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2日星期六

上不起大学就不要上

人权保值即个人和家庭子女的教育投资的问题
教育是为了就业和就业的收入;
教育是个人的投资,选择教育的权力是人权,“受教育”并不是人权
“义务教育”其实是“社会保障”应服从“低水平广覆盖原则”
教育成本昂贵是“国有垄断的结果”,而不是市场化教育的结果;
教育市场化的保证是小政府市场化经济;
大政府官办教育的市场化相当于“卖官鬻爵

 

米塞斯原理对一切用资产都适用,自然也适用于自由社会最宝贵的资产,也就是我们每个人的人权的价值;准确地说就是我们的劳动力价值,或者说我们能够获得劳动力回报即工资和分红的能力,这就是我们每个人最根本的资本;是低人权政策最大的受害者价值,也是市场经济能够消除贫富差距的最根本的原因。事实上也从根本上否定了“中国教育发达了,中国才能民主”——>因果刚好相反!

当米塞斯原理作用于人权资本,等效于另一个命题:个人和家庭子女的教育投资的问题教育是为了就业,是为了就业的收入,这是明白米塞斯原理适用于教育投资的最起码前提。所以教育是有成本的,也是有成本的边际的。如果教育投资所换取的就业收入是不能平本的话,这种教育就是不值得投入的;——>目前国进民退已经令“读书无用论”成为事实!这样中国就充满了越来越多的啃老族!

正因为“个人劳动力价值”是个人的投资所得,因此受教育并不是一种人权,这是与很多平均主义思维者的观念完全不一样的。教育是需要成本投入的,而教育所得的“人权资本价值”受益人是个人个体,因此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每个人教育条件相同”的平均主义,否则必定出现教育的短缺即平均短缺原理,——>这样就出现了高考独木桥!此时教育是为了做官,为了高人一等!为了“光宗耀祖”!

难道高考之中的“监考公平”就是教育的公平了吗?难道让纳税人掏钱让一部分人受高人一等的教育是公平吗?难道以考试或抽签的方式,决定一部分人劳役另一部分人,就是公平吗?西方国家的确“普及了多少年义务教育”,但那是其实是“救济保障”,而不是“公平的形式”。教育是以私有制的教育为主体,政府也不是劳动力产品的主要采购者(小政府的雇佣数量很少)。

因此的“义务教育”实际上是社会保障“低水平,广覆盖”为代表的三条原则和一条义务的完美的结合。正是因为西方的教育实行了私有化,市场化,产业化,所以才能在中学教育的水平上实现了广覆盖,即实行了“义务”教育——>直译为义务教育委实是不合适的,称为“个人教育保障”更适当。让未成年人至少能在公共教育中拥有基本的就业技能,这就是“社会教育保障”所应该做的。

因此茅于轼等称“上不了大学就不要上”,“教育产业化”,“提高学校”,只要是在教育真正产业化市场化,而不是今天的国家垄断高等教育(即全部国企经营),那么就完全是对的。所以象方舟子对唐骏的无理取闹,实际上是在肯定中国是一个等级制的种姓社会的前提下,所谓“唐骏的文凭不是国家承认就是假文凭”才能成立,——>方舟子如此观念突显国民劣根性

今天的教育负担沉重,是因为平均主义的教育和教育被垄断造成的结果,就象高房价一样,是垄断造成的结果,而不是市场化的结果。那么可以相信,如果教育市场实现市场化,则完成自已教育(充电)的实际成本要比今天低得多!同时如果教育市场化,则千万不要再期望在“私有教育后”成为国家公务员。

如果是由政府确认“教育的价值”即国家承认文凭才有价值的话,教育是绝不可能市场化的,否则效果等同于“卖官鬻爵”。而只要保持大政府制度,政府公务员的实际福利薪金水平超出民营经济的就业,则该社会中充其量是海龟横行,而不会有自已的一流有竞争力的私营大学。除非,是官商合营!类似,香港!道理是非常简单的,政府采购为主的经济体,也就是腐败横行的产业领域

最后复提一下方舟子找唐骏无理取闹案,方舟子粉丝时所表现出的国民劣根性。这些方舟粉们主同的是方舟子的主控罪名,“唐骏的学校是野鸡大学,因为唐大学是中国政府不承认文凭的”,——>这些方舟粉们居然不知道,中国只允许教育部才能颁发教育文凭,就是对劳动力就业垄断的最腐败的计划经济行为,是赤裸裸的官本位种姓制度的发源端!

方唐案中中方舟子和方舟粉们的荒唐丑陋无以复加,简直就成了教育部组织部的编外官僚稽查员;——>唐骏可不是混的官路—!如此丑陋的官本位意识,居然偷换成了“诚信”!真是“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的国家!”,——>借此祝愿南方科技大学破冰之旅少点波折,也祝愿方舟粉们所魂系的教育垄断早日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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