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星期四

人道主义构成通往奴役之路

经济法学的个体成本原理与《通往奴役之路》;
为什么美英法"非法的正义"是殖民主义?
GDP发展与民主之间没有必然关系,谈"发展就是硬道理"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形态,与奴隶制之间的转换形态的规律,与法科学的"个体主权维护成本的平衡"是相一致的。简单说,所谓天赋主权(个人级别就是天赋人权),同样是建立在谁主张谁维护的基础上的;当个体主权的维护成本低于个体效益有所盈余时,个体与个体之间就有了平等叫板的能力,因此就呈现为人人平等的资本主社会,即所谓的民主;而不在于每一个体的盈余是否一样(均贫富)。

当个体维护成本高于个体收益,呈现为亏损和破产的趋势时,就意味着个体的灭亡或解体(社群而言),如明朝的亡天下就是"社会主权破产解体"。当个体因为破产而失去维护能力时,生存就成了个体利益的第一要务。整个社会依权势,串联成金字塔型的依附结构,也就是向奴隶制――>类种姓社会倒退。这个规律就是"谁主张谁维护",或称"(个体)主权成本原理",曾经称"人性原理"

主权成本原理,在经济法学的一个不为人道的观点,就是"经济发展了,社会就民主了",因而就有了"发展就是硬道理"之说。实际上,"发展就是硬道理",如果不是根据个体主权成本原理,并非必然成立的。因此必须增加一个前提,就是"市场经济发展了,社会就民主了"。否则象卡扎菲或阿拉伯君主国那样的公有制GDP发展了,只不过是党的美元存款剧增,国富民穷越"发展"越不会有民主

经济法学不同于法哲学之处,就在于将摸不着边的所谓善恶,完全转换为可实证的成本利益,通过成本效益的剪刀差(边际),评估当前经济法学条件下的逻辑结果。以美英法干涉利比亚而论,不谈利比亚国内的进步与否,在全世界的主权国家之间,由于美英法的单边行动,无法通过《联合国宪章》加以约束,也就是公共法律无法提供各国自保的助益,于是全世界国家只好增加主权成本以防主权被侵犯。

对于大国如中俄印等,国力还可以支付主权防护的成本;如中国增加的军费,和俄国本来还在争论的6500亿美元扩军;相应的代价就是国民更穷了;也就离民主更远了;依靠关系而不是依靠市场更多了。而在国际上的小国,由于美国太强大了;要挡住美国的国力几乎不可能;那么所有小国就因为"国防成本太高而破产",只好投靠到大国的庇护之下,国际社会重新殖民化为强国下的一串卫星国

这就是美英法越权干涉之所谓"推动自由民主"的法学结果;也就是非法无正义的法理结果。同理,当在一个主权社会内部,用人治代替法治的"非法打黑",也同样disable了法律对人权的维护助力,从而令到弱小民众不可能在强大的打黑领袖的官权下得到安宁的可能,民众只好找自已能找的关系庇护,结果整个社会就向庇护制的金字塔依附社会倒退。

因此如果是从国民主权原理,谐主权成本原理的角度出发,则无论美英法自已是如何理解联合国1973号决议的,只要美英法的干涉行动得不到联合国成员国的足够广泛的认同,实际效果就是美英法向殖民主义靠拢的国际性君权声明,也就是所谓民主自由的倒退;美英法的单边行动,从经济法学的角度看,毫无疑问地是践踏了美式民主本身

同理,人道主义构成通往奴役之路,在国民主权原理-主权成本原理之中,也是显而易见的逻辑结论。因为人道主义是对他人负责的义务(即成本),而不论本身的负担能力;当这一成本过分巨大(注意不允许控制),个体主权(人权)就会破产,整体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个体,迫于生存的压力,投身上强权领袖的旗下,而串联成一个依附型的类种姓社会。于是社会主义就变成了原始社会

《联合国宪章》是为了地球联邦还是地球帝国?

“善意”推翻《联合国宪章》不能作为合法性依据;
《联合国宪章》是为了地球联邦还是地球帝国?
老天爷是如何赋给你人权的

 

如果是从法哲学的角度,讨论美英法干预利比亚的合法性作为依据的话,将陷入正义对对错错的真理是非的口水仗里,——>尽管绝大部分人,甚至连“法哲学”都没听说过。但是如果是从人权法学作为经济法学的依据,从利益和成本出发,就很容易看出美英法越权轰炸利比亚的非法性,等价于恶意利用《联合国宪章》法理漏洞,而无法公开说出其利益依据

首先要明确,从法律的角度看《联合国宪章》的目的,到底是建立一个唯宗主国是从的国际君主制,即为殖民主义服务的人道主义君权正义的体系;还是要建立一个国际联邦形式的,以协商和共同执法为目的“个体先于集体”的主权平等的体系。如果目的是前者,则联合国的建立就是历史的倒退,因为17-20世纪的国际社会,就是一个向完善的、基于人道主义的殖民帝国的国际体系转化的历史。

如果不是因为美国的出现和英国大陆均衡政策的持续,那么欧洲列强为宗主的殖民主义帝国体系,最终将向罗马帝国式的中央一统的世界金字塔转化,或者说在世界范围内完成秦灭六国式的天下主义;并且全世界的大部分国家,已经为了这个崇高的目标,打了两次世界大战,死了差不多一亿人;并将最奋不顾身地为全人类统一的福祉而战斗到最后一滴血的人士如希特勒先生,称之为野心的邪恶的。

美国为代表的“国际军阀”操纵着《联合国宪章》,中断了希特勒斯大林等统一全人类的正义历史进程,也中止了欧洲基督教列强几百年不懈的努力。历史现实既然如此了,那么《联合国宪章》如果还算个东西,似乎只能是向“国际联邦”的方面,才成其为实在法。因此可以认为,符合全球联邦目的的国际行为,就是符合《联合国宪章》基本精神的,也就是符合正义目的的,反之就是非法的。

社会进化论作为研究生物的社会行为(不仅仅是人类)的科学,较之基督教这类神创论的哲学信仰,具有强大得多的社会实证现象的解释能力,就在于社会性生物的个体和社群之间,只要其符合“个体利益内敛”的基本属性,(否则就不成其为生物和群体),其利益行为就具有一致性;并且必定要满足成本效益原理,行为上表现为符合边际效用原理的逻辑倾向。

那么贯穿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史,既存在着已经成功的统一的美式民主的联邦如合众国;也存在极权下能和谐几百年的帝国中华皇朝,也存在统一信仰下的不缺神的基督教教皇国领导下的中世纪欧洲社会主义,当然也有着基督教帝国崩溃过程中,走向欧洲国民主权政治之启端的大宪章。对比最终将走向全球联邦的现代地球社会,按社会进化论的行为一致性规律,现实社会提供的实证信息,显得无穷无尽。

联邦制的合理性,在于每一个个体维持其内敛利益的本能和能力,不同个体的自持本能和能力,就构成了利益平衡的博弈,其最优化的均衡状态,就称之为民主。换言之,如果个体不具备维护自已利益的本能的话,那么民主就不具备合理性;而如果个体不具备维持自已利益的自卫能力的话,民主同样不具备合理性。因此联邦制或称说民主在彼此利益最大化的合理性,是建立在彼此自卫的能力上的

正是彼此都能自卫的天赋的能力,为免双方无谓的对抗消耗,彼此平等的约法就成了彼此利益最大化的解决方案。这就是民主。因此天赋人权,并不是有一个神在宇宙中主持公道,而是天赋了各位老兄自卫的能力,各位老兄如果懂得自卫,就自然拥有“天赋自卫的权力”,也就有了天赋的人权。因此“天赋人权”或者说“人权先于主权”,跟信不信神,跟道德高尚不高尚,一点关系也没有。

《联合国宪章》法理缺陷鼓励内战

《联合国宪章》法理缺陷鼓励了内战
"人权高于主权"是联邦国家内部合法性基础


由于西方基督教文化影响的国家,可以是因为着宗教信仰造成的理解障碍,对"人权和人道"的角色利益概念存在着明显的混淆,《联合国宪章》中的实际上是"集体派生自个体"的法理基础(即人权高于主权),本身被"成员权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神圣不可侵犯"所否决。当基于人权高于主权的任何解释,用于反叛行为的合法性时,同时也意味着"不惜任何代价的统一"是内战双方的法定权力

这样就构成了基于《联合国宪章》的古怪的逻辑矛盾:如果一个国家出现内战,则政府必然是不合法的;但如果一方力量致力于内战,则同样是合法的;避免内战的任何一方,不但是自寻死路,还是不合法的。在这样的矛盾冲突下,最终结果就是谁主张谁维护,胳膊粗的那个就是合法的,人民群殴力量大的那个,就是合法的。这样就在事实上埋葬了《联合国宪章》本身的合法性。

因此在《联合国宪章》本身缺乏号召成员国广泛参与"护法"的情况,用人道主义的理由,(常常被基督教文化混同于人权),号召联合国对全世界种种"不公平"事务负责,也就成了事实上的民粹主义。部分强国如美英法强行履行之,则构成单边主义;或称霸权主义。就象天朝的非法打黑现象一样,事实上令全世界的法治水平(或称民主)整体后退;只有传统文化的"正义的非法"得到了"伸张"了。

《联合国宪章》的就"人权和人道"的定义缺陷,令这部"世界基本法",成了一部鼓励内战的外部法。除非定义"内战就是进步",否则很难称之为正义,――>但马恩毛不会反对"内战就是进步"的正义观念;他们称之为阶级斗争,毛主席称之为"三反五反,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华汉同胞斗,其乐无穷……"。后进社会之后进,仍然要抵制《联合国宪章》,与其法理上的逻辑缺乏,不无关系。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联合国宪章》根本上就不是"人权高于主权"还是"主权高于人权"的信仰分歧的问题,而是在根本上违反了"个体先于集体",而将不同的违反方式,明文典载成相互冲突的条款。"成员权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神圣不可侵犯"本身是一句无所谓对错的,定义上没有区分"内与外"的角色关系的糊涂话,是一句在三十年代签署《宪章》时,为促成签署而遗留的历史问题。

"成员权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神圣不可侵犯"如果站在国际环境中,则参与国际事务的就不是国民与外国的主权,而是主权与主权之间的关系,这一联合国条款,当然是成立的。否则就构成多数国(人)对少数国(人)的暴政,反抗国际暴政而形成的国内暴政叫反侵略的战争总动员,只要它还有能力维持或者后世还有其同类,就不能称之为非法。"人权高于主权"实际上是联邦国家内部合法性基础。

而在主权国家的内部环境中,是地区与地区之间,社群与社群之间,国民与国民之间的利益博弈关系,"成员权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神圣不可侵犯"当然是不成立的;否则就成了"内战争夺皇帝位,暴政保住皇帝位的权力,神圣不可侵犯"了。在利益上,这意味着任何中央政策集权,不能损害地方的利益,而且必须基于这些地方利益的授权。这种利益上约束,就构成了美式民主国家的统一的根基

2011年3月30日星期三

人权高于主权与《联合国宪章》的冲突

"人权高于主权"变质成( 民粹=(人道主义>人权));
"人权高于主权"与《联合国宪章》的"冲突"

明确了西方社会"人权高于主权"论,其中的人权概念被"人道主义"偷换时,等同于君权神授;那么就会发现,中世纪的基督教欧洲,与东方的帝国天朝,和今天很多西方人士要求美国对索马里卢旺达负责的"人道主义",实际上都是"人道主义高于主权"。当西方国家强行用自已的国力主张这种"权力"时,就等于是对全世界的君权声明,即殖民主义。当然会遭到全世界后进国家的反对。

象刘炸药包等基督教信仰人士,如果真的持"三百年殖民地论",那么实际上就是因为抱怨于帝国天朝的有一个皇帝,而要求换一个老外当君主。这样的信仰,当然是得到不广泛支持的。而实际上,这些人士更可能是象东方的主流哲学家一样,只不过是没有认识到,人道主义这种东西,如果从属于人权则为善;如果人道主义超越了人权则为恶,并有另一个名字叫"民粹"。

因此"人权高于主权",在西方社会内部等同于国民主权原理;尽管经常被信仰人士批判为"自私,缺乏集体主义精神",却在事实上凝聚了欧美自私自利的社会固若金汤。而当这种主张,被欧美良心人士如萨科齐,主动地用到国际上克服后进国家的主权边界时,就成了"人道主义高于你的人权",构成事实上的霸权主义;尽管萨科齐等的主观上,可能自以为出发点是好的,动机是高尚的。

"人权高于主权"还是"主权高于人权"之争,也反映到《联合国宪章》之中,不同的条款之间,由于法律对象的定义模糊而显得自相矛盾。换言之,联合国宪章是一部多逻辑系统,并不符合天无二日的逻辑要求。正是这种歧义,导致了对美英法等国际行为的法理解释的不同,最终由不同的主权国家的主权能力,各自维护其不同的理解;而令联合国的所谓权威,形同虚设。

如果将《联合国宪章》视为实在法,那么需要指出一个事实,那就是"主权高于人权"是明文典载的,即"成员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干涉任何成员国的内政"。又复指出,在明确国民主权原理下的人权与主权定义后,这条规定实际上就是"人权高于主权"论本身的法理依据的同义表述,即个体主义的普世价值观

《联合国宪章》中的"主权高于人权"的实际含义是"主权高于人道主义"。正因为如此,要求美国对卢旺达大屠杀负责,是不成立的,美国不对卢旺达的人权负责,要求美国干预,则是干涉了美国的内政,――>只有美国人可以对自已的政府作此要求!因此"主权高于人权",并非保护了所谓的流氓国家,而是保护了美国的国家利益,不致于被"世界人民共产了"。

相反"人权高于主权"没有明文典载。原因就在于,如果不承认成员国的"主权",则联合国的宪章根本就不存在签约的可能。既然成员国能够维护自已的主权,(否则称不上是主权),那么当它作为国民主权原理时是《联合国宪章》的默认表述;而当其作为"人道主义高于主权"时,充其量是一种个体伦理信仰上的"动议"。试想这样的规定,是保护了美国这样富国,还是保护了穷困的"流氓国家"?

同理,"人权高于主权"的实际含义既然不是"人道主义高于主权",那么也就在事实上保护了弱小国家的内政,不受强国的指手画脚。在联合国宪章签署的三十年代,这种规定是杜绝第三世界对西方列强干涉内政的担心的必要。否则要么建立以美苏为中心的新殖民帝国体系,要么联合国如纸上谈兵。这就是"人权高于主权"的法理,却以"主权不容侵犯"的方式明典载入《联合国宪章》的原因。

国民主权原理

基督教文化“人权高于主权”的谬误;
人道替换人权,造成概念混乱的“人权高于主权=主权高于人权=君权神授”
社会进化论中“人权高于主权=国民主权原理”

 

目前国内外争论的“人权高于主权”或“主权高于人权”,大多数是哲学和宗教信仰上的争论,而且绝大多数是人道和人权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相混淆。西方社会的国内政治,实际上是人权高于主权,即个体主义的普世价值观,但是跑到海外的干涉舆论时,象利比亚战争,就常常变成了“人道主义高于主权”;实际上这是君权神授之意,与东方帝国的“主权高于人权”论完全等效。
注:人权与人道的简单区别,人权是对自已负责的权力,人道是要对他人负责的非契约义务;

东方帝国的“主权高于人权”,实际上是“国家主权先于人道主义”,意思是“连国家也没有了,又怎么人道主义”——>与国民人权无关!人权与人道的概念混淆,似乎是基督教文化和东方帝国文化的共同顽症。人权和人道的混淆,对于东方帝国的文化是接受的。象中国孔儒传统的天下主义,实际上就是人道主义;也就是君主领袖要先有“主权”,才能主持天下公平,才有能力保证蚊民的生存权。

“人权高于主权”或“主权高于人权”之争,在汉语中甚至“高与低”也是混乱不清的概念。称高者可以视为地位高,而称低者又可以视为“基础”,极有利于盛产于中国的哲学高手们,任意玩弄辩证法打口水仗。由于人权与人道的概念混淆,“人权高于主权”或“主权高于人权”都可以在某种特殊语境中视为对,另一种语境中也可以视为错,因此在明确对象角色的概念以前,这种争论连命题都明确不了。

如果认为人权就是自然人个体的利益和私有财产的拥有和自由交换的排他权力神圣不可侵犯;而不是“自然人生下来就有权向他人要求什么,自然人也有义务关怀他人达到某种水平”(即人道主义),那么“人权高于主权”是显而易见的;而“主权高于人道主义”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前者就是国民主权原理,后者就是人权的定义本身。所以东西方的很多人在争论这一问题时,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

基督教文化由于不愿意接受社会进化论,而无法认识到人类作为社会性的生物,在社群和个体的利益行为上具有一致性。否则所谓“人权高于主权”是根本不用争论的显而易见的生物本能,也不会将人权与人道主义混为一谈,而通过事实上的“人道主义高于主权”论而否定了“人权高于主权”本身,从而将人权变成了意识形态的道德标准

“人权高于主权”更准确的表述是“国家主权派生自国民的人权”,“国民人权对主权的授权,构成了主权管理权,即治权的执政合法性”。因此任何主权不能侵犯未向主权宪法授权的人权私有利益的本身,从而也就从根本上避免了“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即使是用向弱者倾斜的“人道主义”也不行。这就是国民主权原理,这才是西方民主在法理上的精华,也就是普世的价值观,即个体主义。

而一旦人权被人道主义(对他人负责的契约外义务)所代替时,西方的所谓“人权高于主权”就成了东西方传统文化中的君权神授,即主权派生自人权之外的一种叫“人道主义”的东西,可以压倒国民的人权。所以一些铁杆的毛左们就攻击地方自治,地方官僚就会把地方特权“私有化”,这样就当然需要一个毛主席这样的无私领袖实施中央集权,不让地方可以把“人道主义”的特权“私有化”。

目前我国的官方法学的标准答案利用汉语的同音多义,区分出“权利(right)”和“权力(power,authority)”,企图刻意切断国民主权原理之中,“国民逐级授权”与中央治权之间的派生关系。这样就等于制造了一个独立于国民的“主权”的存在。如果这种独立于国民的权力是存在的,则君主制就必定是唯一的选择,毛左们给毛主席涂脂抹粉就没有错了。毛左哲学家的中央集权,基本上就是这种逻辑。

无私者就是最极端的邪恶

有利益就有沟通,无私者就是最极端的邪恶;
有利益才有妥协,意识形态是没有妥协的;

美国不是真理的标准,美国也会犯很多错误,美国已经犯过无数的错误。美国介入利比亚就是一个最新的错误。美国利益为纲的价值观,并不是不会犯错误,而是浅错能改。奥巴马从一副斗鸡样的高调,短短几天直往萨科奇背后躲的低调,就是美国人实用主义的写照。当奥巴马的竞选对手麦凯恩议员指责奥巴马"不够积极"时,意味着奥巴马已经从利比亚的泥潭中爬出来了,不再成为政治上的污点。

但对比一下中国那些将民粹主义者,将民粹当民主,招摇过市还自以为正义的民粹斗士们,却还在用意识形态的"排队立场"辩敌我:"支持干涉利比亚的是民主进步的,反对干涉的是热爱专制的",――>他们还不知道自已错在那里了!这就是中国意识形态分子,与美式民主的实用主义的现实差距了。

当法国萨科奇干涉利比亚,被指认为"冲石油而去"时,这些意识形态分子还为萨科奇辩护,大概是要证明法国是出于"人权正义"的无私干涉;――>他们不知道"心证",他们有着标准答案!――>但不是最重要的;这些意识形态分子,居然不知道,指责萨科奇是冲石油发高潮,乃是对法国在道义上的最轻微的指控;起码,法国是为利益而行动。而这些意识形态分子,却企图证明法国是"无私"的。

有利益就有沟通,无私者就是最极端的邪恶因为不可沟通!私有制文化与东西方传统文化的"无私道德观"是截然相反的。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无私的人权,无私的民主",这些意识形态分子,根本不知道!因此当人权者询问"我的利益在那里"时,实际上是最善意的沟通表示;而当要求对方说出"你的(行动的)利益在那里",正是希望理解对方行为动机的最直接的善意!

美国已经表明了干涉利比亚是不情愿的,被北约盟国条款带动的;那么推动对利比亚干涉的萨科奇,能不能说出一点点理由"法国的利益在那里"?地中海联盟?让法国自已去证明自已"萨科齐不是无私的邪恶"!如果法国以利比亚的利益代表自居:利比亚反对派让法国打卡扎菲是正义。那就是说,正义的标准是放在反对派手上的,如果反对派让法国杀光拥护卡扎菲的部落,萨科奇还上不上?

有利益才有妥协,意识形态是没有妥协的。如果法国不能说出干涉利比亚的利益理由,那就是说法国是出于意识形态发动干涉,也意味着可以干涉其他国家,而且是非标准控制在法国的手中,对于地中海沿岸国家将意味着法国代表着的"殖民宗主国"的君权。而一旦这种意识形态的理由,被美国抄袭到全世界,就成了美国对全世界的君权。这的确就是殖民主义,利比亚战争的是非从而与卡扎菲无关了。

联合国就利比亚内政的状况,作出了禁飞区可以说是进步;但法国为代表越出了禁飞区的权限,就代表着法国在主张对地中海国家的宗主权。就算法国将是"明君",也是不可接受的,也是法国没有能力维护的。任何君权都是建立在民粹主义的"人道"基础上的,殖民主义同样是建筑在"教化后进民族"的道义基础上的,万恶之源皆为善;法国和它的粉丝们,似乎没有汲取教训。

殖民主义是一种被妖魔化的历史中的意识形态;殖民主义之所谓"奴役落后民族"是后世历史对其评价,而不是基督教文化的本来意愿。基督教确实是主张人人平等的,否则就不会在美洲解放黑奴。殖民主义与基督教信仰帝国的建立原则一模一样,就是人道主义的"向弱者倾斜",只不过欧洲宗主国是"仁慈的君主"而已。但殖民主义最终是邪恶的,就在于它没有达到基督教信仰者的本来的良好意愿。

信仰只能停留在私人领域

西方基督教传统的意识形态;
"道德正确"和基督教帝国"不信神的腐败"
基督教不是人权的标准;美国不是民主的权威;

所谓"政治正确"或"道德正确",称为"站队的立场""有信仰",统称为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无非是主张使用暴力去解决意识形态之争。随意性的暴力固然谈不上善良,但意识形态之争是永远没有结果的,要"解决之",似也确是非暴力不可;而且是必定要消灭另一方,嘴巴便宜的口水仗,才会多少平息。这种"必然性",又常常被意识形态分子,称之为阶级敌人如"统治者"不可妥协

基督教与马克思主义这两种西方的传统文化,看上去是针锋相对的死敌;但事实上,他们却有着有共同的无私道德的伦理和共同的公有制社会的追求;同样有着共同的"阶级信仰"上的敌人――>私有制!基督教称私如私有财产为堕落,而马克思主义者则称之为剥削阶级。纳粹主义实际上就是一种基督教文化中心论,却被称之为种族主义,――>大概不清楚纳粹认为日本人是同等优秀的民族?

如果进一步了解中世纪教皇帝国内,基督教信仰维系着的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的运作,则将会对现实社会中的"腐败"的痛心疾首,和基督教帝国内对权力中的腐败的同样憎恶,"有些主教(太腐败)是不能得救的"(圣奥古斯丁),或者更能理解拜上帝教者如索尔仁尼琴的粉丝,指责中国人"缺乏信仰"是什么意思了。因为基督教帝国的权力金字塔,是靠信神的"清廉的教士",无私地维系的。

一旦教士不信神了, 那么信仰帝国赋予的权力,就将成为"绝对的权力"。上级教士以上帝之名的诅咒威吓,也变得完全没有作用了。对于依靠宗教维系的中世纪的信仰帝国,显然"缺乏信仰"而导致的金字塔内的腐败,意味着信仰帝国的灭顶之灾。那么现实中国,是因为特权的操控缺乏神的监督,还是因为人权被侵犯通过政治强制性,形成了不恰当存在的特权呢?那一种特权体系,不是依靠信仰维系呢?

这是那些控告中国人"缺乏信仰"的拜上帝教的"民主斗士"们:你们如果攻击私有制本身,你们还是民主吗?如果你们用人道主义攻击人权本身,那是那门子的民主?如果美国或西方的利益意志,或者"无私的人道主义",成了民主价值的权威标准,难道还是人权吗?这些自以为"信"了基督教,就代表了"民主的善"的信徒,应该深深检讨!――>笔者避免用"忏悔"这个词

敌人的敌人,不见得就是朋友;意识形态分子,永远都是利益社群的敌人;没有利益的,就是邪恶的,等义于"不可理喻的","不可沟通的"。那些以为马克思主义是不好的,就将立场站到"对立面"变成基督教主义,以为不站队的就是"后进的愚民",只不过是邪恶的另一种形式;一种与马克思主义痴迷者同样的愚昧。基督教文化(包括学术著作)中所讲的平等,实际上是平均,衡平之意

笔者从来不否认,美国是人权状况最好的社会;但笔者一直指出,美国对别人的批评,实际上绝大部分情况下是用"人道主义"偷换了"人权",而被批评者也常常将错就错。因此美国在国际上的行为,一旦不是公开从美国的利益出发,挂上什么人权自由之类的,几乎清一色成了人道主义的民粹。至于那些将法国民粹的丑事,当成了"人权圣地"的法国人,就不要再提他们了。

笔者从来不反对任何人的个人信仰;包括了基督教也包括了马恩毛教。但笔者坚决认为,信仰只能停留在私的领域。基督教不是正义的标准,美国不是民主的权威。美国制度可以成为第三方学习的民主的标准,但美国不是"美式民主"的最高法官,美式民主不能够由美国单方面解释,否则我们只能将其改一个名字。美国宪法是美国51个州国民的约法,覆盖能力只涉及美国领土。希望所有人明白这个道理。

美式民主无疑人类有史以来最有竞争力的制度

先进的美式民主和美国输出的愚昧

美式民主有瑕疵,但美式民主无疑人类有史以来最有竞争力的制度;这一点可以从美国的强大,和美国国民的满足得到证明。传统卫道士声称美国的强大是做强盗,那至少美国有做强盗的本钱;传统卫道士就只能骂人家是强盗。这就是差距。但当美国一些人输出其制度,或者一些"开明人士学习美式民主",是否学来真正令美国强大的美式民主,就难说得很了。

在美国社会有心输出"美式民主"的人,基本上是美国社会里《通往奴役之路》的那些进步分子们,(私有制社会大多数人是事不关已)。这些人似乎对于美国社会里不能实现他们的传统梦想,如基督教正义之类,而希望在世界上找一些试验品。而后进社会的知识分子向美国学习时,多半会从本身文化所能理解的部分,也从本身政治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学回了美式民主中渣滓

结果后进国家的后进劣势主要原因是内生的,但从西方引进的和被推介的"先进观念",几乎都是《通往奴役之路》,从奴役到奴役,治乱循环没完没了,然后称之为"民主事业"。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很多后进社会的进步分子,连同欧美国家输出的"美式民主",所谓全国统一的一人一票,乃是基督教传统中的民粹主义,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的暴民运动

这种真假"美式民主",乃是后进社会虚心学习,反而动荡不已的重要原因。有趣的是,假美式民主的民粹运动,似乎既符合欧美社会的现实,又符合基督教文化的道德,一定程度上,也比真实的美式民主,更符合后进社会统治者的心意。因为民粹运动本身,就是后进国家统治者的专制的核心力量,"全国统一"正是政治权力的最大化,而民粹运动造成的动荡,又成了专制的理由。

结果就是一条现成的《通往奴役之路》,(极权专制=全国一统+民粹运动+必须稳定+平均主义=基督教的人人平等=渐进=治乱循环)。这条公式并非意识形态的结果,而是事实上的社会利益平衡的结果。至于是否用上民族主义帮助极权,还是涂上"渐进一人一票"的美丽化装,纯属宣传事务。依此信仰搞所谓的民主,治乱循环是正常的,所谓"专制下的稳定",反而是当前条件下的最优化方案。

美式民主的核心,就是民族自决,地区自决,私有财产自决;一级级约法授权,一直到国际社会,从而令个体到国际的行为模式,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因此美式民主的必然逻辑结果,就是如果双方真的不能和平共处,就彼此先分开,所谓的分裂;大家稳定下来,慢慢谈出一个互利约法后,再依共同维护的约法统一起来。

由此美式民主的原则和当时的宪法,则南北战争中林肯明显不是合法的一方,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有观点认为,林肯对美国联邦最大的贡献有两条,第一条是打赢了林肯自已挑起来的南北战争,避免了南北最终分裂;第二条是及时遇刺了,林肯成了英雄,也令南北方能反思国家主义,而令北方胜利后的美国,回复到重新完善后的联邦。否则美国就将不是今天的"合众国",而是有五十个省的共和国。世界历史会如何演变,真是天知道。

民族、语言、文化和市场利益上的趋同,令到地方主义的不同利益体,达成共同的宪法方案更容易。因此世界上的民族基本上都构成一个国家,而无论是民主的还是不民主的。所谓美式民主令国家分裂,乃是不必要的担心。换句话来说,如果一个国家国内矛盾激化到内战了,暂时分开,难道不正是对平民利益的保护吗?但实际上在利比亚这类事件上,没有看出美英法在干涉上,遵循同样的美式民主原则。

2011年3月27日星期日

权贵主义是资产阶级吗?

权贵主义=(马歇尔主义+马克思主义);
(暴力倾向+无私道德)=(败则为暴民,成则为新权贵);
马克思主义损害工团体制以外的整个社会的利益;
只有(资产阶级=劳动者)才是反对权贵主义的根本力量

马歇尔主义和马克思主义,这两种建立在"劳动价值观"上的生产信仰的主义,实际上是本质上都是权贵主义,都是"生产制造战争"的主义,无非是马歇尔主义已经上台是勇于外战;马克思主义尚未称帝是善于内战。两种主义一旦登台献艺,乡音雅调那是一个鸟样。有人说西方进步是参考了马克思的《资本论》,那是因为不知道乃是同一个妈的"前刘易斯拐点"历史时期的产物是也。

资产阶级革命到了19世纪,革命中的某些政治权力的上层人士,类似于"民王性质"的阶层,与投诚的旧权贵结合起来,形成了新的权贵阶层。虽然较之中世纪不缺信仰的,基督教英明领导下的世袭权贵社会主义公有制,那是开明进步多了!但就对政治的垄断权力来说,性质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形成这种局面恐怕是由于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的暴力因素所不可避免的结果。

无论是看作传统文化势力的顽固,还是在革命的暴力动荡中从传统文化中寻求等级化的"迅速平稳"的经验办法,一个新的行政垄断辅助经济特权的少数阶层,再次凌驾于公民社会之上。从某种意义上说,确实需要对这一权贵阶层进行一次尽可能非暴力的革命。原因不是仁慈,而是任何暴力因素都将导致权力的再次非正常的凝聚,而最终形成新的权贵阶层。因此如非自卫的必要,不应认为暴力是必须的。

如果武力自卫不能预先排除的话,则暴力革命改变实在法现状,必定形成某种治乱循环,而不得不无休止的反复革命,实质上是原地踏步。在此19世纪背景下出现的马克思主义,其信仰的更接近于继承基督教伦理的自闭的人道主义信仰。但作为工团主义本身固然没有代表社会大多数的利益,其历史学派的自我催眠,也没有意识到他们所鼓吹的暴力革命,也必定不会对社会进步带来良性循环。

要注意的是,作为工团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是不符合"自卫"意义上的暴力。工团主义是劳动者就业中的强势群体,即使对资产阶级企业主而言,也是强势群体;在整个社会中是收入比较高也比较稳定的阶层。工团主义者的劳动待遇和收入,是大量失业者所无法企求的,工团主义者运用暴力的博弈,所针对的主要也是其他劳动力的竞争,是反对所谓"资产阶级",而不是真的替劳动者反对"权贵主义"。

这一点特别表现在美国钢铁工会组织的暴力罢工,是用纠察暴力直到枪击,驱逐饥饿的求职者,以确保对劳动力供应的垄断。因此无论是在发达的美国,还是在落后的中苏,马克思主义真正威胁和伤害的,都是工团主义团体以外的广大劳动阶层,包括了(自由资产阶级+农民+工人),即伤害了工团主义体制以外的所有群体。马克思主义无非是清算已经被资产阶级击败的中世纪农奴制度后,重新建立之。

如果马克思主义是权贵主义的特权为目标的,那么无论是选择的手段是暴力还是温和,无非是是否激进的问题。而事实上,马克思主义是以夺权成为真正的权贵阶层为目标的。很难认为马克思主义将平民资产阶级(包括体制外工农)和私有财产视为敌人,仅仅是一种"误伤"。奴役并消灭体制外所有劳动者,是马克思主义的既定目标,也是柿子先挑软的捏!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在中俄"成功"的原因。

所以马克思主义词典中的所谓资产阶级,表面上是两个敌对阶级(权贵主义+资本主义),实际上是针对私有制。因此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权贵主义即"既望特权者"。这就注定了马克思主义必定是对民众的欺骗,对旧权贵的暴力;夺权后对整个社会的残暴。(权贵主义=既得特权的马歇尔主义+既望特权的马克思主义),那么真正反对权贵主义,能存天下苍生的,就唯有平民资本阶级即全体劳动者

以爱国的名义,命令你当炮灰

美国货币政策出口导向埋祸根;
美国的欧洲农民工政策成负债


美国独立后
,除了北美CEO不需要再到伦敦"朝请示晚汇报"以外,美英之间的合作方式,几乎没有改变。英国甚至在1814年以前,仍然将美国当成英王陛下的属地。跟拿破仑打仗缺人手,就在大西洋上拦截美国的船,"我以爱国的名义,命令你当炮灰",就把不爱国的美国人抓进舰队里当苦役。皇家海军炮灰待遇可参考写实小说《叛舰碟血记》。冲这种爱国待遇,美国人跟英国又打了一场不爱国战争

英语民族两场不爱国内战打完后,彼此合作方式仍然没有改变。仍然是英国向美国投资,美国用英国的投资开发农矿产品资源,向英国出口,偿还英国的投资。实际上英国在19世纪的空前繁荣,很可能跟英国在北美打了大败仗有密切的关系。获得统一的美国不用花英国一分钱,却成了英国最有竞争力的原材料(包括棉花)的出口基地。在美国棉花的竞争下,连世界千年纺织中心孟加拉地区也衰落了。

所以美国引进英国的外资对英国的出口,大体上是一种互利的合作。英帝国当时是世界贸易的中心,拥有最强的黄金支付能力。氰化物炼金技术的改进,黄金供应更为充足。因此对英出口拉动美国经济增长是利大于弊。但当美国联邦政府将进出口当成了政府的生财之道时,美国的进出口就变了味道。变成了通过货币手段驱赶国内生产要素往英国贱卖,以换取美国政府海关收入的政策行为。

用通货膨胀的手段,补贴使用农民工(不是补贴农民工)的企业的长期政策,就这样为美国后来经济调整的必要性,埋下了祸根。但站在联邦政府的角度,当时没有很好的流通控制手段;按财产收税遭到控制了投票权的有产业主的消极抵制。所以用农民工制造海关税收的办法,委实是补充联邦政府税收的最方便有效的途径。

1900-1920年是美国欧洲移民最旺盛的时期,年均接纳移民约百万。约相当于中国每年引进两千万外籍农民工。但从比例上说,不计美国建国初期的高潮期,1880-1890年之间,美国年均移民达2%。所以从人口比例上说,美国移民潮在即将出现问题的20世纪初,已经呈现了退潮状。问题就在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令美国的增长模式,不得不作彻底的修正。还债!

以往由于执行着对英出口,大量农民工流入美国,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这些无(不动)产者只要肯接受低工资,就总能找到一份工作,无非是工作之余骂资本家狼心狗肺。久而久之,就是在美国高速增长的社会中,充斥着今天中国人已经熟悉的抱怨。又象利用不动产与投票权挂钩的制度缺陷,在西部的金权交易兼并中,有大量暴力拆迁行为的洛克菲勒垄断集团,都成了民怨的中心

但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不独英国,原欧洲市场也在战争中破了产。美国庞大的生产能力,一下子只能自已消费了。当初千辛万苦引进的农民工,今天成了没有消费能力的赤贫社群。几十年前移民高峰抵达美国的人,在1929年之际正是临近退休的年龄,没有工作,没不动产,无积蓄,又没有退休金,还不是美国公民……,胡佛和罗斯福总统干预大萧条的犯了很多错误,但是中断农民工输入的决策是对的

美国为了帮助英国恢复进口能力,甚至自已承受通货膨胀的代价,为英国徒劳地保住金本位尽力(1925-1931年),简直就是今天中国出口卖得美元,又借给美国进口中国商品的翻版。那么大萧条就是美国出口导向的中国模式,转向内需消费模式的过程,就显而易见了。

欧洲农民工可能不成为大萧条的主要成因。但是这些悲惨的社群承受了大萧条最痛苦的一面,也就成了大萧条作为最具悲剧性的一面。本来没有民粹土壤的美国,也成了一个民粹沸腾的海洋,几乎被魔鬼三招斩落马下。美国的欧洲农民工问题,毕竟是一个存量遗留问题,中国呢?农村里有十亿要往城市涌呢!今天在城市里闹腾的几十万落第秀才的"反户籍制度"�得很次要了,开了口子,如何善后?

美国大萧条成因

美国大萧条的五条成因; 弗里德曼的错误检讨;
美国长期出口导向的(货币汇率政策+农民工政策+一次大战)导致大萧条

笔者对大萧条的分析,总结出五条互相作用的原因。第一是美国内战以后的出口拉动的政策,形成了长周期的萧条要求;第二是一次大战后军工转产需要一次中期的萧条调整产业结构;第三是美联储初建后前所未有地增加信贷流动性,炒作土地不动产和股票等投资项目,推高了泡沫;第四是金本位的要求对美联储承竞黄金构成巨大的压力,第五就是长期农民工政策,导致失业和劳动者低收入的症结爆发
弗里德曼不同意其中任何一条,而认为是美联储货币政策不积极,放任银行破产;凯恩斯主义也不同意其中任何一条,而认为是消费不足;熊彼特认为是1,2两条的共振;米塞斯,哈耶克和罗宾斯认为是第3条;现代奥地利学派的罗斯巴德,支持第1,2,3条,反对第4,5条。声称全盘继承米塞斯的罗斯巴德,实际上是熊彼特的立场,而熊彼特则声称不是米塞斯的观点。(注意细微的差别)
奥地利学派的米塞斯、哈耶克和罗斯巴德,都强调胡佛总统干预的严重后果,并认为大萧条是行政干预失败的结果,而不是市场失败的结果。这种观点是正确的,但易于被误解因果关系。笔者认为胡佛的干预,实际上是加深了大萧条的痛苦并推迟了复苏;如果不是取消了复苏的话。但如果没有萧条的危机,胡佛总统是不会干预的。所以不应将胡佛的干预,视为大萧条的原因。

里德曼在《美国货币史》之中,仅仅指责美联储在第三、第四项的政策结果后的危机措施"收缩流动性"导致了大萧条,是不正确的。实际上正是弗里德曼所主张的货币主义,(当时是费雪和克拉克、斯特朗主导),导致了包括不动产在内贷款剧增,延续了美国产业的调整,而令所有矛盾经流动性泛滥后的紧缩,集中在1929年爆发。病人垂危是因为病,并不是因为他进了医院,弗里德曼是颠倒了因果。

在大萧条五大成因作用下,美联储依法承兑金本位导致黄金在国际间流动的出出入入,只不过是促使了这些萧条的机理内因的爆发,而不是制造了大萧条。弗里德曼指责的美联储对冲黄金流入对存量货币的冲击,(收购黄金外汇时提高存款准备金),实际上美联储的操作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流动性既已泛滥,就要收缩(加息),要增加黄金存量应对挤兑,所以美联储的行为,一如今天的中国央行

第五条农民工(移民)政策,可能是由于西方宗教障碍的原因,几乎没有在其他文献中被视为大萧条的原因之一。这就如同第一条的美国对英国出口导向,也长期没有被重视。为简化问题,暂不考虑南北战争前的美国南北政策分歧,否则将不得不讨论独立战争到南北战争美国经济政策分歧。此处仅仅指出美国内战之中,"蓄奴隶"存废只是内战中的宣传借口,而不是导致内战的根本原因。

美国内战中发行了大量的金元券国债之类的财政债券(绿钞),又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执行白银自由铸币政策,实际效果相当于增发货币,而对黄金硬通货产生了挤出效果,即所谓"劣币驱逐良币"。即公众保留了黄金,而把劣币投入流通。这样就对美国财政局与国民银行(联储前身)的黄金储备产生了很大压力,而导致美国实际上执行了低估汇率向英国出口,换回与黄金严格挂钩的英镑的政策。

所以当时的美国国内通货贸易与美英之间的国际贸易(美国外贸主体),就黄金流向而言,就是美国执行低估汇率的政策,换回黄金;由于美国相应发行的美元,造成美国国内的货币增量持续增加,另一方面美国的黄金则悄悄留向美国个人的储蓄。与目前中国的出口导向相比,相同的是等于美国政府通过汇率和货币收了一道重税;不同之处是美国是私有制,藏汇于民,所有生产和生活资料均可买卖

这条贸易通路取决于英国有多少黄金可卖。英国的黄金来源,一是从南非为主的金矿,二就是从印度为主的实物税贸易中变卖出黄金。因此当布尔战争减少了英国的黄金支付能力时,金融危机和严重萧条,马上漫延到了美国(1905-1907)这次萧条导致了美联储的诞生。黄金紧缺了就转屯白银。到罗斯福新政期间,宣布强制收购个人手中的黄金和白银(蒋介石1936年模仿之),就不难理解其用意。

英国为主的投资流入,加剧了美国的顺差失衡。与此同时美国一直执行宽松的欧洲移民政策(投票权的宽松要推迟得多),相当于东部的农民工政策。(资本+农民工),就构成了美国对英国的出口导向和积累的(通货膨胀+赤贫的农民工+福利欠帐)的问题。第一次世界大战将美国外资负债一笔勾销,却同时宣布了美国几十年出口模式,因欧洲购买力崩溃而终结,产业调整所致,大萧条能避免吗

为什么美国不用印第安人用黑奴作劳动力?

北美不爱国运动推翻的专制君主是那一个?
为什么北美远比南美发达?
为什么美国不用印第安人用黑奴作劳动力?
美国的农民工和美国的户籍制度

 

北美十三洲的独立类似于荷兰,完全没有“传统基督教信仰特权”,没有本地的君主,甚至于连任何民粹的社会基础都没有。这种条件,在同样是欧洲殖民帝国中获得独立的拉丁美洲地区,就清一色的统统不成立。结果就是美国一枝独秀,而南美诸国,到今天还在左派右派专制民主,要民粹还是要民主的泥潭里摇摆。

北美十三州,甚至于作为英国殖民地的时侯,就已经处于资本主义基本确立的英国汉诺威时期。主张自由化经济的苏格兰学派领导者亚当斯密就生活在这一时期,但无论是英国政策还是亚当斯密的政治主张,都在事实上将“自由”限制在英国本土而已。这是很多哲学化的历史研究所没有注意的。实际上英国的“自由”颇象雅典的“民主”,专制皇帝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叫“不列颠”的宗主国。

因此美国独立战争,具有推翻君主专制的性质,尽管其时的英国国王在其国内,只不过是一个君主立宪中的“傀儡”。大英帝国的臣民在北美发动的不爱国运动,赢得了北美地区的政治经济上的独立地位,又没有处于欧洲传统农业圈之中,所有新生农业都是向欧洲出口的资本主义的农业。缺的是农民(农场主和农业工人),又那里来的民粹之源?

因此美国从建立之初,就是一个非常纯净的资本主义共和国,条件比荷兰还要优越。美国的烦恼一直到罗斯福上台以前,都不是有农民工反户籍制度的烦恼,而是缺乏劳动力的烦恼。北美几千万印第安人,只是存在于Starvrinos的故事书里。早在美国独立以前,实际上只有一百万不到的北美印第安人中的住在东海岸的十几万人中的几万人,就与当时的英法荷兰殖民者之间,印第安人部落之间,彼此打了一百多年的混战。英国移民独立成美国居民,和英帝国打了两百年仗(其中又渗杂了英法七年战争的美洲战场)的印第安人,又作为英帝国的盟友,与美国居民继续打了差不多一百年仗。(另文详述)

不管死在美国与印第安人战争中的印第安人有多少,七年战争之中是英法两国的战争,印第安人只是双方的盟军。可见在“最后一个莫希干人”登场时,北美的印第安人早就已经是少数民族了。五月花号登陆的地区,正是原北美印第安人部落Wampanoags的狩猎生活区,该部落的人口从70000人,已经因疾病锐减到7000人,并且内迁到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这就是美国人最早“屠杀印第安人”的事件。

北美的劳动力缺乏,当然也就不能从印第安人身上得到解决。将北美英国人称为移民,是要区别于英国殖民印度的“英国殖民者”。后者只不过是作为印度的宗主官僚,而北美移民却是将新大陆看成是自已是家乡。所以移民者与殖民者,尽管在英语中都是colonist,按中国现代文化的解义,是有根本不同的

美国人尽管一开始就是地方自治,但也从一开始就没有户籍准入制度,相反一方面畅开门户接纳欧洲移民,另一方面花钱从拉丁人手上买非洲黑奴。南北战争的后果之一是南方蓄奴制的崩溃,释放出大量的黑人劳动力。同时欧洲对美移民浪潮一直延续到1930年,最高峰时期年均达100万!另一方面,美国尽管是地方自治社会,但一直到罗斯福新政以前,都不具备财政支出的地区社会保障,同时所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本都是私有制。

美国一直到今天仍采用“出生地地国民资格”,将第一代移民排除出国民待遇,美国比中国的城市户籍准入制度更严。这样尽管美国开放欧洲移民(仅对欧洲开放)类似于中国地方接收农民工,但在大萧条以前都没有对美国社会造成明显冲击(其实是有的,暂忽略)。在这样的廉价劳动力冲击下,尽管美国是私有制社会,欧洲农民工也不是美国制造的,对原住民私有财产和就业机会的冲击也是受控的,但美国类似中国反户籍制度制造农民政策的恶劣后果,仍成为酿成大萧条的重要原因,甚至可能是最重要的原因。

2011年3月26日星期六

政治正确,道德正确和利益正确

欧美的"政治正确"与"利益政确";
美国国民的利益,美国政府的利益和民主党的利益

日本地震会对另一个热点"利比亚"起到帮助的作用,转移了西方对利比亚的注意力。卡扎菲的军事力量占有明显的优势,只要时间上有窗口,卡扎菲有能力重新平定局势。所谓的攻击平民,无法区分到底是战争发生前,还是战争发生后;攻击的是不是平民,有多少是反对派渲染的,反正是查无实据。西方的反应更象是一直看卡扎菲不顺眼,在嘴巴上卖点正义便宜。

卡扎菲一稳定局势,西方就会借此下台;所谓禁飞区就免了,充其量就是禁运若干。其实阿盟的表态也是口惠实不费。与利经亚比邻的埃及和突尼斯,官方恐怕援助卡扎菲的成分,比援助反对派的革命还多一点。可别以为卡扎菲真的是"失道寡助",埃利交界的部族是跨国的,如果在利比亚得手,反而对埃及自已的安全棘手。

美国方面的部门反应,可以更看出政治家如奥巴马,和实际上要担当实务者如驻欧美军司令克拉克之不同。奥巴马甚至于在搞清楚真实情况以前,就已经断言卡扎菲如何如何。奥巴马说出去的话如泼出去的水,只会越解释越糟糕;不如在下边的人"实事求事泼冷水"。克拉克就会说,没有理由干涉利比亚,中情局就说,没有根本表明卡扎菲有屠杀行为,而且卡扎菲会重新控制局势。

奥巴马也改口说,要等联合国批准……,总之是真的要背责任时,一个个谨慎有加,能推则推。除非利比亚内战相持不下,否则只要卡扎菲快手净脚处理掉冲突,所谓干涉估计是不会真正出现的。但各国政治家,也是少不了拿卡扎菲这位善于得罪人的家伙做正义垫脚。一些不需要背责任的,象法国的萨科齐,简直就是给别人强按下宝剑的正义武士。

现在日本地震了,美国就更有理由"关注日本的人道主义灾难"了。奥巴马的豪言,forget It。阿盟与欧美官方和责任部门的"发言"出入,实际上正是西方社会"利益正确"与"政治正确"的冲突。利益部门是要考虑自已执行的风险和成本的,所以不能不从利益出发,此乃"利益正确"。而当传闻如卡扎菲"飞机武力镇压示威者"时,是否表现一下义愤,其实就是所谓的"政治正确"。

西方的政府是没有利益的,在西方的所谓政治正确,其实就是基督教沙文主义的民粹气氛,常常又被称为"人道主义"。西方政府没有利益,政党却是有利益的;政党的利益与西方国民的利益,并不总是完全等同的。政党的利益实际上维系于"政治正确"与"利益正确"之间,只要国民肯为"政治正确"买单。由此可见,西方"政治正确"要比中国社会文化中的"政治正确"要单纯,而且两者并不等义。

中国的政府本身是有利益的;而且政府的利益,就是执政党的利益。这是中国政体与欧美民主政体最大的区别。在中国的政治正确,实际上就是"执政党利益主义上的正确"。而西方的政治正确,更接近于中国社会的"道德正确",一般情况下,也就是传统等级社会的(孔儒国学+民粹)的那套伦理。而在文革时期,中国社会的政治正确与道德正确,基本上等价

政治家如奥巴马,秀一秀政治正确的正义形象,看看有多少政治分可以捞;而利益职能部门如克拉克的"利益正确",则是让国民知道这些政治分,要支付多少美元成本。从"政治正确"与"利益正确"的角度出发,此消彼长之间判断美国的政策,较之臆想"美帝国主义亡穷国之心不死","美国垂涎利比亚石油","美国用粮食武器强推美式民主",与最终结果之间,会有更明显的逻辑关联。

流通是最根本的生产力

流通是最根本的生产力;流通失效,则生产就完全失效;
供应安全首先在于流通的安全;流通是连接交换的生产环节
流通不创造价值,是生产的组成部分;
压缩流通成本,将令生产失效,令供应出现危机

流通不畅将令抢劫现象不可避免

流通不是交换,流通是生产的环节。一般意义上的生产,是将物质形态转换到"宜人"的形式,称为产品;而流通则是将产品(或原材料)转换到适当的地方。因此(完整意义的生产=简单生产+流通)。产品需要正确地流通到最需要的消费者手中才有价值,流通本身就是生产力,而且是最重要的生产力。

马克思"生产创造价值"与萨缪尔森"经济学分配稀缺产品",都是小农意识种愚昧落后观念的硬币的两面。流通并不创造价值;流通才是萨缪尔森称的生产的产品分配持方式。流通是生产中的一个步骤,是生产一部分。只有交换才创造价值,就在于交换中的价值,是由交换双方自体判断成本与效益的舍弃。经济学(交换学)就是研究个体换取最希望得到的效用,而需要舍弃的最小的代价的方法科学。

但是产品不会聚集在产地,必须运到消费者的地方,才能完成交换。因此单纯流通,并不构成交换,而是一种成本投资,即生产;生产如果不包括流通、库存和物流,那么生产的效率就极低。实际上流通失效等同于生产完全失效典型例子是粮食的流通和粮食的安全。因此马克思等期望"压缩流通环节的成本"而降低物价,实际上就等同于摧毁生产本身。

用到粮食生产上,小农意识的文化,只是关注在与供应几乎毫无关系的"耕地红线"上,而根本没有意识到,令供给平稳的首先是市场流通体系的平稳,其次是粮食储运、储备提供的流通"产能",然后是农业经营本身的可持续书生,最后才是农业经营中的某个条件,其中一个叫耕地……,流通也是生产力,而且是最根本的生产力;甚至在强调"生产"的马克思经济学里,也没有意识至关重要的常识。

流通不能创造价值,但流通是最根本的生产力流通是连接交换的生产环节一些人以为有零和即"交换不创造价值",实际上是将流通当成了交换。作为个人生产,未必需要流通,如小农自然经济;但是流通却不是交换,因为与所有权的转移无关。所有权的转换,与是否有流通也无关。只有在双方自主产权的交换才是经济学中的交换。无论是生产还是流通,都是"单一产权"下的工作环节
在农业生产时期的观念中,只有生产才有价值产出,而流通交换,充其量是辅助生产(马克思),"分配稀缺资源"(萨缪尔森);更有甚者,会认为流通(如商人,资本家)是对生产者(如工人和农民)的剥削。因此,在中国历史和现实中,"无商不奸"似乎天经地义,小贩小鬼自先秦起,就与奴隶小偷强盗的社会地位差不多。孔子"君子不言利,小人为子",指的就是小偷一般的走鬼小商贩。
受尽游牧民族侵扰的农耕文化如汉族,也没有意识到"流通"与游牧民族的"扰边"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意识到,游牧民族作为单一产品(皮,奶,肉等畜产品)生产者,如果不能够从市场交换中得到其他必须的工具和生存品,就会有强烈的"抢劫"意识,用战争和抢劫,完成和平交换被拒绝的,但必须要达到的交换目的
抢劫是弥补自有资源生存短板的极端性行为;远古人类的"打猎",古代游牧民族的"抢劫",都是这种生产性质的抢劫行为;而人类的生产,如果不是站在与大自然生物圈交换的立场,也是一种抢劫,也是不可持续的。因此,当农耕民族采用了闭关锁国如万里长城之类的政策,也就注定了与北漠民族千年血腥的残杀和动荡了。

为什么希特勒在德国必然上台?

为什么希特勒在"民主的德国"必然上台?
德国漫长的"民王时期",俄国几乎没有民主过程的社会原因;
俄国未完成的资本主义进程[专制俄国――>苏联民粹时期――>当代民王时期]

魏玛德国常被称为"美式民主"被纳粹化。这种观点错误之一,是没有认识到魏玛德国实际上是法式民主。希特勒崭露头角的第一个政治胜利,就是在慕尼黑咖啡馆中反对"巴伐利亚脱离德国独立合法论"的民族主义立场,成就了纳粹党。错误之二是没有认识到,所谓的纳粹化就是(民族主义+民粹化),民粹化就是(小农意识+平均主义)。法式民主无法抵御民粹化攻势,本来就是社会规律

德国资本主义进程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漫长得副作用太大的民王时期(霍享索仑王朝)和一个短暂而惨烈的民粹时期所组成。现代意义上的德国,实际上是三个欧洲经济体的合成。一个是原来作为荷兰-莱茵河腹地的汉莎地区;第二个是军事化的普鲁士地区,包括从奥地利抢地来的纺织工业区西里西亚;第三个是法奥之间,政治制度与法奥类似,原属法国势力范围相对后进的巴伐利亚。

霍享索仑实际上是掌握了德国政权的军事贵族,而不是承自中世纪的传统王室。霍享索仑对德国资本主义进程的影响,体现在最终驱逐了罗马天主教势力对德意志地区的影响,又阻止了法国对西部德国的控制,消除了中世纪德国王公的几百个邦国的"世袭王权";相当于同时完成了针对宗教的王朝革命和针对封建主(王权)的民王革命;并且将这种进程与德意志的民族主义结合起来。

在如此复杂而大范围的清除资本主义早期障碍的社会进程的需要,霍享索仑开明专制的政体模式,可能是有必要的;也正是由于这种必要性,令德国民王专制时期过于漫长、稳固,而开始出现了传统专制王朝化的倾向。开明专制如果不能适时结束,最终只会导致传统专制化帝国,和更剧烈的民粹动荡时期,而不是由专制王朝自动演变成"开明皇帝主导的资本主义民主",德国可能是很有说服力的反面例子

德国的民粹时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中战败而结束。东部被美国支持的苏联打了个稀巴烂;美国人就亲自动手,将西部尚算完整的(汉莎+巴伐利亚),在美国的亲自监督下完成了资本主义革命的全部进程。所以现在的德国,与历史中任何一个德国,都是完全不类似,是一个全新的国家和民族文化。整个德国的资本主义完成,则要推迟到1989年两德统一,而(勃兰登堡+西里西亚)怕是拿不回来了。

德国比起英法算是波折的资本主义进程,和俄国相比又算是很顺利了。如果说旧德国文化继承的是西罗马-神圣罗马帝国的体系,则俄国是名正言顺地继承了拜占庭帝国衣钵(伊凡雷大帝)。所以俄德之间的相争,完全可以看作是东西罗马文化冲突的现代版。彼得大帝显而易见是国王革命,而不是什么资本主义革命,并且是依靠哥萨克农民完成的国王革命,所以俄国的资产阶级力量,在欧洲是最脆弱的。

如果说德国的开明专制的民王时期是欧洲冠军,彼得大帝后的俄国,实际上和路易王建立的法兰西王国,属于"国王革命"的产物。由于资产阶级非常脆弱,所以俄国甚至没有经历"民王"时期,就在十月革命直接进入了民粹时期,这就是马克思所谓的"帝国主义链条最脆弱的环节"。由于俄国资产阶级的脆弱,专制崩溃后俄国民粹化,乃是历史规律中的高概率事件。

一些怪胎民主派倾向的人士,执着于列宁在十月革命"不守游戏规则",事实上是没有认识到(专制――>民粹化)的历史规律,这了正是怪胎民主派的知识盲点。他们一般分不清"民王与民粹王的区别",也分不清"民主和民粹的区别",根本原因是分不清"人权与人道"的区别。俄国历史和现实中的"民王"大概只有戈尔巴乔夫,叶利钦和普京,是否能顺利完成资本主义进程,天知道!

法国大革命是社会主义民粹运动

法国大革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暴民运动;
拿破仑三世政策类似邓时代中国;
资本主义不是通过反抗专制而获得独立政治地位的;
普法战争帮助法国实现了资本主义;
为什么法国主张巴黎公社后的民族和解?

美国的资本主义革命,实际上是英国光荣革继续。美国后来的民粹复现,那是因为南北战争解放了黑奴,加上长期的引进农民工的"自由移民政策",相对维持美国劳动力廉价的同时(美国工人的工资比英国高),制造了一个新的控制经济的政治资本权贵阶层和大量赤贫居民。这种政策一直到胡佛罗斯福新政彻底严厉了户籍制度,只给新移民发绿卡!美国才重新开始了全面中产化社会的进程。(此论与奥地利学派罗斯巴德对大萧条的观点相左)。

法国的资本主义进程,比美国英国都要曲折得多。法国大革命与其说是推进了资本主义,不如说是中断了资本主义的进程,重新回到了(国王――>民王)的阶段。法国大革命实际上是人类史上很多次民粹运动之一,却是近代史上第一次社会主义革命,而不是60年后的巴黎公社,更不是100年后发生的俄国十月革命
法国大革命唯一的成果,是在大革命以后的法国政治,达到了克伦威尔时代的承认私有制的法律水平,从而保证了法国私有者群体,即法国资产阶级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的形成。法国大革命后的资产阶级的社会地位,大致相当于英国克伦威尔革命后的程度。法国真正的资产阶层,正是在拿破仑时期开始形成,(前一代已经毁于大革命),但在普法战争结束前,都没有成为法国有独立能力的政治力量。

当法国农民利用了第二共和国的"一人一票"的法式民主的漏洞,"打倒共和国,皇帝万岁!"将拿破仑推上台(成为总统)时;拿破仑三世的政治权力,实际上是通过民粹王的形式获得的。因此,第二共和国和随后同性质的第二帝国,相比于大革命后一度复辟的波旁王朝(君主立宪),实际上是历史的倒退。原因不是因为复辟波旁王朝的政制不先进(抄袭英国),而是法国传统的民族主义情结仍然浓厚

拿破仑三世尽管打仗的本事很蠢,但在政治上与他伯父一样不失明智。依靠民粹力量上台的拿破仑三世,政治上实际上扮演了资产阶级的保护伞,突出表现在其国内外经济政策,是非常彻底的马歇尔主义。所以上台后的拿破仑三世,无论是农村政策还是城市工商业政策,与150年后的邓改革,倒有90%的程度是相似的。拿破仑三世的社会角色,大约相当于后克伦威尔,这就是法国与英国的差距。

法国资本主义革命的过程,似乎是受累于波旁王朝强大的专制传统。即资本主义从来不是通过反抗专制而成长的,而是通过与专制政治联合对付某种威胁而取得政治地位,并最终政治独立。克伦威尔后的英国选择了君主立宪,是为求得与法国为主的欧洲各国的和解。詹姆斯二世正是依靠法王路易14和英国天主教民粹运动的支持,迫使同样不满克伦威尔专制的英国新教资产阶级接受了詹姆斯二世的复辟。

法国王权作为英国不可忽视的外部力量,是英国选择君主立宪,而不是彻底的革命的很重要的原因。但反过来,英国成功的资产阶级革命似乎刺激了法国的民族主义,反而成了负面的因素。原因可能正是由于路易强大的王权,令法国资本阶层太脆弱了。法国的资产阶级力量,始终不能与英国相比。脆弱的资本主义力量,令到法国左倾民粹的"民主"传统,一直到今天仍然是法国政治的特色。

法国资产阶级真正成为政治舞台的主角,却是得益于普法战争中法国的失败,同时消除了依赖农民自耕农支持的法皇拿破仑三世,和以巴黎公社为代表的工团主义势力。这样或者更能理解法国人倡导"和解"对于法国社会的含义。法国能够在支付了三倍于甲午赔款后,迅速地重新成为更稳定和更强大的法兰西共和国,充分说明了新生资本主义,确实有旧法国的和法国大革命时时期所不具备的优越性

2011年3月23日星期三

圈地运动和农民工

圈地运动的原因是市场经济令土地贬值;
农奴制低效地束缚了大量农业人口;
农村土地私有化将释出大量失业人口(李嘉图效应)
李嘉图土地税收和马尔萨斯人口论的背景都是圈地运动的;
英国农场的衰落和美洲种植园的兴起;白奴和黑奴

 

由于贸易的竞争,英国的土地在市场中的价值一直在贬值,这正是米塞斯原理的体现。对照茅于轼指出的国土局对商业土地的审批和限制,可以看出所谓的土地是稀有资源的硬需求,实际上是行政策垄断造成高房价。英国在历史中也有过类似的政策,(不含土地财政),就是“反圈地法令”。土地实际上是不保值的,而且是在市场中是天然贬值的,如果土地“保值”,那必定是行政垄断somewhere

出于土地资本保值的目的,英国农村的土地所有者,开始终止长期的租地合约,把土地从谷物转为牧场,降低工资成本,提高营销收入。所以圈地运动实际上“农民改变了土地的用途”,而令租佃农(非土地所有人)失去了传统的工作,被迫进入了城市成为农民工。所以圈地运动实际上是英国农业系统提高劳动生产率,释出过剩劳动力进入城市工业的过程,即李嘉图效应的一种表现

圈地运动实际上是农奴制崩溃所产生的逻辑结果。所以如果说圈地运动是让资产阶级的竞争力,间接逼出来的土改,倒还多少符合史实。圈地运动不能简单地称之为“资本逐利”,更不是“资本积累”。中国土地私有化,同样会从农村释出大量“农业失业人口”,如果配套“否定城市居民私有制利益”的反户籍制度将摧毁城市的商业功能。本来是工业化过程中必要的劳动力转换,就会成为亡国动乱之始

如果城市的私有财产都不能保护,则农村土地的私有化就由于失去了市场经济的背景。实际上是根本不可能继续,否则城乡两地将发生大规模的非正常死亡农村土地公有制(即农奴制)低效地束缚了大量的农业人口因此人口危机论,在仍有农奴制的天朝和英国圈地运动的历史过程中,都还有点市场。李嘉图的土地税收和马尔萨斯的人口论,背景都是圈地运动的社会影响,这是值得中国学者注意的。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令到英国封建贵族的人力资源成本大增,只好另辟财路;方法无非一是典卖/出租土地财产,换取财产性收入;二是转换土地用途迎合市场需要,即所谓“逐利”而成为农业资本家。前者将导致土地大量进入市场,导致地价下跌;后者将导致大量原土地就业人口失业。这个过程反复进行,第一产业就越来越变成市场经济中非关键的部门。如果土地是保值的,这种现象是不会出现的

无论是典卖土地付工资,还是更有经济价值的圈地产羊毛,与其说是在守住宅基地向政府纳税的资产阶级逐利,不如说是传统权贵在市场经济的历史大潮流中,为对抗米塞斯原理的而奋斗终身。圈地运动显然不是马恩笔下所谓“资本积累”的目的,保值增值的结局也谈不上成功。英国土地这些生产资料,最终大部分落到了资本家的手上,米塞斯原理效应显著。圈地运动的恶名,也就让资本家继承了。

当时的英国下仍有某种意义上的契约奴隶,其实就是中国后来出现的“包身工”。有些历史文学家又称之为白奴。比较典型的就是一些人蛇出钱,将希望移民美洲的穷人运过大洋。穷人作为代价就签下若干数值的服务金额,以多少年的劳役代替。人蛇到了美洲,就把劳务合约卖给种植园主,这就是“白奴”。后来白奴来源少了,根据美国“白种人的人权宪约声明”,也不能用白奴了,改用黑奴。

如果白奴违约逃跑,相当于今天“恶意违约,偷逃债务”,地方治安当局收了人家的税,就有义务替债主追抓人犯。华盛顿司令甚至于在闹独立的百忙之余,仍然签署过类似的通缉文书。此事在孔庆东老师的笔下一阉割,又成了一篇讨伐美帝国主义伪善的好文章。但克仑威尔毕竟是胜利了!这样也就宣布了传统农奴庄园的末日,和美洲种植园将取而代之,其中的原因,也是因为“圈地运动”。

圈地运动和耕地红线

圈地运动是世袭贵族保值压力下的"经营转变";是农村土地私有产权的确认;
圈地运动与资产阶级无关;圈地运动目的不是"资本积累";
圈地运动是英国农奴制崩溃的具体过程

都铎王朝留在历史中的另一笔文学遗产,就是"圈地运动"的"羊吃人",常被后世基督教文化界(包括马克思主义)鞭挞为"资本逐利的血腥"。事实上英国圈地运动,即原封建贵族和地主自有产权用地改变经营目的,并圈占部分公有地(王室土地)用于羊毛产业的供应,这是城市手工业行会所不能从事的职业。圈地运动与资产阶级无关,资产阶级如果有地,那就不用聚在一小宅基地里做手工业了。

都铎王朝时期也不是资产阶级掌权的时代,而是资产阶级开始正式反抗的时代。马恩将圈地运动的血腥套在城市资产阶级的头上,如同把南美印第安文明的灭亡,怪到北美洲的合众国身上;或者将清朝的特殊发型运动,怪到蒋介石身上一样滑稽。偏偏恩格斯却对圈地运动的农奴们,在资本主义革命前的美好的农奴田园生活,放声讴歌。(米塞斯《资本主义和历史学家》)。

至于一些毛党怪胎民主派之类,将今天的拆迁比之为圈地运动,就更滑稽了。今天反拆迁所诉求的,是土地的私有制;而圈地运动体现的正是土地的私有制,相反,英国一直到1801年才废除的《反圈地法》却极类似于中国今天仍然坚持执行的"国土局红线"。换言之,茅于轼的反耕地红线论,完全可视为等效于英国历史上的"圈地合法化运动";相反所谓的新土改,更类似于反圈地运动

都铎王朝的圈地运动,荷兰商业的崛起令北海成为欧洲乃至世界商业的中转站,削弱了天气不良的英国小麦的竞争力,却增大了对英国羊毛的市场需求,乃是国际贸易分工对英国传统农业经济的冲击。内因是英国自大宪章以后的资本主义进程,导致了英国低人权优势的丧失,货币工资改变了实物地租,法律不再保护农奴制的天然隶属权,农奴制开始崩溃,失去了低人权劳动力的贵族农场走向破产。

原因在于资本主义革命完全否决了农奴制依附的合法性,"天赋人权"抬高了人权的完整性,旧贵族的农奴庄园不可能再以免费的劳动力运营,如果不给予足额的工资,则前农奴就会自由跑到城市,或者逃到殖民地,而令庄园运营崩溃。所以英国没有经历俄国式的"解放农奴",封建主就自然被迫卷入了"圈地运动",比起沙皇尼古拉把大量的财力物力投入"小块土地赎买"的解放农奴,高出远甚。
另一方面美洲金银开始拥入欧洲,引起了持续的通货膨胀;实际上等于通过城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经济体提供长期持续的贷款,类似于宽松的货币政策,只不资金源头不是注入了土地炒作和土地财政,而是注入了工商业实体经济,而增大了对纺织业原料如羊毛的需求。这样就进一步引起了农村贵族农场地位资产的相对贬值的压力。作为土地资本所有者,农场者为生存计,也不得不搞变经营用途出羊毛。

在资本主义市场的冲击下,中世纪贵族农场的经营处境进一步恶化。如果土地不能作为流通要素进入市场,则所谓土地稀有资源保值增值就无从谈起,只能从土地的农业产出计价,从而诞生了英国的"重农学派"和"级差地租"等理论。今天处心积累在农村"土改"不愿承认土地私有制的良心制度们,又把英国农业产出的"级差地租"搬到城市居民住宅,实际上成了加在居住要素上的人头税

《反圈地法》禁止圈地法令,也颇类似于毛朝中"向弱者倾斜"的房屋租凭管理办法,即城市中租客居住超过三年,就不能加租,而且就算欠租也不能赶走;而造成的住房一切成本由房主负担;其实就是对私有房屋(土地)无偿国有化,到文革时干脆就统统收管房管局"统一管理"。到今天拆迁时,所考虑的就成了"历史中的房屋产权"。英国反圈地法令在1801年全部废除,确认了土地产权私有

法国弱在那里?法国比英国实力差距在那里?

英王为什么对《大宪章》有“诚信”?
中世纪欧洲统治者是“国王”还是“基督教”?
比英国大几倍的法国,比英国实力差距在那里

 

1215年的《大宪章》对于国王来说,是联合城市工商业行会,对抗教会权势进迫的防御性条约。正是教会作为外部优势力量,无论是国外战争中的倾向,还是在社会内部的扩展教会法管辖权,令《国王法》(罗马-诺曼法)代表的国王权益岌岌自危,都迫使国王为自保计,也要对城市行会利益作出重大让步。将英国国王视为中国文化中的统治者,如同今天人把政府误作统治者,都是常识性的错误。

认识到英国民主开端,是((国王利益联合平民利益)Vs 教会利益)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就不能理解,为什么“统治者”国王对平民的让步,会如此坚挺而富有诚意。约翰被称为失地王,诺曼王朝承传几百年,留到他手中堪称法兰西第一的领地,(相当于法国领土的三分一,是法王属地的三倍!),三下两除二,短时间内就丢失在他的手上!所以此君又被称为草包王。

约翰王签署的《大宪章》,看上去又是国王权益对平民的“无原则让步”。所以无论是贵族平民朝野古今,对这位约翰王的评价都不太高。这种评价多少有点不公平,没有看到诺曼王朝作为一个外来贵族,在法国王朝战争中处于正统的下风,法王腓利二世挟基督正统教会的支持,令到诺曼王朝领地虽大,但不要说争夺法国王位,就连保住领地都艰难

诺曼底-英国兰王国到约翰的手上,差不多成了正式(英格兰+几个桥头堡)联合王国。最大最富庶的诺曼底丢了,靠穷乡僻壤的不列颠(相当于老蒋退到新占的菲律宾省),没有谁会想到,英法战争居然还会再打上一百几十年。约翰王《大宪章》对城市行会资产阶级的培养,大大促进了英国国内外贸易的发展,令穷岛成了欧洲集散的宝岛;补充了英国亏损严重的国力,海军也从此成了英国的生命线

英法百年战争,实际上是退到宝岛的诺曼底家族,尝试收复祖坟的“反攻大陆”。几位享利国王所向无敌,最终劳而无功,原因与他们的先辈丢掉祖坟,道理是一模一样。英国(诺曼底家族)缺乏教会所支持的统治大陆的合法性。他们可以在战场上打上十场八场胜仗,但没有教会的支持,夺取的地区忠诚就不可靠,也就不能彻底征服对手;万一输上一两仗,就会前功尽弃。侵犯教会,则相当与全欧洲为敌!

但如果象法王一样完全顺从教会,又会暴露诺曼王室实力脆弱的短板,而沦为一个普通的公爵领主。正是这样一种矛盾,促使英国王室对于《大宪章》中订立的保民条款颇有契约诚信的精神。与教会权益冲突的矛盾,又促使英国王室继续深化着与新兴资产阶级的联系,和宗教改革的步伐,直到都铎王朝,英国方才完成了国王完全控制政权、限制教会、解散修道院、没收教会财产的改革

法英从诺曼底战争(包含百年战争)一直到光荣革命的区别,颇类似于南北朝时期东西魏(北齐-北周)的区别。较弱小的一方被迫采取了更深刻的反宗教特权的改革,摆脱了信仰的纠缠,而赢得了战略实力上的优势。当英国已经完成了光荣革命,资产阶级确定无疑地成为社会政治的主导者时,法国极盛时代的路易14的社会之中,仍有一半以上地产归属无需应税的教会控制,这就是两国的差距。

英法两国一直到七年战争时期的差距,并不是所谓的战略的差距,也不是“分权与集权”的关系。英国的战略优势是一点点连贯性地积累的。最根本的差距,就是英国的最有价值的生产资料,是掌握在最有活力的资产阶级行会的手中,而法国却是掌握在不用缴税的教会(相当于今天的国企)手中,而由小百姓象明朝天朝一样,承担名义税很低(比英国低),真实税负极重的负担(比英国重)。

体制内外的矛盾是中国最根本的贫富差距

非选型的"城乡福利差距百万"

两会人民非选型代表继续廷议我等小百姓的民生。其中一位代表能够搞出"城乡福利差距百万以上",与之相争是无益的。谬误是明摆着的。不要说城市福利实际上几乎完全被公有体制独吞,所谓"城乡差距"就象明朝"北京平均生活水准"比农村高多少一样,根本没有考虑紫禁城是不是也非选型代表了北京市民。就算是从城乡差距来说,城乡福利差距百万,也是显见不成立的。

如果这个差距是按某年计算,显见谬误,笔者由于没有机会看这位非选型代表的算术,估计是"一辈子计算"。这就说明此君是按臆想的根据挑拨城乡关系。就算是按其"一辈子城乡人均差距33万福利"计,各位自已扪心自问,这辈子如果不是吃公粮的,赚了几个钱的税后福利?按人均60岁计,也是年均5000元。这个收入,实际上至少四分之三的中国城市家庭的人均全年总收入

由于这位是非选型的良心代表,当然不可能是脑残;一定是精明得不得了的精明鬼子;这种臆想民粹的煽动,除了制造城乡的仇恨,让精明鬼子从中渔利,估计只能解决一些GDP主义的帮助国民增加税负的政府难题。如果这位非选型代表不是脑残,就只能是两种解释,如果不是这个民粹鬼子存心不良,要挑动中国社会的内战残杀,就是钦点这位极左鬼子的钦差大人,是这位大人存心不良了!

钦点的,代表了非选的先进性。虽然明知"城乡至少人均年5000元福利"是胡扯,也不能再跟这位极可能是吃着编制内公粮的大善人说什么"体制内外的矛盾是中国最根本的贫富差距"。对这位可能会得到怪胎民主派爱戴的非选型代表也只能说"钦差大人说5000万一个人,俺也认了"。这就是对先进性无比的尊敬!够了吧?

2011年3月22日星期二

每一个罗马的奴隶,都是罗马的敌人

沟通科学的成本效益边际;
无视沟通边际的哲学,是对他人不友好的表现;
何时处于战争状态?"每一个罗马的奴隶,都是罗马的敌人"
无限制战争的规则就是没有规则

哲学之所以不能代替利益沟通学,就在于哲学是一种不考虑对方接受与否,即完全否定对方意识主权的"自以为高超的技巧"。哲学本身未必有本事形成对别人的侵权,却足以模糊他人向自已发出的沟通信号,也让哲学家忽视了他人拒绝的警告信号,如果不是占着别人的利益而不自知,就是没有机会解释他人的误会;则哲学家被"伤"与"被误伤"并无区别。反正如何反思追悔,也不是哲学家泉下能知了。

自已的沟通努力被对方视为哲学,那是不得已的,毕竟对方的意识主权在对方的手中;至多说明自已沟通努力失败,自卫(有利益冲突时)或走开(只有潜在合作利益时),该乍办就乍办;此时对方的反映,如同一头不能理解你的友好表示的野兽。如果你阁下在狮子冲你低吼时,还发扬人道主义精神,跟狮子强行接吻以示友好,那还真不能怪狮子误伤无辜,多半还要表扬狮子正确地咬了一位脑残。

所谓哲学,就是再也找不到帮助对方理解的实证依据,而不得不用解释去解释别人不能明白的解释。哲学之无用,就是在主动方达到了解释的极限,或者说"解释成本的边际",无论如何再解释,对方都不会更明白;反之在被动方而言,也是处于理解的极限,无论如何细致地阅读或聆听,反正是不能再理解多一分一毫。如果不承认这种沟通的极限边际的事实存在,那么沟通学就是没有必要再讨论了。

哲学大体上是(语言/文字)解释中的一种。目前所讨论的沟通学,也同样是以(语言/文字)为主。但人类社会的沟通手段不仅仅只有(语言/文字),从电视到多媒体,再到动手动脚的"人体语言""行为艺术",高级如数学统计和公式,……,都是附加的沟通手段。但只要个体意识主权是存在的,那么这些沟通手段,也同样会具有其沟通的边际极限;也必有其沟通的尽头。

所以避免冲突的办法,不是在沟通的尽头仍然"信仰支持下不懈的努力"如哲学,此即理性主义。因为其失败的概率极高,与需要投入的沟通成本不成比例,故称之为"坏"!此时应回到对方能够理解的状态,向对方明确表明尊重其利益范围和意识主权;只要对方也作出同样的回应,则和平仍然是可以保持的。但在双方已经有了利益冲突,如毛左已经僭占了国民特权时,这种"后退"的和平,是不可能的。

所以沟通学在沟通失败的时侯,仅仅明确标定"这不是朋友",并且标定"潜在的敌人",而不是发出了攻击的信号。攻击毕竟还是有代价和风险的,能够避免尽量避免。只有当对方在威胁性距离以内,自已的安全处于不可控制的不可确定性威胁之中,或者对方已经侵犯了自已的利益主权,向其示警而对方不能理解我方的信号;双方实际上已经处于战争状态了。任何自卫行为都是绿灯

一旦双方已经处于战争状态!任何斡旋都须经双方同意,任何阻挡攻势和阻止防御的,都视为对方的盟军。双方是尝试再次沟通,还是隐蔽伺机攻击的意图,纯属战略战术细节,无需获得对方的同意。典型例子是古罗马奴隶制的谚俗:"每个罗马家庭,都至少有一个敌人"(奴隶)。今天部分僭占特权的群体,如毛左,就特别喜欢滥用这种"侵占既成"的优势地位自娱自乐,为他们自已掘坟墓!

僭占特权而拒绝中国国民沟通努力的毛左集团,其中一部分哲学家隐蔽得酷似怪胎民主派,(尽管两者本来就相近),如果不是通过利益沟通的敌我识别法,根本不能确认其毛左的真实身份。还有些毛左哲学家更是不厌其烦地宣讲着他们也不以为然的"哲学",卖弄着他们僭占的特权地位,在毫不利已地折腾在沟通边际的同时,却有效地在国民中制造着对毛左的刻骨仇恨!试问还有谁要挽救这样的傻逼?

为什么要全盘否定哲学?

将话说清楚,是对哲学家过高的要求
实体沟通科学不是"万能的科学"

实体(利益)沟通学是建立在(个体意识主权)不可能侵犯的基础上的,直到有一天大脑芯片可以读出受害者的意识为止!这一前提条件相信都是成立的。一个能够沟通的社会,可以让其中成员将自卫的力量(包括警备的注意力)集中到适当的危险对象上,而以坦诚的方式彼此直截了当地合作,而不用担心损害了对方的人权利益。在此基础上,才有了西方人权社会的所谓诚信和契约,最终有了法治!
当一些治学的朋友询问"系统论有什么经典权威的工具书籍推荐"时,笔者是哑口无言。因为这种抽象逻辑的思维方式,实际上是笔者专业生涯中不知怎么搞的就懂了的东东。你让笔者总结出[实体社会学=实体经济学+实体历史学+实体+实体沟通学+对象抽象的逻辑方法论解释],笔者还可以勉为其难;但如果说是那本圣经里读出来的典章,笔者真是答不出,此说立刻涉及到"权威是什么东西"了。

反之"生产要素替换"是谁先提出来的?亚当斯密?李嘉图?马歇尔?都有,都不象!最全面的还是自已总结的博文里。在笔者看来,对象抽象的社会经济分析方法非常好用,抽象的对象与社会现实证据一一匹配,是读者最容易理解的逻辑解释方式;既直观又没有歧义,但是如果部分读者认为"凡是抽象非常难懂"的话,因为个体意识主权的关系,笔者还真是不能反驳,只能说沟通失败,该乍样就乍样。

另一些人指责笔者目前定为"交流学"的内容是"黑爵也讲哲学",笔者也是无从驳诘。但是否记得"谁跟我讲哲学,就跟谁绝交?",个人主义者扣出的帽子,是有行动实质内容的,而且全无区别;这就是理性主义者鹦鹉学舌的帽子,所不能比模仿之处。读者可以识别交流学中对[个体意识主权]中,"俯首于对方的权威裁判"与"尊重对方保留个人观点"两者的区别的话,不难理解笔者的话。

实际上笔者整个实体沟通学,所有稿子何止"不是哲学",根本上就是"如何全盘否定哲学""为什么要全盘否定哲学",等效于"为什么个体意识主权不可侵犯"或"为什么个体价值观是至高无上的真理标准"。实体沟通学的目的就是"彼此把话说清楚"的学问,如果将哲学视为"话都说不清楚的学术",那么的确可以视实体沟通学是"从哲学中"诞生的。

能够跟别人说清楚的就不是哲学,否则就是哲学,看来是"太高的要求"。看来连话都说还清楚的,还真的是包含了全宇宙的真理,至少我们要尊重所有未来的知识,多半也在今天说不清楚的某种句里。那是否应该等到这些思想家,学会把话说清楚以后,再来换取我等的尊重?如果"把话说清楚",对于这些末来伟大的先知们,不算是太高难的要求的话。

所以笔者的博文集是不是哲学,笔者不敢代他人拿主意。只能说,如果那些说不清理据的是哲学的话,笔者这些博文就不是哲学;如果笔者这些算哲学,那即使是哈耶克的"哲学"也不能再称为哲学,改过什么别的名字,比方说"玄学"(没有人能搞懂的学问),或者忽悠学。否则,真是对不起那些连话都不能跟我们说清楚的,自古以来就是智慧之源的崇高哲学的宝贝身价。

在实体抽象的逻辑下,科学到哲学的定义层次是对象化的,具有严格约束的。如果连这都看不明白的智慧人士,相信是有资格"连话都说不清楚的"。但又怎么样呢?无非是与这些智慧之士,委实不能实现沟通而已。有多少沟通就有多少合作,就减少了多少冲突。否则我们只能按照自已的判断,谁侵犯我们的利益,大刀就向鬼子的头上砍去!这不叫"扣帽子",因为鬼子以后都不需要帽子了。(笑笑)

利益沟通学在(利益冲突+沟通失败=杀气腾腾),或者(利益没有冲突+沟通失败="分裂倾向"),被很多道德高尚的哲学及信仰人士非议,但是却符合科学的基本特征:世界上没有万能的科学!如果利益沟通学能够保证沟通成功,那将是"人类思想控制学"。而当沟通失败时如果不能"杀气腾腾",那就是"奴才寻主学"。笔者人性本来有私,不想奴役人更不想被人奴役,还是觉得沟通学就好了。

假如替换一个要素效果会怎么样?

对象抽象和要素替代的方法论;
"偷换概念"的成因是对象替换的错误,和替换效果的不确定性;
"等效"与"等于"的区别;
要素定义和替换的方法论,是人类生活中利益衡量的方法论

对象抽象的社会经济学分析方法之好用,还在于与经济学最重要的分析方法之一"要素替代",简直是无缝连接。经济学中的要素替代,是个体自我选择和市场经济最核心的行为方式,如果没有产权的自主交换的权力,就不可能完成要素的替代;而要素替代是否有效,则取决于人权个体的自主判断即边际效用的原则,而替代失败的损失,由产权所有人在产权内承担,直到破产为止。

所以一些社会主义分子声称"凯恩斯主义乱发钞票促进了交换",那是极其文盲的乱套概念。这种人如果当政,就会生灵涂炭。"替换"正确了,就形成了逻辑上的演绎推理,如果替换失败,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偷换概念,如如凯恩斯的通论中概念(对象)。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要素替换的错误(失败),将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比如说,用兽医代替了医生做手术,概念偷换的后果将极严重。

所谓要素就是对象,替代的要求就是等效,是否等效就需要抽象后比较属性。如果没有对象抽象的技术,仅仅依靠感性的形容词描述而判断"好官和健康的官"而替换之,有意无意之间就会造成了令人莫名其妙的逻辑错误,这就是所谓的概念偷换。如马歇尔将边际效用下的边际效应的动态平衡作为可预测的均衡而展开经济学讨论,如果不是从对象属性,而是从语义上,很难发现其概念的偷换。

对象等效(equivalent)与对象等于(equal,相同,与数学上的"等于"近似)概念是不同的,混淆会造成严重的概念混乱。对象等效是指同一类对象,对象等于是指同一实例(instance)。将实例(Instance个案)作为等于意义上的"一类对象",是最严重的逻辑错误,好所谓"个案没有统计学意义"。现实生活中的典型,就是"钦定人民代表的生活经验,在廷议代表了公民群众"。

等于(equal)可以视为等效中的确定,等效是有待确定的"未等于",带有误差源的不确定性。要素对象的替换,是等效,而不是等于;因此存在着替换错误的不确定性。如果否定这种不确定性的存在,就将构成理性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确定性预言",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一定会实现,就是对"交换价值与劳动价值在交换条件下的等效"换成"等于",而成了"生产创造价值"的确定性预言

笔者曾经用"单一经营一种收藏品的股份公司"替换了"股份制收藏品",非常简单就判定了天津"股份艺术品市场"必然失败,原因也是因为天津策划方,仅仅是简单地把股份公司当成了"可交换的分散资本的合资体";而将投资标的从某种产业业务,换成了"收藏艺术品"。但是股份公司创新的成功,并不是马克思所以为的"把分散的资本收集起来"。所以股份制艺术市场的设想是不成立的。

米塞斯曾经说,"经济学是基于假设条件的定性逻辑演绎",这是笔者不能同意的。因为条件一旦是"假设"的,就将无法在实践经验中验证,米塞斯的整套经济学理论,实际上是在断言"个体边际效用"不能侵犯上的逻辑结果。但如果把"假如替换一个要素效果会怎么样",就将构成经济学研究中最重要的方法论,即对象替换的效果评估

"替换"不是假设,就在于替换物和被替换物都是确实存在的社会实物对象,而替换效果的评估则尊重不确定性的存在(即个体主权意识和未来不确定性)。替换并不仅仅是经济学研究的重要手段,也是市场经济运作的最根本手段,是我们向公众解释经济学原理的手段,也是每一个人认识社会的思考过程中的手段,――>至少对大多数人谈恋爱,选产品,选工作……,都是一样的;所以就利于沟通了

传统汉语议论文的主要表现形式

传统汉语议论文的主要表现形式;
科学实证三要素就是"人权利益神圣不可侵犯"的同义表述

逻辑的目的是为了围绕论点更有效地介绍证据

由于个体意识的主体性,个人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定义也是非常明确的,尊重个体意识主权的就是个人主义,反之就是理性主义。明白了个体意识主权后,就可以解释传统议论文,实际上包括两种文体,一种是等级社会中无视国民意识主权,出于宣传目的的口号重复性的八股文。这种八股文完全不考虑对方主权意识的抵抗,却关注于"不让对手威胁自已的权威",哲学之类在这种文体里最受欢迎。

但是主要使用哲学的理性主义的八股文,通常也是对常用概念的偷换,如把人权偷换成人道,将自由Freedom偷换成"解放Liberation",把平等偷换成"财产平均",把公平偷换成"倾斜",将信仰偷换成宗教,将哲学偷换成智慧,将妥协偷换成投降,将诚信偷换成等级,……,因此除非是针对白纸一张的青少年,还能维持一段时间的"疗效",几乎不具备洗脑的效果(得到受众的认同)。

另一种议论文则是出于平等地位,希望能让对方同意自已观点(论点)的沟通性文体,而拒绝的权力,无可避免地放在对方的手上。由于这种议论文必须考虑让对方心服口服接受自已的观点,为缔结双边互利契约并尽可能提高契约可靠性而努力,因此,任何可能导致对方误解和理解困难的东东,无论作者自已是否认为是真理,(如哲学),都不应该出现在这种文体里。

从说明论点的角度出发,无论是传统的感性的议论文,还是定性的抽象逻辑,都只不过是围绕论点,向读者介绍论据,"瞧,这是证据"的解释过程。逻辑抽象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尽管沟通成本比数学模型和统计实证的工作量要低,但是比简单的传统议论文,还是要高很多的。因此,如果能够用简单的议论文解释完论点而对方能够接受,就不必再引入抽象逻辑;同理接受了抽象逻辑,就不必再引入数学。

这里所称的"传统议论文",是指目的在于说清楚问题,而不是故弄玄虚的哲学。一旦读者的理解耐心达到极限,任何论证,在读者的眼中,就是不能理解的东东,简称"哲学"。哲学就是解释成本可以为零,读者理解的成本为无限大的东东。只有在读者没有完全拒绝你的论点,允许你作进一步的论证,进一步的议论文论证,以及更进一步的逻辑,甚至数学,才有存在的意义。

没有逻辑就没有科学,因为逻辑就是解释;逻辑本身不是科学,科学也不等于逻辑。同理,数学并不是科学的工具,而是沟通学的工具,和科学应用于工程的工具。所以数学是不能证明科学的,就象用手提自已的头发,不可能把自已扯离地面。数学仅仅是量化逻辑的方式,数学也不能取代逻辑,就如同逻辑不能代替证据,逻辑更不能代替论点,不存在"谁掌握了逻辑,谁就掌握了真理"(亚里士多德)。

实证科学的依据就是符合科学三要素的实证集。注意科学三要素(实证性,重复性和他证性)之中的"他证性",就已经包含了人权心证的意义,实际上所谓科学实证三要素,大白话就是"允许对方任意检测实际的证据,是否采纳为对方的利益观点,选择权力天然在对方的手上"。显然科学实证三要素就是"人权利益神圣不可侵犯"的同义表述
如果再对比如方舟子支持的(不知是那个权威总结出的科学标准)三要素"可测量性,实证性,重复性",如果此三要素是在"个体主权下的评估"(注意产权概念),则属于科学应用的定义,而不是科学本身的定义;而如果否定了隐含的,在定义中没有明确强调的"评估者主权",就成了科学理性主义的定义。再对比"波普尔证伪",同样关键在于是否包括"评估者主权"。

中国传统议论文“三要素”的沟通含义

逻辑是承认对方个体意识主权后的沟通产物;
逻辑剖析中国传统议论文"三要素"的沟通含义

任何逻辑必须都是与对方主权意识沟通的工具,如果不能利于对方理解已方的利益观点,则任何逻辑就是狗屎一堆。所以"对方不明白我的逻辑",与"我的逻辑是错的",在沟通学上视为完全等效。回顾一下实证科学的依据与中国文化中最常见的"议论文三要素"的相同与不同,以及议论文具备实证科学性要求时所缺失的要素,有助于理解,为什么逻辑在中国文化的表现中是缺失的

首先明确文化本身是沟通的集合,议论文是交流的手段;那么中国文化中的议论文三要素"论点,论证,论据",可以大约地将论点等义于"自已声明同意的科学观点",但却不能将论据视为实证集。以笔者对中国文化的了解,中国式的议论文的"论据",实际上是"疑证,可以被对方理解的实证解释,和故意的忽悠"的三种集合,甚至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论点就是论据,论据就是论证,论证就是论点
举例说,笔者近日看到两张"质疑"贴,就是这种议论文:
贴一:凯恩斯主义是宏观经济学;宏观就是国家;反对凯主义就是反对国家;――>"凯主义有一个好名字"。
贴二:"论据:狼和羊无论怎么沟通,狼就是要吃掉羊的;论点:所以不能沟通;"――>论据=论点=断言;
出于对批判者(心证)的尊重,仅仅指出其逻辑上等义于断言(即信念),就不加以反驳了。

在明确评估者意识主权后,就有了"疑证从无"的天然权力,就可以将"故意的忽悠"连同对方不能理解的东东,一律归纳为疑证之列,全部注销!这样"论据"就只剩下对方认同的实证解释,即实证逻辑了。但议论文的目的不是论据而是论点,只要读者能直接接受论点,就不需要论证和论据了。这种只剩下论点的"议论文",通常可以称之为"口号"。当其他人不理解其依据时,又称之为"断言"。

议论文的目的,如果是针对完全接受论点的受众,所谓的粉丝,则完全就是浪费时间。所以估计世界上没几个作者,会蠢到长篇大论"凡人是肯定会死的"。而如果读者不能接受议论文的实证解释,则任何议论文的论点也就无非是一句断言,如果受众可以理解这个断言的话。由此可见,议论文的核心是论点,而不是论据,不能明确说明自已论点的而"无懈可击"天生就是垃圾。

如果论据不能支持论点就不再是论据,而不管其真实不真实;如果论据与论点没有可理解的关联,不管真实不真实,都不复为论据。所以"你必须给我钱,因为我很穷"是不成立的,尽管"我很穷"可能真实,但显然就这句话来说,支持不了论点。论点和论据的这一关系,可以用奥卡姆法则概括为,"如无实证,不要引入论据;如无关联,不要引为实证"。没有合格的论据,则论点无非个人口号而已。

议论文的目的,显见就是希望将仅属于自已的口号,通过他人可以理解的论据,令其成为双方的共识而作的文字努力。在论点以外,议论文的核心扩展为(论点+可理解的实证证据)。论点可以根据个人主体意识的主权而或取或弃,但没有论据的支持,或者论点本身没有被理解,则不可能被对方的意识主权接受。所以议论文的核心就是对方可以理解的(论点+实证解释+可以核验的实证证据)。

在议论文的新的定义下,"对方可以理解的"定语是模糊的,而对方的意识却是自已这方不可能预测的,更不可能完全理解的,除非发生意识入侵!相反,在自已和自已说话时,(通常称为思考过程),自已的意识则是"自已的说话者"可以完全理解和预测的。两者的区别,正是哲学和科学最根本的区别。可见议论中的"论证"的定义也就是逻辑,即"努力解释你的证据,能够支持你的论点的过程"。

因此,逻辑本身既不是论点,也不是论据,更不是证据。逻辑只不过是解释的过程,和能够完成解释的经验性的方法。必须建立在尊重对方的意识主权的基础上,为了说服对方,逻辑才有存在的价值。逻辑既然只是解释的过程,那么哥德尔定理是显见成立的,就是不可能用解释去解释"解释的过程"。中国传统文化缺乏逻辑,那是因为等级社会里居高临下缺乏平等意识主权,而对逻辑缺乏需求的缘故。

你的意识,不是别人的意识

个体意识主权:你的意识,不是别人的意识
个体意识主权不是"信仰"
个体意识主权=个人世界观+个人方法论+自由运用的权力
个体意识主权是人权是最起码条件;

等级社会中权威者故弄玄虚的技巧,常称为哲学,会给权威者一种老鼠戏猫玩弄小民的地位优越感,等同于"道德优越感"或"智慧优越感"。这种地位优越的精神感受密切相关的"学问",在人权公民社会里仍未绝迹,即所谓的理性主义,完全可以理解为等级社会的卫道士,对等级特权的渴望和念念不忘。尽管偶而还会有更最聪明的哲学家,会将这种等级"学问",称之为自由民主之类

科学的客观性,常常给一些人以过高的"智慧优越感",(比较典型者如方舟子),而无视科学是否真的客观,取决于受众个体意识的判断。换言之,能够侵犯人权独立判断权和选择性的科学就不再是科学,所以如"转基因"到底好不好,本来就是消费者个体选择的问题,而不是允许袁隆平或方舟子等人代表消费者拿主意的某种真理。(乌有之党只不过是借题发挥搞民族主义宣传,就不说他们了)。

既然任何科学体系,都是(科学理论+实证集),而实证的归依却是每一个受众的个体心证。那么就不得不接受一个非常现实的沟通障碍,那就是任何科学体系一旦不被某一受众接受,则对此受众而言,充其量只是科学理论而已,(科学体系-人权心证=科学理论)。因此,象纳粹的种族类,或者是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无论其逻辑是否完善,都必定因其侵犯人权,而不可能成为真正的科学。

由于"信仰"的概念非常混乱,以后笔者将个人主义特指"个人意识主权至高无上"的价值观。由于人权的边界就是"谁主张谁维护"的边际,则无论是对于任何鲜活的人来说,"个人的意识主权"也是隐蔽而不可能侵犯的,即使是对人身权利丧失的奴隶,而存在"得到她的人,得不到她的心"之说,这就是意识主权的表现。个体意识主权=个人世界观+个人方法论+自由运用的权力

如何侵犯意识主权,一直是西方科幻的主要题材之一;而在法制的帮助下扩大与他人无利益冲突的个人意识主权的覆盖范围,就构成了西方社会的法治下的"隐私"观念。在汉语中,"信仰"一词有时指个人意识主权,有时又指如基督教的"宗教信仰",或如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信仰",两种概念经常在同一名词下偷换,则"中国人缺乏信仰"就总是错的;又常常是对的,等义"中国人不容易被忽悠了"。

如果不考虑个人意识主权下的"真",则世间上本来是没有真理的,必须取得他人的意识主权的认同,才成为彼此认知上的共同点即真理。因此,不存在"强制对方必须得出的真理",就象强买强卖不是自由交换一样。真理如果是存在的,就只能被定义为"彼此自愿的共识",否则就必定是理性主义的代名词

间上不存在超越个人意识主权(即人权)的绝对真理,当然就不可能存在可以压倒人权的科学真理。如果世界上还有绝对真理的话,这一条就是最绝对的至高无上的真理。这就是所谓的个人主义。所以尽管客观认知是各种信仰者和平地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前提,但不等于可以将任何已方的观念以任何理由强加于其他人,这就是最起码的客观认知。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则和平的唯一可能,就是分居别住

理解个体主义普世价值观这一最重要的原理,也是最重要的人际关系的规则,对于如方舟子这样的科学理性主义者,可能是非常重要的公德常识。也说明任何科学体系,不管在自已看来是多么完美无瑕,但在对方的意识主权之内,确实是可以把科学体系看作缺乏实证的理论,把理论看作缺乏逻辑的哲学,把哲学看作是缺乏价值的狗屎……,只要是在对方的意识主权之内你的意识,不是别人的意识

他人的行为测不准

人类个体行为不可预测与人类行为的结果可以研究;
预测人类行为是社会科学的目的;
预测人类行为不能作为社会科学标准;
心证之自由脑残模式:预测不准的后果,由谁承担?
心证之“什么是真相”?别人有义务提供真相吗?

什么是历史真相?预测未来对不对?这两个问题,其实是同一个问题的表述。历史就是消失的未来,未来是未展开的历史;这个问题也是包括社会科学在内的和科学标准,与预测-归纳之间的关系的解答。

在沟通学的角度上,先验的(transcendental)法则反应了人类渴望居高临下的沟通地位的本能:“掌握末来的钥匙!”。“料事如神,料人如神”,可以说是所有知识分子曾经的愿望。但无论在个人信仰的角度上看,末来是否是可以预测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对于任何人来说,未来都是测不准的;无论自已多么自信,人权个体毕竟是价值的唯一标准,他人的行为也是测不准。

但有趣的是,几乎所有社会类学科,大部分的立论而言,最终都是立足于“人类行为的可以预测”,包括了米塞斯本人所理解的经济学。落入俗套的不仅仅是严谨的米塞斯,也包括如历史学的大部分学者(包括道德行为诱导的“历史”),还有象很多人迷信的心理学,各种行为学……,扪心自问,都是因为希望能更准确地揣摸他人的“可能性行为”,才吸引了研究者和学习者。

所以如果是从“行为预测”上看,这些学科实际上同一种文化现象是不同表现形式,但这些是科学吗?如果是科学的话,实证集是什么呢?反之,如果人类行为是不可预测的,那么是否人类的行为是不可研究的?这个问题对于沟通学的定位至关重要,换言之,如果人类行为是可以预测的,那么沟通学就是不必要的。如果行为预测是“科学”的,则理性主义就比个人主义合理了。

此悖论构成了社会中很有趣的行为现象,那就是越是自闭倾向的人士,越是倾向于学习“行为预测”,可以看作是人类心理学中的“社交逃避现象”,其极端性之一,就是所谓的“星座,星象,姻缘”之类。人类个体行为是不可预测的,但是人类社会行为(包括生物行为)却是可以研究的,人类行为的实证集,就是人类行为相关的利益作为参照体,换言之围绕着利益损益的统计规律,即社会进化论

所以象心理学是不是科学,必须区别“心理预测”的那种文化现象,与按照医学双盲统计作为实证依据的心理医学的区别,前者乃是伪科学,后者……,方法上可能是科学的,问题是到今天为止,如何将医学上的心理现象与心理疗效实现双盲统计,仍然没有一个成功的例子,即心理医学的科学程度,大致上与中医一样,仍然停留在“医学艺术”的水平上。

 

总结本博关于科学的预测与探索,及其与科学标准的关系的文章,以便读者准确理解:
人类探索科学,是在经济成本和效益的边际的试错
科学不用于预测,科学家不是预言家,科学不是星相学
波普尔证伪法则不是科学标准——>科学不用预言证实真伪
Transcendental先验法则是错误科学标准
以人权为依归科学实证标准经受了回归测试
绝对的真理存在吗?历史实证集,即所谓的“真相”,如何认定

如果能够理解“预测者”与“接受预言者”的角色区别,和彼此的心证和求知的天然个体权力,就很容易理解笔者对“科学预测和标准及实证的关系”的所有观点。简单说,任何人有权作为预测者预测未来;任何人必须对接受的任何预测,据此行为而造成的任何对自已的后果负责。其实就是“自由的脑残范式”,忽悠(言论自由)有理,脑残自领其罪

所以无论是历史事实还是未来的“预测应验”,归因到底是观察者的“心证”。所以有朋友执着于“88事件的真相”,笔者不会澄清真相。笔者只是认为自已已经掌握真相,并且已经公布了笔者对真相的看法。如果谁感到还没有得到真相,可以继续去查找到你自已认为是真相的东东为止。没有人有权力可以阻拦任何人“合法追踪真相”,也没有任何人有义务提供真相供你认定。

2011年3月9日星期三

波普尔证伪与巫师法则

波普尔证伪的先验法则,源于希腊巫师法则;
先验法则受制于人权心证,或为同义反复

哈耶克的另一个错误就是先验的(transcendental)的方法论。作为科学的标准,正是此因之于基督教文化世界观的认知方法论,令哈耶克拒绝接受进化论。这一方法论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对此方法论公认概括性最为知名者之一,就是波普尔先生的证伪法则。这一错误的法则,到今天仍被很多人接受为科学的标准。(注意个人主义原则)。

所以将先验(transcendental)的错误认为是哈耶克的个人错误是不公平的,这种错误自门格尔开始,经米塞斯一直到罗斯巴克,都是奥地利学派最根本的自相矛盾的方法论逻辑错误。而这种错误,则自亚里士多德时代起的希腊哲学起,就已经深深地埋入了欧洲文化的血液之中,――>仅仅是因为中国人对于上下有序社会的追求,排斥任何预测,才令先验的(transcendental)在中国文化中表现不明显。

先验的(transcendental)实际上是古希腊的巫师法则,也就是当时的巫师灵不灵验,取决于预言是否灵验;反复灵验的如Delphi神庙就兴旺,反之就没有人光顾。尽管波普尔声称"预言必须清晰",但实际上除非禁止巫师再解释,否则如何理解圣语,完全取决于问卜者自已的理解,如吕底亚克罗伊斯质问Delphi的预言,或雅典尼西阿斯在叙拉古的问卜

无论卜说者如何力图清楚叙述,(事实上的努力是相反),只要承认个人主义原则,则任何语句在不同的卜问者看来,都必然有理解上的微小差异,则卜说者只要能"再解释",总是解释得通的。。换言之先验的(transcendental)本来就是根据每个人对先验的(transcendental)预言的结果的理解,而不在于先验的(transcendental)本身是否正确。中国没有这种强烈的主宰国家命运的神庙和巫师文化,也就没有产生强烈的先验的(transcendental)的宇宙认识的方法论。

自苏格拉底开始经亚里士多德,问卜的神换成了"大自然COSMOS"的logos,神卜换成了哲学家里难明的理由和偶而似乎可懂的结论,这就是哲学家最早的来源:在城邦事务上,代替问神的占卜,主宰国家的命运,这就是哲人王的来历。哲学家需要通过他的哲学罗索一番后,作出某一预言,"征服"了民众的信心,就升任领导人,这就是哲人王。

这样先验的(transcendental)法则,也就从巫师法则变成了"哲学家法则",但巫师法则的实际应用,仍然等同于当初的问卜,那就是只要允许哲学家事后答辩,则哲学家总是对的,(笑笑),如果禁止其答辩,则哲学家当王的结果,多半是要掉脑袋的。(再笑笑)。原因同样是因为,先验的(transcendental)预言是否准确,完全在于接受预言者个人的体验。

举一个最常见的例子,马克思预言帝国主义的经济危机越来越严重,由于剥削工人会造成生产过剩的危机。六十年后出现了大萧条,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马克思预言是正确的,符合先验的(transcendental)原则,所以马克思主义是科学。而实际上同样更准确地预言了大萧条,指出并不是生产过剩的危机,而是(货币过剩+生产消费结构)的危机,就极少有人认为奥地利学派是科学

反之看看苏联失败,在一些人看来是米塞斯七十年前预言的明确无误的确认;但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是因为官员的腐败,应该反腐而不应该私有化,所以是腐败的戈尔巴乔夫毁了成功的苏联。由此可见,同样的结果有不同的人眼中,先验的完全就是一句废话。类似的还有基督教预言世界末日,1997-2012至少有十来次了。可见先验法则,如果不是受制于人权心证,就是心证的同义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