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9日星期日

税收高成本的结果就是高税收

按家庭征个税的成本逻辑;公害知识分子"缺乏成本观念";
成本是客观的,科学就是客观的Object;
在私有制自治社会中,按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不成问题

"按家庭征个税"也是笔者赞同的,但是国税局刘尚希先生称"按家庭征税,征税成本将高得难以承受",是可以成立的理由;——>该命题是天然成立的,只要征税成本的确过高,就不可能按家庭为单位征税!不同意的人可以找出"按家庭成本征税高"的论据的错误,但是不可以对原命题的逻辑进行攻击。这象"枪毙了公害,公害分子就不能放屁了"是天然成立;至于该不该枪毙公害,是另外的命题。

看看我国的公害知识分子是怎么说的:
公害甲:"宁要高成本的税收,不要高税收"——>神经病!税收高成本的结果就是高税收,打工高成本的结果就是低工资!
公害乙!"征税成本高,改革也有成本,如果因为高成本就不改,就不用改革了,是政府懒政";——>精明的左棍哲学家!偷换了"一次性制度改革的成本"和"经常性收入对应的成本",实际上就是毛文革的逻辑,"折腾不是成本,不折腾老百姓白白不折腾"。

问题并不在这些公害知识分子"观点对错""立场如何",他们的根据如果成立,无论是什么观点,公害就已经成为公害!!这些"与笔者观点相同"的公害,犯的就是传统卫道士的共同错误:忽视了成本的概念,或者偷换了成本的概念。他们如果不是不承认成本的存在,(即假定有免费的午餐,仅在于如何通过政府"管理社会"得到),就是偷换了成本付出的角色主体,即把成本向权力弱势者转移。

这些公害知识分子的言行特征,就是精明地把自已的效益(快乐)建立在他人的成本(痛苦)上,一天到晚自淫自乐吃免费午餐的崇高道德!!他们所谓"不能因为高成本就不能推行某种改革""不能因为高成本就放弃公平"……,实际上就是"不惜老百姓一切代价(成本)","不患贫(成本高)患不均(平均主义,公害的'公平')" 。这些公害分子,真的与笔者观点相同吗

科学是认识客观对象(Objects)的属性、特性和相互关系的名词解释。因为是客观的,所以就具备了科学的三要素"实证性,重复性,他证性"。该定义是"科学三要素"的同义反复,但可能更简单明确。"成本"与"效益"是同一客观对象行为的,如同硬币的正反两面。对于一确定的客观对象的确定行为来说,成本也是确定的,这叫"(质能)守恒定律"。因此刘尚希先生的命题是无可驳斥的。

"成本"是社会科学的核心,也是自然科的核心(即能量);否认了成本,就是否定了客观世界,世界就不再是客观的,那就变成了"唯心主义"。成本的要点在于必须对应"同一对象的效益",即"你的成本不是我的成本,我的效益不是你的效益"的"你的不是我的";如此简单的对象逻辑,咱国教育培养出来的文科公害大师们,却象类人猿一样没有进化出基本的理解能力
客观的事物如成本,是不可以信仰为"不是客观的",否则你阁下在别人眼中,可能就不是客观的;宰掉这些"不是客观存在"的公害,就如同游戏机里打死一个符号,算不是伤害一条人命。这就是"信仰自由"与"尊重客观科学"的统一;不尊重客观者,没有信仰的自由!这才是人权天赋!不尊重他人的人权者,就算人道主义的之乎者也,他的人权也不需要尊重!或者可以说,这就是"科学的信仰"。

笔者并不能确定刘尚希先生所称,"按家庭征收个税"的高成本,是因为什么环节而产生。如果笔者没有估计错的话,是因为在目前中央集权的国税系统下,按家庭征收和报税,将出现无法精确审核的毛病,结果就是实际上是无法执行的。这是非常具备可能性的,是公有制/中央集权低效的表现之一。西方社会是在私有制的以社区自治为主体的自动报税(本地抽样复查),按家庭征税的困难在西方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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