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企的MBO方式不可取;关闭是最高效的止损方法;
值钱的专营垄断权应废除;而国企本身不值钱;
国企专营垄断权废除,则国泰民安"卖国无门"!
休克疗法的目的是财务止损,因此就不是非要把营业单位关掉不可,――>但首先要肯定"关掉"是可选的终极选择,否则就等同于"不惜一切代价不能关掉"。将持续亏损的营业单位关掉总是"好"的,比"死不掉"好亿万倍!所求者,无非是产权人士如果还有点闲情逸致,试试"是否有更有利的办法,多换一杯咖啡"。以此衡量"国企是否应该关掉"的决策,中国公众当有明智的答案。
休克疗法的目的是中止无底洞式的投入,从管理成本和生产能力开始,缩减营业规模,保持正毛利的盈业继续,实际上就是(向下)找寻(成本-收益)的平衡点。如果在平衡点时实现了正利润,那么就意味着此时规模的业务单位具有资本意义上的正的价值,可以通过MBO或整体出让产权的方式,减少整体资产损失。此时MBO之可能,是因为资产价值是低的,而MBO失败,无非是关掉整个企业。
但是MBO在中国则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中国国企藕断丝连的情况下,MBO所要求的资金风险很可能成本归宿到纳税人的身上,而国企真正值钱的专营垄断权,是应该首先被取缔。因此类似三鹿这类MBO则条件并不具备。在中国实现市场经济去特权化即消除国企专营垄断和对国计民生的行政垄断以前,所谓的MBO之类的产权改革,无非是象俄国似的形成高值垄断专营权被低价私有化的寡头。
俄国私有化过程中,没有消除国企和行政垄断性专营权而搞私有化,并没有搞活经济;反而成了"契约化的(实际上是非法的)私有化行政垄断",成了国民经济的毒瘤!另一方面,含有行政垄断专营权(是特权,不是产权)也令"资产"价格过高,在其量必然资本缺乏的环境中必然贱卖。即使是部分确实是竞争力的正当的国企市场性产权,也由于资本缺乏也被贱卖,买家除了国际资本并无他人。
此时就表现出中国国企改革的"资产方式"先天不足:第一缺乏私立银行;第二缺乏允许私有资本包括外国资本买入中国国企的宽容心理。所以俄国由美国货币主义(芝加哥学派,凯恩斯主义和科斯的新制度主义经济法学派)的学者指导的私有化(休克疗法)的错误,其一是没有消除行政垄断而成的"非法产权",其二是没有先放开金融银行私营,而令缺乏国内民族化的资本支持。
中国国企产权同样混杂了(非法行政垄断特权+员工侵吞产权的工团主义成本),私有化根本缺乏资本支持,而不可能形成"减损式"的资产出让。此时国企关停的后续费用颇显巨大,又令这一问题悬而未决,最终以强化垄断的方式,形成国进民退,即通过给与贷款和行政垄断的专营权的强化,让这些国企死不掉!国企由此成为央企一般依靠垄断的泥足巨人,或养着大批"特权弱者国企工人"的黑社会!
剔除专营垄断权后的国企,绝大部分是社会的负担,因此效果比不上社会保障。在缺乏独立于纳税人信用负担的独立资本作为收购国企的出资方的情况下,"私有化"的苏联式休克疗法,比不上简单一刀切的d-dd-ddd!腾空的市场空间自然就会被民营企业填充。所以说"国企改革"是必定失败的,因为国企是建筑在侵犯国民人权的"垄断专营权"上的,保留垄断专营权,国企虽死尤生变成俄国式的寡头。
由于中国国内没有实现银行和货币的私有化,缺乏产权投资的国内资本,中国资产价格供求关系决定,对外出售必然是极低价的。中国股市的"高估值"实际上是国企金融特权推高的政治泡沫,而不是中国国企值这么多钱。而事实上中国出售的"垄断专营权"应该无条件取缔;而国企则根本不值钱!甚至要关闭这些国企,还要另外付一大笔钱!因此国企专营垄断权本应废除,则国泰民安,卖国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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