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8日星期二

看似怪诞的生物白痴剧 天天都在中华大地上演

林语堂动物的主流是极端温驯的;
国民自主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我思,我体验,故我在”=“我的利益在那里”=善恶标准;
建议毛神教尽快表明对公众人权的无条件尊重

 

林语堂动物绝大部分都不是犬牙外翻的僵尸相,主流的习性是温驯的,偶尔太痛苦了,临死会不满地叫唤两句。温驯的林语堂动物,其传统的知识派分子们,最令人科动物感动(人类宜用“感叹)的,是当他们被捅了几刀,甚至身体被野兽撕咬,子女被愤青糟蹋杀害的时侯,他们高深的哲学大脑里,仍然操纵着濒死的嘴巴,喃呒自言地哲学求道“凶手的出发点是不是好的”——>即闻道,即死可也!

更神奇的是有些林语堂动物,能够在身受身边恶狗的撕咬时,耐心揣测恶狗是否还有一丝良心可供挽救,却能对着万里之外的遥远深空,以惊人的哲学洞察力呼吁还没死的“愚民”们,要警惕着“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千万不要忘记宇宙里有很多看不见的企鹅族在搞阴谋”,“警惕还没死的动物里有内奸会反抗”,他们认为这就是“心证”,——>确实也是心证!只不过是林语堂人科动物的心证。

缺乏逻辑能力和自我利益意识的情况下,看似怪诞的生物白痴剧,天天都在中华大地上演。保护自已利益的反射行为,不是从自身利益被侵害的现实感受出发(实证),却在高深的哲学中探讨“凶手道德是不是高尚的”,不知如何区分“无心的伤害”,“存心的恶意”,“疯子的颠狂”,“被忽悠的脑残”呢?如果有谁拥有金钢狼(X战警)的自愈不死的能力,不妨多作这方面的研究。

研究凶手的动机是高深的课题,需要花费无穷的时间;而身体感受的损伤是现实性的,挨一刀一枪,到生命结束的时间可能只需要几秒,而且不可能逆转;假如将“认清凶手动机善恶”视为自卫的先决条件的话,等于说取消了任何自卫的正当权力,我们只能在死亡中指望上帝的公平裁定“向弱者倾斜”;——>顺便提一提,上帝的家族可能姓“毛”。林语堂属的温驯动物就是这样驯化出来的。

“人之初,性本善”,“行之初,意本善”,本身是进化论中“存在即合理”;不妨看作一句断言,就从根本上否定了“道德看世界”的意义,而完全从“行为实证”上观察对自已的威胁,对共同的利益方案(法治)的威胁,和与自已利益吻合的可能性,“我的利益在那里”,构成了人类个体善恶判断的根本标准。“我思,我体验,故我必然在!”,有我才有“我”所感知的这个世界!相信自已吧!

所以在侵犯人权的行为已经存在,侵犯人权的“有利地位”处于声明要侵犯人权的人的手中,拒绝和平沟通,甚至拒绝自卫的警告,自卫的行动就已经具有合法性和必要性了。善恶区别者仅仅是有什么方法减小自已的损失,而不在于对野兽造成了多大的伤害。所以唯物的个体世界观者,有危机实体时,就不要否认危机的存在,也不要指望凭空跳出个救世主;没有危机实证时,就不要胡乱引入危机的响应

所以如毛种“人民群众”如果真的危及到国民公众的利益,那么如果不奋起自卫,中国人将无谯类。事实上将毛种称之为“动物”,并不适用于他们的口号“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已的残忍”,相比林语堂科动物“对自已的仁慈,就是对敌人的不厚道”的大公无私,显然更符合进化论的“生存模式”。历史也记录了毛左对人类的残酷无情!毛左们其实是极聪明!

只要中国公众捍卫自已个体人权利益成为主流的社会意识,中国的民主就一定能实现。“主动消灭毛左”毕竟也是一种有成本的危机响应,如果毛左不是(声明要侵犯人权+有侵犯人权的(事实OR实力)),应尊重毛左们摆一副毛神像在家里磕拜的个人爱好。考虑到毛神教的历史劣迹,希望自以为是好人的“拜毛者”,如果不希望遭受公众的“误伤”,尽快表明不侵犯公众人权的诚意,为妙!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