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3日星期四

人和动物的区别

什么是人权? 人和动物的区别是有利益逻辑;
传统知识分子"左派右派"们,实际上就是"咬与不咬"的"0,1"反射

笔者对人类的定义是"智慧的社会性生物"。此定义中的"智慧修饰"有点模糊。引入(利益性逻辑=智慧)后,人类的定义就是"人类是有利益性逻辑的社会性生物"。又由于利益逻辑只可能存在于社会性的交换合作之中,作为"合作有利"而存在。因此人类的定义就可以简化为"人类是有利益性逻辑的生物"即"人性本私"。行为不符合此定义的人科动物,都将因为利益竞争的劣势而被进化论淘汰

意识形态的所谓"左派,右派"二维之分,实际上在实体社会学的眼中显得太简单了,并不足以表达社会生活中的利益群体。但对于人科群居性动物的原始行为来说,"左派右派"实际上就是"咬与不咬"的"0,1"反射,倒是足够了。米塞斯认为这些人的逻辑是乱糟糟的,但这些动物"咬"的动作之服从命令,可不是乱糟糟的。从米塞斯的教书日子看,老米给左狼咬得够呛!

所以如果是从利益逻辑上看,即使是秦纲笔下的"左右派",左派中也有不咬人权的如秦纲本人,而右中也有践踏人权如"极右纳粹,基督教沙文主义的麦卡锡等"。所以秦纲的"左右派"并不方便于,实体社会学眼光中"共同利益方案"之类的契约的商讨定立。正如我们买菜(最简单的契约),小贩要我们付钱时小贩是右派(自利算成本),丐帮向我们暴力化缘时那是左派(骂咱们没良心那是文斗了)。

实体社会学声称"人权是识别左右派的金标准",实际上等同于"从维护人权神圣不可侵犯出发,任何犯人权标准者,一律致力于消除它的威胁";所谓神圣者,即可用任何方法;如果能尊重人权者,则可以彼此作利益逻辑的沟通,求同存异,商讨出最大的彼此利益方案。实体社会学必须首先确定社会中最基础的利益实体,这就是人权,然后才谈得上"社会",然后才称得上"求道之学"。

但就算承认"人权神圣不可侵犯",那什么算人权?黑猩猩有98.3%的人类基因,老鼠有81.4%的人类基因,是不是有相应的"人权"?"老鼠有81.4%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问题在于神圣就是"维护这种权力的任何行为都至高无上!","谁主张谁维护"。所以"人权神圣不可侵犯"就是"谁敢侵犯我的利益,我操他十八代祖宗还朝他坟头撒上一泡尿"――>仍然是正义的,这就是神圣――>至高无上!

所以"人权神圣不可侵犯=不懂得要保护自已利益的不是人"!这样在维护自已利益的"零收益边际",就形成了"人的资本的产权边界",这就是人权。特别理解"零收益边际",将说明愚蠢的就是邪恶的,"胡乱(保护/争取)自已利益而得不尝失的是蠢人,也就是邪恶的人!",从而彻底将道德因素消除了。由此实体社会学(或者人类学,人权社会学)的最基本的利益实体单元"人权"初步定位了。

但"要保护自已利益的"并不仅仅是人科动物,别说黑猩猩这等高智商的动物,就算是啮齿类如老鼠,也会通过反咬一口,保护它鼠身利益不被猫吃掉。那岂不是"懂得反咬一口的老鼠的81.4%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此处马克思倒是难得地提出了一条接近于的无歧的定义,"会用工具的人类"。之所以是"接近",是因为会用工具的不光是人类,猩猩和猴子都懂得"制造"粘结性的树枝工具,刮蚂蚁吃!

如果是将"利益逻辑"看,则可以得出更无歧的"人权"定义。试问人为什么会用工具?工具是要消耗成本的,而且工具是有边际的,拿一双筷子吃饭很方便,拿十双筷子吃饭的(马克思的"生产创造价值"),估计只能把筷子当饭吃了。但人类懂得按需要拿适当的工具(交换创造价值),达到在动物们看来不可能达到的目的,"很方便地吃饱饭"了。其中的关联,就是利益(吃)逻辑(工具的效用)。

所以人与动物的区别就是"是否具备维护自已利益最大化的逻辑",其特定化的例子,就是马克思的"会用工具的就是人类"。所以"人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定义,实际上就是"谁敢侵犯我的利益,抄最好的家伙,用最低成本,操他最大max代祖宗",瞧,老鼠或者黑猩们,都没有这种本事。这样人权自然人和各类科目的动物们就有了根本的区别了,换言之右派就和"左派或中间派"有了根本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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