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4日星期三

民主社会必须公私分明,看滥用博弈论的“选举经济学”

博弈论/控制论/信息论,针对的是完全产权的管理决策;
新制度学派引用博弈论,意味着(君权+国民作为假想敌);
阿罗不可能定理强制私有制民主社会"公私分明";
强制"示形于外侵于内"归于无效;
博弈论应用于民主投票程序的限制条件为(私有制+排斥边缘人群)

自瓦尔拉斯以后的西方主流经济学是建筑在均衡的基础上,"均衡"是从来不能测定的哲学概念。冯.诺依曼缔造的博弈论并不针对经济学,针对已无产权分歧的资源的宏观管理,针对对手的/自然危机事件可能性选择的策略论。如计算机的系统流程,军队决策,政府的危机预案等。包括后期维纳的控制论和反馈理论都是其扩展。对不确定性的解决方案就是缓冲(buffer),经济中就是储备(reservior)。

以冯诺依曼为启端的信息科学,似乎为西方主流的社会学派,提供了"技术进步",可以再一次试验控制社会的建构尝试。这种尝试自文艺复兴以后,反复出现在西方社会,形成一次次的回归中世纪等级控制社会的逆流,马克思主义只不过,运用民粹最剧烈的一次。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以约翰.纳什为代表的"纳什均衡"似乎可以数学定义"瓦尔拉斯均衡"了,由此似乎新制度学派可计划社会了。

由同样是信息技术的一部分(主要是软件)的对象建模逻辑,即对象角色的主谓宾,可以清晰地发现新制度学派滥用博弈论/信息理论的逻辑错误,就是把整个社会当成了政府已获得授权的管理对象,这意味着政府的极大化和对国民人权的彻底的侵权!同时将政府和政治的对手,设定为国民自利的本能。简单说新制度学派的整个体系建立在两个前提上:第一是政府的君权,第二是假定"国民是国家的敌人"。

当新制度学派,使用博弈论中的"纳什均衡"代替了人权经济学中的"个体边际效用",同时又成为均衡经济学中的"均衡"。新制度学派就成了可以得出任何预定期望的结论,而不必再考虑国民意见的,理性主义的君权神学了。您愿意接受他们吗?您的利益在那里?

国家是危机管理的工具。如果不是从君权的利益出发,而是从民主私有制的利益出发的话,新制度学派的两个理由都是不存在的。议会民主的价值(即选举偏好唯一允许的目的),必须是危机管理本身和通过对危机预案的实施,控制危机损失而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不能确定危机/控制危机,该机制自然失效。因此当凯恩斯主义和新制度学派,是针对"国民不理性"时,逻辑上就意味着是伪科学。

议会民主的作用就在于判断危机和确定危机管理方案(预案),所谓"选择偏好"仅对此目的的公共授权而言,而不涉及到对个体私有利益的权限。此时回忆电影《拯救大兵瑞恩(save Private Ryan)》中的属"公"的八个特遣队和属"私"的瑞恩的生命待遇不同。如果危机判断和管理意见不一,则"疑证从无"削除此项预算,不要为了捕风捉影如"货币战争"草木皆兵,将是符合国民利益的。

当危机是非常明确时(象外国侵略发生,如珍珠港事件)共识是很强烈的,此时阿罗不可能定理就因为万众一心而变得无关紧要。但仍然要允许不认同此危机的人拒绝参与此项危机管理,因此在美式民主的人权制度原则下,就不允许象东方文化一样"抓美奸"。尽管美国历史上反对正式宣战后的战争的人多如牛毛,常常自毁政治前程(如南北战争时的铜斑蛇),但的确没有因此危及自已生命的例子。

因此当把人权不可侵犯的原则,和"国家是危机管理的工具"与阿罗不可能定理结合在一起时,就将发现传统公有制社会常见的"示形于外实侵于内",通过渲染外来危机而强化专制效果的途径,在人权私有社会走不通了。原因在于不可能通过大政府的方式预备未得到共同认同的危机(如果不是侵犯人权,就是只能是低效率)。反之危机明确,就完全可以接受罗马费边式的独裁官!危机管理效率最高

阿罗不可能定理揭示了无论是在东方的传统文化,还是在西方的现代社会,广泛存在的"政府为什么不管一管,通过大政府拥有侵犯人权的威力,通过税收再分配财富保证公平"之类的错误,从人权不可侵犯的意义上说,无论是性质还是结果,都将是大同小异的。博弈论用于民主选举系统,必须限定两个条件:第一不能侵犯人权私有原则;第二要排斥边缘兴趣群体。前者一直做不到,后者根本不可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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