉伯传统的草头王更进步一点点,那是社会主义是否有先进性的问题,此处不表。(笑笑)。由此可知卡扎菲之怪异,是有阿拉伯社会政治实体的先天性缺陷所致。卡扎菲古怪但并不疯狂。现在看来,卡扎菲一直向中国和苏联学习,先是学了毛主席搞文革,又学了邓同志搞改革,最后连六十四日的招式也学会了。卡塔尔扮演了在这个阿盟中,另一个离经叛道的新潮角色。

卡塔尔不象沙特阿拉伯那样依赖伊斯兰教,维护着省长世袭的草头王君位。原因可能是因为,卡塔尔的石油在海湾是"贫油国",而成为君主富豪们的消费集散地。卡塔尔向西方民主的看护模式靠拢。作为一个城市国家,卡塔尔的政权模式类似于希腊罗马时代的僭主-国民议会制度,类似于帕加马王国。该王国王室后来将王国赠与罗马,成为罗马的亚细亚行省,换取国民议会等上层人士成为罗马公民。

卡塔尔与利比亚在阿拉伯联盟中的角色,类似于辛亥革命后,是武力统一的孙中山(卡扎菲),还是民主联邦的(?)的对台戏。特别是"邓式改革"后的利比亚,实际上非常类似于卡塔尔,两国在阿拉伯社会,是非常近似的"两兄弟"。但是就后君主制的阿拉伯应该走向何方,这两国就构成了"国共两党"。他们能够先行对杀,大概也等于说,双方都默认君主制不值忧虑,阿拉伯君主制必死无疑

2011年4月14日星期四

利比亚战争墙头草的尴尬和阿盟的手腕

2-3月之间的利比亚,墙头草们的尴尬
国际政治的两面派;一马当先的萨科齐;
阿拉伯联盟的政治手腕
;诡异的1973号决议

 

3月上旬是影响西方干涉利比亚的关键时期。此时反对派在表面上“占领”了大部分城市,造成了卡扎菲即将下台的强烈预期,部分卡扎菲军队和部落,可能是骑墙,可能是正义,可能是对部落的忠诚,宣布脱离卡扎菲,可以认为,此时脱离卡扎菲的利比亚人,大概有原版起义者,被裹挟的人民群众,和“宣布起义”的“黎元洪”等;以及基地组织。

2-3月间真实的局势却是,卡扎菲完成了武装动员,开始事实上军事反攻;而反对派是一团散沙,毫无战斗力;也毫无政治组织能力。所谓的占领,就是在原政府大楼废墟中摆桌子搓麻将。(此乃形容)。想象中的和事实上的矛盾进程相交,就出现了法国承认,联合国代表遥感哭诉,阿盟声讨,不明局势的军队和部落倒戈,等等众生相。其实怪不得这些墙头草,谁会想到卡扎菲居然不肯乖乖受死哟?

当卡扎菲忽然“反败为胜”时,东西方的墙头草们就太尴尬了,特别是那些身家还在利比亚,部落同胞正与卡扎菲对打的代表们,一时间骑虎难下。卡扎菲也如1986年那趟一样,发狠话严惩叛乱分子。笔者倒是挺感兴趣,25年前卡扎菲是不是真的在班加西大屠杀?如果有的话,那么美英法的越权干涉的“惩罚意图犯罪”的色彩就会弱得多。但估计是没有的,否则美英法早就拿出来炒卖了。

3月中旬是一个反对派挨打,联合国吵架的时期。正常情况下,此时提交的禁飞区议案,肯定会让中国俄国给否决掉,而且甚至连欧盟中也不乏反对者。禁飞区不大可能通过,更遑论军事干涉。反正是不能通过的,美英法等正义人士大可以发扬遥感灾难式的义愤,反正是不用真的动刀枪。谁知道此时跳出来一个阿盟,用阿拉伯同胞的名义强调了阿拉伯人的灾难遥感能力和正义感,1973号决议通过了!

3月19日阿盟的声明对于促使1973号决议通过,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阿盟的表态是美英法越权的底气,放松了对阿拉伯民族主义的戒心。阿盟的表态也是中俄放弃质询1973决议案中的疑问条款的原因,以免开罪阿拉伯社会。有毛左们出于反政府的目的,指责中国没有否决该协议乃是卖国,是不公正的。中国第一不可能干预万里之外的利比亚,回护万里之外的利益;第三不能代替利比亚成众矢之的。

阿盟的声明给国际社会一种错觉,那就是利比亚事件是阿拉伯人的内部事务,有请西方助拳恢复秩序,实际效果相当于阿盟否定了利比亚的国家主权的合法性。但卡扎菲与阿盟结下梁子,目前已经广为人知;除了道德上的支持,阿盟也没有主宰利比亚主权的授权。阿盟没有更强的能力,对利比亚国内形势作出调查,对利比亚的国内状况,甚至比西方更不了解。

阿盟的声明是利比亚事件中最诡异的环节。类似于村广播站长忽然呼吁乡派出所,要求把一家正在吵架打闹的家长抓起来,说村里人一致决定,这家伙历来太坏,没有资格当家长。这个叫卡扎菲的家伙是不是很坏,外人无从得证。但村里人一致决定,就立刻付之司法执行,事后想想才发现,“他们有这权力吗?”。此事荒唐之极,尽管内幕难知,但难以相信,是美英法教唆阿盟当这趟道德圣人的。

事后看起来,阿拉伯联盟实际上是假公济私,借北约的人道主义招牌,清理不遵阿拉伯传统的卡扎菲这颗疮!等国际社会回过神来,才发现阿盟的正义声明,原来是没有存款的慷慨支票。忽悠自由,脑残有罪;北约如果不承认是罪犯,就等于承认是脑残。而将北约的前因后行连续起来,看来是早就看卡扎菲不顺眼。一看有群众大声疾呼,立马把卡扎菲这坏蛋抓来打个半死。回神来才发现自已犯了法

利比亚战争与科索沃战争不同之处

利比亚内战是四级"核事故";
美英法擅自升级了利比亚战争;
利比亚战争与科索沃战争的不同

卡扎菲政权的合法性评估,同样有外与内的两种标准。引用核电站事故标准,内外合法性两种标准,以四级以内"内战处于主权站内泄漏"为交点。一旦升级到五级以上,就不再是主权内部事务了,不国际化的也已经国际化了。不过标准归标准,联合国如果能够真的审核主权合法性,至少需要通过一个提案,"设置国际主权法庭,裁决各国主权合法性"。相当于联合国宪法法庭。

如果联合国有了宪法法庭,和归属联合国的宪法执法能力,而不是象今天一样承包给愿意赚钱的几个大诸侯。举行诸侯大会以后斩白马宣言而盟,"有卡扎菲之两面派僭王者,地球之村共讨之",那么联合国就已经具有联邦的性质。但此提案在目前的联合国决策框架内,(目前还不是立法机关,只是诸侯大会口水代表处),肯定会被中国俄国否决。除非允许美国五十个州个个算一票,估计美国也反对。

试想今天美国自已也没有批准《联合国人道主义宣言》(常被基督教等信仰者误作"人权章程"),但国会每年一度命题作文《某大国人道主义状况基督教报告》(此乃真实意义的题目),某大国国会也按领导吩咐,《美国人道主义也不算天堂》,反唇相讥。大意就是,"我美国比你中党更仁慈""呸呸,你美国不懂中国国情,我信孔儒佛我更慈悲"――>这两种家伙,争着做中国人主子的。在此等偷换概念的鸡毛蒜皮小事里,也是如此口水仗往来没有了局的。联合国宪法,如果不是先打一场世界大战,估计猴年马月也不能指望。

所以利比亚战争中,美英法作为承包执法决议的大诸侯,真的挣点石油啊选票啊的外快,经营起禁飞店,也无非是道德先生不解风情,发两句牢骚;但大大超出经营范围,各路诸侯可就不理你美英法是好心还是恶意,肯定是抱着胳膊肘看热闹,顺便拆拆台。至于卡扎菲是不是内战泄漏升级,那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平民之类的借口,是记者政客唱的戏,人人精神上支持,个个当作耳边风。人情世故本来如此。

极权不具合法性的角度,不问其他同类犯罪行为,那么美英法从自已的实力出发,认定卡扎菲就是该打的,倒也不失"外部合法性确认"。只不过卡扎菲的极权犯罪情节,在地球村里是声音大动作小,近十年来又已经改革开放。凭目前指挥打死卡扎菲,地球村里自危的同类嫌疑犯,没有五十至少也有三十。另有五十是五十步笑一百步。个个从重量级到最轻量级,样样不缺。

如果说卡扎菲该打,是因为艺术细胞恶性增生,那就成了卡扎菲因言获罪。尽管谁都知道卡扎菲口臭,但因言能成罪,意图犯罪者往死里打,不知美英法如何解释他们自已的"言论自由",以免天下人等人人自危者,不下累亿累万。所以如果不能组织起"极权裁决法庭",又不能动用疑似极权罪,执法打黑;更不能象打李庄一样,因为卡扎菲口臭就置其于死地。那美英法确实是师出无名,故称之非法。

因此判断卡扎菲政权是否合法,内外两条合法性原则就归于一:利比亚内战是否处于泄漏状态的四级。空袭前卡扎菲显然已经处于迅速扑灭内战的当口,充其量就是四级。如果卡扎菲象塞尔维亚一样,在科索沃的禁飞区以前,就已经泡制了强奸营地和斯雷布雷尼察大屠杀,声名狼籍!那么扩大化禁飞区的解释,也可以得到广泛的国际理解。只要国际上都支持,对联合国决议任何解释都是合法的。

这就是利比亚战争与科索沃战争不同的地方,尽管从纸面上,两张禁飞区几近相似,(利比亚禁飞区实际上更宽松,更易于随机解释),但科索沃战争,实际上是用科索沃为借口,惩罚南联盟在波黑内战中犯下的严重罪行;而利比亚战争,是美英法出于对卡扎菲艺术细胞恶性增生的厌恶,而认定卡扎菲意图犯罪。借口,都是保护平民;当然,战争中付出的更大的平民伤亡,是避免罪犯意图犯罪的代价了。

2011年4月7日星期四

两次世界大战是全球最后的世界战争

国民主权原理维系了世界和平
两次世界大战很可能是全球最后的世界级战争;
殖民主义的终结就是帝国主义的终结;
殖民主义的终结,世界联邦的未来,是成本效益最优化结果;

 

“统一的帝国”是趋于动乱的,欧洲殖民主义在两次世界大战的短暂“战国”后土崩瓦解。“分散的联邦”是趋于统一的。这一社会规律今天已经清晰展示,合众国,欧盟,东盟,阿盟,非盟……,联合国!当今天全世界在“军阀割据”之中,比历史上任何帝国的臣民都要和平富足时,却还有人念叨“地方主义民不聊生”,只能说此类人不缺信仰,不知他们是怎么看的历史,更不知他们如何体验现实。

正因为统一的帝国趋于分裂动乱,国民主权原理下的联邦社会趋于政治统一,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经济规律决定的剪刀差。由于交换创造价值的利益动力,地球社会的未来,必定是联邦式的国际社会;而不可能再出现秦灭六国的你我征杀。两次世界大战很可能是全人类之间,最后一次地球级的战争,是欧洲民族主义觉醒后,诸马歇尔主义的国家(包括苏联)之间的短暂的战国时期。

作为真正接近于联邦制的美利坚合众国的出现,(尽管南北战争后留下了宪法漏洞),对于殖民主义的世界战国的迅速结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说美国联邦出现在美洲是历史地缘政治的偶然的话,那么本质上是国家君主制-国家奴隶制的殖民主义的终结,而被渐渐接近于联邦制的国际社会所代替,则是交换创造价值的成本效益原理的必然结果。

无神论者不相信有什么“天赋的权力”,天赋人权是因为老天爷让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反抗!所以无神论者的理解中,也不存在什么“专制是反动的,民主是正义的”之类的道德断言。无神论者完全从利益实体的进化上理解人类的历史和未来。无神论者理解中的利益就是正义,正义就是利益。专制是不正义的,因为专制是成本型的,是低效的;民主的目的促进个体的比较优势,是价值创造型。

正因为经济学意义上的专制(公有制)是效益低效的,因此两国相争,民主必胜。尽管在其专制能力未衰竭前,只要能满足“谁主张谁维护”的要求,专制的主权同样是主权。专制社会由于无法发挥个体成本管理的优势,造成资源广泛性的浪费。马克思主义主义专制理论称之为生产力的优越性,从交换创造价值的角度,恰恰是专制政体低效的、自杀性的机制的体现。

因此和平的经济竞争对于专制政体非常不利,只有战争的预期,才令这种政体有现实存在的合理性。专制政体是因战争需要而存,因和平现实而灭。这种社会成本管理上的差距,才是欧洲殖民主义体系在美国政体的竞争下土崩瓦解的真正的原因,同样也是苏联东欧联盟,因为财政破产而土崩瓦解的原因。简单说,政体在经济上破产了!

17-20世纪,欧洲殖民帝国之间低劣的社会效益,也说明了殖民主义此路不通的。欧洲列强之间的战争,只不过是殖民主义道路在经济压力下走到了尽头的政治体现。欧洲殖民主义历史的出现,既是欧洲文艺复兴时开始的文明先发优势的表现,也是欧洲社会在20世纪前彼此执行“生产创造价值”观念下的帝国主义的结果。当今天欧洲各国之间已经渐渐从全球交换中获利时,帝国主义就失去了生长的土壤。

16世纪的第一个日不落帝国西班牙,在“殖民主义的成功下”穷困潦倒。世界上最成功的大英环球帝国,民众生活水平比不上美国平均水平,——>要知道美国还接纳了大量欧洲贫困的农民工。甚至于法德两国之间的对比,殖民主义程度轻的德国,无论是发展速度还是平均水平,都比第二位的殖民大国法国要富裕。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待国际政治的成本效益结果,可以理解历史,也可以预见未来

2011年4月5日星期二

爱尔兰大饥荒时侯的英国宗教歧视

爱尔兰大饥荒时侯的英国宗教歧视

前一篇《主权从那里来?什么是国际承认》中的一句话,"原因在于爱尔兰是加尔文的基督教,而英国则与加尔文教派的教主国西班牙对敌。",一位英国圣公会教徒指出与常识不符。笔者承认原文中,为英国新教社会(主要是圣公会)在当时的行为辩护,这个理由是牵强的。既是几秒种之间的妥协,也是对有关爱尔兰的遭遇产生的困惑的综合。

爱尔兰大饥荒没有多少可以研究的,格雷的《爱尔兰大饥荒》已经到了研究的尽头。爱尔兰大饥荒中的马铃薯价格,一直作为埃芬商品的案例,在各种经济学教材中出现。爱尔兰是欧洲基督教社会边缘的小国,缺乏深入研究的价值。以后也没有多少机会再讨论爱尔兰。但对于虔诚的基督教信徒,未必是同样的观点。既然有圣公会教徒对此问题感兴趣,就和盘托出,希望这些朋友能找到答案。

笔者估计"常识"是指标准答案的"爱尔兰是天主教国家",笔者也清楚苏格兰是加尔文教派的;在亚当斯密时期已经加入了英国,并形成了苏格兰学派。笔者还清楚爱尔兰是基督教本觉会最后的地区,为欧洲保存了基督教最后的典籍。笔者不清楚的是,为什么爱尔兰在16-17世纪遭受到英国入侵时,主权是向英国开放的?罗马教廷吭也没吭一声?这不符合中世纪时代的教区辖境的游戏规则。
其次,笔者也清楚英国在19世纪40年代初,伦敦已经有很强烈的人道主义气氛。(不能断定是否与爱尔兰饥荒的反思有关)。已经在各殖民地为土著人派驻了保民官,以免殖民官滥法侵害。早在18世纪末,印度总督已经将孟加拉纺织工人的饥荒,添油加醋地在英国下院宣读。(目的是减免治区税收责任)。至少说明,当时的英国社会普遍有人道主义上责任认同。但是在爱尔兰大饥荒时,却能冷嘲热讽!

如果爱尔兰象现在一样,是一个完全的天主教社会,那么至少能得到罗马教廷对这仅存的虔诚教区的命运关注。另卡尔文教派在常识中被视作新教,笔者认为他们更接近于天主教;要求教权独立于罗马教廷时,也接受罗马对西葡殖民分区的裁决。总之,如果爱尔兰是一个纯净的基督教社会,不应该在欧洲如此孤零零的无依无靠。爱尔兰从遭遇上看,是被诸教派抛弃的弃儿。

考虑到西班牙和苏格兰之间的爱尔兰,笔者估计加尔文教义多少会影响到爱尔兰。所以边远地区的爱尔兰的基督教,在欧洲大陆所有教派看来,都是不纯净的,有错误的。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英国社会在如此惨绝的大饥荒时期的态度。大饥荒令爱尔兰产生了向大陆教会求助的要求,从而令爱尔兰向如罗马教廷靠拢,寻求罗马教皇道义上的帮助,"宗教信条反思",这样就形成了今天的爱尔兰天主教。

所以笔者估计爱尔兰今天确实是天主教,在当时就不是。但爱尔兰是一个小国,不值得为边缘的宗教问题花费精力。如果圣公会的朋友对自已的教派的历史问题更感兴趣,可以深入一点,给我们提供更多的资料。需要指出的是,称"英国对爱尔兰大饥荒时代的宗教歧视",是为英国在大饥荒中的政治责任找的一个解释,或者说是辩护。

爱尔兰当时是英国治下一个毫无自治权的殖民地,是英国新教地主贵族治下的农奴社会,(新教社群在爱尔兰有自治权),因此作为宗主国,英国对爱尔寺大饥荒有完全的政治责任。而不论其中环节中,是英国政府那一个人分担的责任最大。这就如同毛灾发生时,毛是中国政治的独裁者,那么无论毛属下的那一个小官犯的错,毛作为领导者,都要负起全部责任。

主权从那里来?什么是国际承认

主权从那里来?什么是国际承认
主权不可侵犯=(距离+实力=征服成本大于收益);
主权=国际承认=谁主张谁维护;
信仰基督教不是避免殖民主义侵犯的护身符;

利比亚战争依然纠葛于一个国际法的法理难题,"假如主权不可侵犯,那么主权的代理人(执政)的合法性的根据是什么?","假如人权高于主权,那么如何解释主权不可侵犯"?这些问题归根到底是同一个问题,仍然是主权之源。即,到底是主权派生自人权;还是君权神授于某些代理人。回答这个问题,可以从现实和历史中,先回答一个反问:如果没有加入联合国,是否主权就不复存在?
今天的主权体,都知道要得到"国际承认"。所谓的国际承认大概是指"联合国承认"。如果有点记忆的话,大概知道PRChina自1950-1973,是一个联合国不承认的政治实体.同样(1973年――?)的台湾也是联合国没有承认的政治实体。如果说这些联合国不予承认的实体是"非法"的,是否向其任意发动战争,就是合法的?这些政治实体的存在,是靠别人"承认",还是它们本身维护主权的能力

在欧洲开始向世界扩张时,欧洲的"联合国"大致就是基督教国家,也只有被教皇认同的"国家"才算是基督教社会中的一员。欧洲针对教皇申明王朝权力的国王革命,革的是教皇在自已领土上的特权的命,但在欧洲国际关系上,教皇至少相当于一百来个联合国秘书长,得罪不起的。因此欧洲人在地图上分割非洲和美洲,欧洲人认为是欧洲内部的事,除非打交道的是一个基督教国家。

另一种情况就是当地政治力量足以主权自卫,如中国、日本和土耳其。"如无实力,不要引入主权 and 如无教皇惹麻烦,不要引入主权"。因此所谓主权合法得神圣不可侵犯,大概是(距离+实力=征服成本)的因素,令并吞侵犯不太划算。中国之愚昧落后而能保住"半殖民地",估计与(距离+实力)都有点关系;印度不幸近了点,土耳其看来是真的挺强大。日本的距离是一个因素,另外,奇迹?

但是信仰基督教也并非是逃脱殖民主义侵害的护身符。爱尔兰也是一个原装古版的基督教社会,却在17世纪沦为英国的殖民地。原因在于爱尔兰是加尔文的基督教,而英国则与加尔文教派的教主国西班牙对敌。爱尔兰作为大英帝国的殖民地,其地位之低下,可以从1845-1850年的大饥荒时,英国舆论引用圣经"堕落者当遭遇饥荒",基本上是袖手旁观,甚至是幸灾乐祸。

可见在基督教沙文主义的威胁下,改信基督教并不能防身健体。自卫的能力让西方民族主义列强当你一回事,后进社会才能在欧洲列强的扩张面前,避免成为受西方正义保护下的殖民地的命运。这种格局,一直到美国把欧洲列强打得落花流水土崩瓦解,联合国才多少算是那么回事。尽管美国在北美扩张的初期,同样持对印第安人"文明教化"的立场;――>称美国灭绝印第安人是不合史实的

如果不是美帝国主义坏了欧洲列强的人道主义大计,今天估计就不是什么联合国会议了,而是欧洲大国贵族人士的家庭聚会里,协量利比亚刁民不服教化了,该吊死多少异教徒。美国能用多元文化的眼光看世界,承认了世界文明的多元化;将其他文明社群的主权体,多少放在平等协商的水平上;只要美国军队派出去要花钱,美国人都懒得去保护别人的人权。抛弃唯信仰论,不能不说是欧美文明本身的进步

但是美国自两次世界大战起,对欧洲人道主义正义的破坏,完全是基于美帝国主义本身的实力的。这样就又构成了另一个问题,美国承认的就是"国际承认"的,美国不承认的就是朝不保夕的。在美国不承认,甚至美国不感冒的地区,对于联合国参盟国特别是对强国而言,确实就是处于主权开放的状态,仍然是谁主张谁维护,打下来的就不是独立的,能独立的就是打不下来的.

等级依附制度不一定是专制

奴隶制是生存环境恶化预期的应急机制;
生存环境改善了,奴隶制(专制)就没有存在价值;
等级依附制度不一定是"专制"

能够专制的社会就具备民主的条件
消除奴隶制(预期)是一个渐进的社会过程

奴隶制(人身依附的等级制)看作是一种生存短缺的应急机制,对奴隶的惩罚是为了维持(奴隶)等级性的应急机制。那么可以假定,只要在市场供应不足的社群内,如果缺乏救济的话,就会因为生存短缺而形成奴隶制,局部性组织如黑社会。这就象当温度降低时,水会围绕着某些核心渐渐形成冰核,渐次扩散,直到整块结冰(整体成为奴隶制)。整个过程只与温度相关,与冰核的道德无关。

反过来,从专制的冰冻中向民主的温暖融化,也只是与环境的温度(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利益)有关;与冰核的反抗无关;尽管可能掐碎某些冰核,但不会是必要的;也不一定是必要的;相反要知道,"温暖是经济利益,寒冷是折腾成本",掐碎专制的冰核是需要成本的;会降低全世界市场经济水平的"温度",因此美英殖民主义的"非法干涉",等同于在全世界推广奴隶制

"奴隶制与市场崩溃的程度成正比",听上去似乎与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发展了才能怎么怎么滴"语法类似。大概是这种原因,擅长汉语形意思维的权威哲学家们,就泡制了若干"经济水平发展了,才能讲民主","物资供应丰富了,才能讲民主",――>请注意"生存资源总是短缺的"是经济学的规律,那么变形的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等义于"专制是永远合理的"。语法正确的逻辑错在那里呢?

从对象逻辑的角度,就可以看出两者是不同的。实际上"奴隶制与市场崩溃的程度成正比"等价于"有能力专制的地方就有能力民主"。其中的关键在于,"专制就是独裁"是非授权的特权的行使;因此要首先排除掉合法授权导致的上下级关系(如军队),以及"自愿当奴隶"的而将"有能力专制"。这样就排除了在特定时期如原始社会蜕变之初的原始奴隶制,在当时是最优化的(即合理的)。

授权的"专制"(即上下级)与独裁的专制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不需要为当前行使的权力的维护,付出额外的成本;这一成本由授权者自行支付;否则授权无效。所以"我授权你抢劫,抢回来二一添作五",这种交易是不成立的;除非授权者能象英国当年授权劫掠船(即官办海盗)免受追究,谁来抓贼就打谁。著名的西班牙无敌舰队就此上英格兰抓海盗;英国暴力抗法,西班牙执法人员伤亡惨重。

"自愿的奴隶"实际上是授权的一种;奴隶主并没有为此付出额外的代价;而只有使用授权专注于目标的效益成本。而专制作为一种特权私有的经营项目,无论用心是不是好的,都必须为专制权力的成立,付出维护权力的成本。因此有专制的存在,就必定有剩余的生存资源的存在。短缺造就"自愿的等级制",但短缺却不会造就专制;并且专制的解体,导致个体劳动和交换的自由,供应因而更充足

问题就在于,这种供应会因为民主自由而充足,是一种与传统经验相悖的现象。在被社会民众广泛感受以前,绝大部分人是不会从周边的生活中,感受到"市场经济供应过剩",反而会有点价格波动就会大呼小叫"这样那样危机,政府为什么不管(危机管理)"。笔者博文数千,"铁杆粉丝"中又有多少人真正接受"交换创造价值"?各位向自已的父母亲戚解说,又有几人接受"市场经济没有供应危机"?

因此能够实现专制的社群,就一定可以实行民主。除非是"灾难深重,危机不断,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这样出于社群危机管理而甘为"自愿的奴隶",本来就是人类社群生存的本能。因此专制政体下的社会,要转变为民主的市场经济,只能一点点来,让愿意民主的人得到民主的好处,靠自已的劳动和交易智慧先富起来,让愿意缩进乌龟壳里的无私的传统人士继续冬眠。急于求成,只会适得其反

2011年4月4日星期一

国家主义就是平均主义就是闭关锁国

美英法"非法推广民主"的成本极其巨大;
美英法全力"非法推广民主"将令美英法本身的民主破产

由于奴隶制-类种姓社会形态,实际上是与社会民众对生产资产的分配的感受决定的,社会实际供应生存物资的水平,只是弱化或强化及最终确认这种感受。因此,美英法如果真的打算"武力推广美式民主"的话,较之"打倒独裁者"实际成本要高得多。卡梅伦是为了报复卡扎菲已经赔过钱的洛克比空难,这里不说他;奥巴马和萨科齐,99%的可能,没有细算过帐;99%的成本,奥萨两位领导没有算进帐本。

美英法第一个困难就是撇开联合国"打倒独裁者",本身就是单边主义的打黑行为,等同于建立国际的独裁。用国际的独裁打倒人家国内的独裁,当上地球皇帝之后在人家国内讲民主,也就怪不得人家反抗,更不能怪全世界的能够反抗的国家,一个个象长了刺猬刺的乌龟一样,冲着扣着诺和奖发动人道主义战争的黑人总统奥巴马先生咆哮了。律师奥巴马先生和律师克林顿太太,知道proceed intend吗?

美英法合不合法,不在于其本身的解释,也不在于其粉丝们类似基督教之类的狂热信仰。而在于美国国民看着帐单投出的选票,和各国有能力长出乌龟壳,和投靠大小乌龟的小龟们的读后感。更糟糕的是,打倒一个独裁者,和独裁者原来的国家实现民主,差不多是没有什么相干的事件。这一点特别是在基督教文化圈以外的国家里,更是如此。在打倒独裁者后,至少还有三件更困难的任务。

第一是进一步打倒形成独裁的传统团体,这通常会引起强烈的民族主义或某种原教旨主义的反弹;

第二是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经济,并且能够向赤贫者提供基本保障,避免他们倒向民粹一方,被民族主义或原教旨主义利用;

第三步最困难,那就是让这些传统文化的下层民众,感受到生存环境确实大大改善,没有党的领导他们也能过得很好。最后是这三个任务的完成过程中,必须不冒犯"独裁"的罪名。

抄袭一人一票的选举民主的条件下,这三个步骤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印度是一个例子。印度的独裁者给英国扳倒三百年了,结果却是被民族主义激励独立的印度,在英式民主的外皮下,重新走进了社会主义的泥潭。如果再看看美国强大的国力,轻易板倒了伊拉克和阿富汗的政府,却在这两个中等国家中难以自拨,或者就知道"武力推广民主"的真实成本,是否只是打倒独裁者那么简单。

朝鲜和台湾这些国家的民主成功,似乎更大程度上是美国人支持了这几个国家的"独裁",甚至美国人自已担任了独裁者,如日本和德国。这种独裁下完成三个步骤的"独裁",笔者称之为"民王时期",以便区别于民粹王的独裁,――>但民粹王在美英法的民主词典中,却是"多数人的领袖"算不上是独裁!这样就足以令美英法的任何善意的出发点,无非是在通往奴役之路上添砖加瓦

日本和阿拉伯社会的结构是非常相似的。将日本称之为英国式样的前资本主义社会,是过高估价了日本。对比一下伊拉克并不出色的民主重建,和日本在二次大战后的成功,很大的区别就是,美国是以正义的征服者的姿态进入日本,从而很有效地压制了日本的第一个障碍。对中苏的冷战又令日本轻松渡过第二三个障碍。这几个条件,在伊拉克和阿富汗都不具备。

美国是以正义的解放者的姿态进入伊拉克和阿富汗,或者还有利比亚。这样就不能对这几个国家的民众的不满加以打压,与前独裁者的对比之中,处处制肘;同时不存在类似冷战那样的让渡。伊拉克和利比亚有石油收入,还搞成这个样子;其他国家就不用作太多的幻想了。试问如果民主选举时,卡扎菲(一派)当选,那是不是说美英法打错了?如果干预保证今天的反对派肯定当选,岂不是另一个独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