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8日星期日

监管是否创造价值?

监管的理据唯有信仰"监管创造价值";
"信仰自由"必须在个体价值的前提下,否则意味着内战;
"奴隶制/监管/生产"可以分别保证"数量 or 质量";
"奴隶制/监管/生产"不能管理成本,不能保证可持续性

民主社会只允许共约的法制规范,不允许政府授权的"监管",从法学角度是因为"默认权益归属于个体",那当然不存在政府对公民个体默认的监管权。在实体经济学上,则是因为交换创造价值,自由创造价值,任何个体和整个社会的生存,都依靠于价值。因此监管是削弱了社会和个体生存的价值,从而导致了对个体生命的"丛林法则"的淘汰。反之在传统公害的大脑中,则是"监管创造价值"。

监管是否创造价值,归根到底就是"生产是否创造价值"的命题。信仰自由的潜台词,就是荒谬如"监管创造价值"的信仰,如果真的是特权分子的信仰,那也是自由的,——>但占有特权,就不是自由的!换言之,如果不能够分开各自过生活,又不想当奴隶的话,如果不能对他们实现独裁,剩下唯一的办法,就只好把这些"信仰特权"的特权分子,连同阻止国民反抗的奴隶狗腿子们,一起统统杀掉

"信仰自由"必须是在"默认权益归属个体"的前提下才成立。因为"选择分居"将是默认的权益,否则就意味着内战的悲剧;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只要任何一方不缺信仰,就不会再以任何一方意志为转移。但是天朝信仰"生产创造价值"的人多呢?还是理解"交换创造价值"的多呢?因为这些人"观念不同",你不得不对他们独裁,或者杀掉他们,或者自已成为奴隶甚至被杀!可能这就是悲哀吧?!

监管不能产生价值,生产不能产生价值,那是因为"价值"不是第三方的标准可以衡量的。如果从生产的角度看,固化的既定的生产流程,是可以进行监管的。奴隶主监工挥舞他的皮鞭,把"偷懒"的奴隶鞭死示众,就是一种对固化的生产流程的监管。但是这种监管/生产形成的价值,是在奴隶主的角度上看的,因为此时奴隶个体和产权(人权)归属于奴隶主,默认权益归属于奴隶主

从确定的固化生产模式而言,监管/生产不但能确保数量,也可以确保质量。南北朝时期,大夏赫连帝国的国资委主席吒干阿利,对汉族工匠(奴隶)制定的质检标准,是用弓匠做的弓,射泥匠砌的城墙。箭入墙一寸,杀泥匠;射不入,杀弓匠!如此严刑峻法之下,每次315质检大行动,必定杀死破坏生产的阶级敌人若干。大夏的弓有多了得,已经无据可考,但统万的城墙到今天仍未倒,质量不错。

类似赫连帝国如此监管的质量万里行,《辛德拉的名单》以写实的镜头,叙述了纳粹集中营的监工,以德国人的精明严谨监视着犹太人师傅的每一个工序、产品,如果数量或者质量达不到要求,马上拖出车间枪毙!同时也为新的犹太人师傅的上岗,腾空了暂时免死的就业机会。同样的随心所欲的高标准严要求,也出现在苏联的国企和古拉格群岛,未达成计划内质量和产量的工人和领导,可以一律枪毙。

建立在君权神授的"监管/生产"基础上的"数量×质量",难道不是传统观念中的"价值"吗?假如站在奴隶主既定的生产目的而言,确实是(奴隶主的)价值;——>假如社会属于奴隶主的,象君权神授的国王,这种奴隶生产的都是奴隶主所期待的价值。但是这些所谓价值,对于被送往焚尸炉的犹太人师傅来说,算什么"价值"呢?在天朝帝国口径中这种价值叫"宏观",奴隶主拨算盘叫"宏观调控"。

即使是站在奴隶主的角度,这种抢劫奴隶生命血汗而形成的"个值",也是高度折价的。"数量×质量"美妙的组合,却是从来不会同时满足。如果不是数量庞大质量却低劣;就是质量虽高,但却少得得只能进贡皇帝的特供。监管/生产不是搞不定"数量 or 质量",而是不能管理成本,实现可持续性。赫连帝国因为浪费工匠生命而迅速衰落,纳粹德国劳动力短缺,不会因为杀害犹太人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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