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生物客观存在;不能将进化论的科学研究视为宗教伦理的原罪!
只要进化论是科学,则社会进化论就必定是科学;
由于米塞斯对历史(米塞斯眼中历史和进化论是一样的)在经济学中的作用和关系,阐述并不充分,仅仅立足于驳倒德国历史学派的攻击;篇幅很有限,(大约两面纸),因此笔者不能确定米塞斯在这方面是否与笔者的观点完全相同。但米塞斯所闻的进化论,很可能是德国历史学派中的人种优势“进化论”,即种族主义。即使这样,米塞斯也没有攻击接受进化论的人是“达尔文主义”。
米塞斯不是一位历史学家,也几乎不了解生物学的进化知识,很可能是一位犹太教信仰的经济学知识分子,简单地拒绝进化论和历史对经济学的实证意义,是可以理解的。但也就令他的著作《人类行为的经济学分析》成为无源之水,仅仅依靠一个经验性观察结果的断言“个体边际效用的本能”而支持而成为一部哲学。整部《人类行为》就是以个体边际效用作为“真理的唯一标准”而展开逻辑论述。
实际上“个体边际效用”并不是一个经验性断言,在进化论中不存在例外;个体边际效用,其实就是进化论中的“成本效益原理即剪刀差”或者说“人性本性”,任何不按这一规则开展个体行为的任何生物(包括人/人群),必定在短暂得可以忽略其存在的进行时间长度以来灭亡;换言之,不具任何生物进化上的可持续性。
当引入了进化论的支持后,整个《人类行为的经济学分析》就成了有实证支持的单一逻辑,从而可用作否定绝大部分现存经济学框架的论据了。进化论(历史)之所以对经济学重新产生了支持,就在于米塞斯否定历史的作用的“缺乏统计性”,在大维度的历史(足够大维度就进入了进化论的领域)之中是具备完全统计性的。
尽管社会进化论长期被包括马克思主义内在的种种基督教文化妖魔化,并常常被故意混同于缺乏实证的哲学性质的“达尔文主义”,如同基督教社会时代将科学妖魔化化巫术迷信一样,西方仇恨科学进化论是一如既往的,(当时的迷信指信科学,而不是今天所指的宗教迷信)。社会进化论不是伦理道德的产物,“社会性生物”的存在是客观事实!只要进化论是科学,则社会进化论就必定是科学!
不能将研究“社会性生物”的行为和进化规律作为一种道德上的原罪,如同当年基督教庭判处伽利略“偷窥天庭(老伽胆大妄为,竟然造了世界上第一台望远镜发现了木星也有四颗卫星!)”一样,将用道德和信仰的理由,将社会性生物的活动规律视为研究的禁区。否则,就成了道德鬼子信仰鬼子之类了。否则,大刀将向道德鬼子的头上砍去!
实际上抗拒进化论的主要是基督教保守文化社群,歪曲进化论的主要是基督教的极左社群(如马克思主义和纳粹主义),能够坚守人权普世价值观而不是歪曲成“信仰基督教是普世价值观”的基督徒,至少能够对进化论持中立态度,(最保守之一的梵蒂冈已经接受了进化论,只有少数东方邪教性教派仍然拒绝)。所以将进化论扣上达尔文主义的帽子的人,纳粹式的极左邪教鬼子的身份几乎是坐实的。
所以笔者对于网友,拒绝各种极左真理卫士要将水搅混,强行兜售毛式标准答案,是深表支持和理解,——>毛左对我们人身攻击,还少吗?对于这些宣扬侵犯人权者正义,僭占特权剥削国民者高尚的卫道士,既然不可理喻之,不和他们玩谈不什么不正义。人权乃是最高正义!“谁跟我们讲哲学,就跟谁绝交”,“不要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道理早就说得明明白白,毛左类把头伸过来,砍去就是了。
限于篇幅,此处暂不详细指出哈耶克关于科学和进化论,以及人权与国民议会观点中的一系列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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