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6日星期五

默认归属权比《人权宣言》简明精准

从默认归属权理解Charter无中生有的"国家财富"掠夺自何方;
国企=国有化=国企私有化=国企公众化=国企卖给洋鬼子;
默认归属权比《人权宣言》简明精准

由于私有制的默认权益归属于个体,因此政府是不允许任何监管的,否则就是人治;同时也区分了经由公民公同体约法授权的法治规范。而对于公有制帝国来说,政府如果不监管,所谓"政府不作为",当然就"(公有帝)国将不(是帝)国"了。即使是在英文之中,(监管=管制=规范=Regulation),也没有区分默认权益归属权识别下的"人治 vs 法治 "。自然就成为哲学家偷换概念的天堂

从私有制的角度,所谓监管就是政府无中生有的特权,对市场经济的干预;无论这种干预是否得到部分个体支持,也无论这种"部分"是多少还是少数;因其是无中生有的,不是基于全体默认权益授权转让的民主体制产生的同,即经(个体默认权益归属权——>"少数服务多数"——>投票)产生的,这种无中生有的监管权力也将是无穷无尽的,直到成为覆盖公民社会的帝国政府。帝国就是这样来的

"无中生有"的监管产生了Charter特许权,(监管=Charter)。同时在政府内部,就有一个根据Charter把监管付之作为的部门,无论这一"部门"是小型到仅仅是一个辅助国王财务的宫廷犹太人(中世纪),还是东方帝国的几十万人的"某个部"。所谓国有化,就是这个监管部门指令该Charter的运作,即监管的细化;所谓国企私有化,就是把这种Charter授予某个/批人。但是Charter仍然是Charter

可见所谓国企私有化,实际上就是90年代司空见惯"国企/部门承包,X长/经理负责制"和今天正在操作的"职工大会代行股东大会职能""国企上市成为公众公司""特权工人一起来分赃""把国企卖给外资"……,都只不过是一个帝国政府,对于其僭取的特权Charter的管理手段,除非是这种Charter确实无利可图而被放弃,否则Charte对国民经济的几十倍的压抑,并没有改变

所谓国企就是监管深化到了Charter的更深入的细节,以至于委派专员直接经营这一Charter。那么Charter本身就名存实亡(东方帝国称"执照,营业许可证"),而代之以这位专员一系列的指令。而"国企指导工资""专员贡献大要加薪(如任志强)""加强国企分红""国企上市分红""国企分红划拨社保"……,都只不过是Charter收益的分配,Charte对国民经济的几十倍的压抑,并没有改变

所谓"国企划拨社保"和"国企分红拨归社保"是一回事。国企的Charter仍然是Charter,社保仍然是政府分支机构的一部分,这就是苏联的体制。今天所谓国企如三大银行的赢利(约6000亿,坏帐不计)是在牺牲了整个国民经济和绝大部分国企的条件下取得的。保留它们的垄断地位,这些赢利对于社保缺口是杯水车薪;取消这种垄断,每年要倒贴这几家国企几千亿,目前水平上,另有至少十几万亿坏帐

无中生有的Charter本身,是可以卖钱变现为政府的收入。Charter可以随意由政府定义的本身,也可以作为定期向政府缴纳的收入。"无中生有"的财富,必定是转移自某处,而不可能真的象中世纪教会和国王声称的,"授自于上帝"。如此贼民自肥,却美其名为"政府有作为""监管""规范",妙吧??所谓监守自盗者绝对的权力,只有虔诚信仰上帝的王八才能让上帝管住它,大概就是指这种情况。
从默认归属权的角度,很容易理解"国有化(国企)=国企私有化 =监管=Charter"。所谓由Charter特许权"无中生有"的财富,就是政治暴力对国民"默认归属权益"的抢劫!霸占!糟塌!贱卖!。这就是默认归属权相比于《人权宣言》无比的优越性。几万字的人权宣言是哲学家鼓捣的天堂,"默认归属权"廖廖几个字让哲学家滚蛋,让剥削国民收入的特权阶级,既望于特权的牛二,均无所遁形!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