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9日星期三

政府无权代替司法,无权代纳税人赔偿

转基因黄金大米案被非法"公了";
政府无权代替司法,无权代纳税人赔偿;
受害者可以依法举证起诉责任嫌疑方;诱导背约弃信的无良记者;
黄金大米案中再次被扭曲的"法治"——>"总有一条恶法治死你"!
基督教和马恩毛左联合起来的强大的反资本主义势力

黄金大米案,公害传媒炒作转基因几个月后,以非法的方式落下帷幕!所谓非法是指地方当局和国生卫生部的官僚,竟然非法干预一件民间舆论纠纷,更非法挪用纳税人的委托,向炒作黄金大米案"受害者赔偿",——>政府部门认为谁是受害者,就向谁赔偿。这种行为在公民社会的角度,是侵犯纳税人权益,挪用公款,绝对非法的。能否按民主社会的游戏规则对待转基因的争议,是一面照妖镜!可以让一些打着"基督教,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的极左分子,自我证明他们与马恩毛左一模一样的丑恶面目!全都是不缺信仰的左棍!

黄金大米案显然是政府某个部门动用了纳税人资金或者是小钱柜,给每个"受害者"赔偿8万。黄金大米的美国方和中国合作者,都是穷蛋学术基金,此案也没有经历任何民事司法渠道,中国方面可以找几个国产的穷书生侮气,讨好一下基督教和乌有之乡毛左(他们联合反对转基因)这些民粹。但是美国方面的穷蛋,显然不可能接受中国政府赔偿裁决。此案中,有关政府官员,可以道歉,可以磕头,可以满地打滚,可以痛哭流涕,也可以按法院判定的赔偿方式理赔,可以自已募捐赔偿,但是不可以擅自让纳税人赔偿!否则就是非法!

因此不论其他情形如何,应该严惩湖南省和国家卫生部擅自干预的官僚,特别是擅自"赔偿"的官僚,无论公害传媒给予他们多么大的精神压力,他们可以自已跳楼自尽,但无权赔偿。他们可以辞职不干,但无权赔偿。这类官僚道德极大高尚,可以辞职当一个公害知识分,开除他们一切公职,按劳动法给予足额补偿,让这些官员滚蛋。其中是否包括陈竺?

至于借黄金大米案炒作转基因,强迫政府非法干预市场的公害知识分子!一方面民粹起哄,协迫政府部门非法干预,犯法赔偿;另一方面诱导受害者伪证悔约,践踏公民社会最起码的诚信!公害卑鄙无耻之尤!虽然因为言论自由,不可以问罪;但可以开除他们一切公职,取缔一切涉嫌炒作的公办传媒,让这些王八公害统统自谋职业,当平民自谋生路!!

同样如果是在民主的市场经济,不管记者和公害知识分子如何仇视转基因,政府任何部门和官员,无权接受这些杂种信徒的要挟;尽管基于言论自由的理由,不可以给这些缺德的蠢猪头记者几耳括子,让他们长点阴德。无论黄金大米案实验手续是否"完备",如果所谓黄金大米受害者,如果真的有证据成为受害者,请自行具证向法院起诉,证明对方过错和自身受到那些可证的损害,——>他们显然做不到!在黄金大米案中可以观察基督教和毛左这些民粹鬼子,是如何以单方面的信仰理由,围剿于最起码的契约诚信!这就是暴政!

这些民粹鬼子要挟政府干预的理由,或有关违法部门乐于干预的理由,是"实验方本应进一步说明转基因的危害性"本身就说明这是一起基督教和乌有之乡毛左,这些民粹联合要挟的冤案。在这起民粹政治闹剧之中,所谓的受害人的根据,居然是某些家长声称"我们签字时不知道转基因是有害的"——>他们自由签字了!!如果这都可以成为悔约告状要赔钱的理由,人世间再也没有契约责任可言!不妨试想,任何契约一方,如果有公害记者告诉他们:"你说当初不明白,就可以有几万赔偿",还有谁会坚持当初是一个聪明人?

这些公害知识分子声称的,"黄金大米案中,关键关键有(禁转基因)的法不依"——>这又是"总有一条法治死你"的斯大林主义式的法制,——>美国也大把这类没人管的恶法,但是仍需要受害人证据,还要接受陪审团的裁判!——>基督教和马恩毛左,却是要自代司法!他们在黄金大米一案中与乌有之乡的马恩毛左联手展示了他们的一脉同源!展示了基督教与法家暴政的共同点;也展示了这些民粹信仰分子,联合围剿中国资本主义进程,把中国推进奴役之路的强大力量,以致于连中国政府也宁愿非法地掏点银子,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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