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日星期日

明朝的改革红利为何不能避免政权垮台?

财产税征收必然的低效率和国企的不得已,及明朝的改革经验和红利;
财产税必须变现为通货才能缴税,导致通货紧缩;
凯恩斯主义-费雪教条,建立在无知的理解或歪曲的逻辑基础上


遗产税是经常性定向征收的财产税,因此继承了财产税所有逻辑上的负面效果。完全独立于"再分配"初衷的最恶劣后果,是继承自财产税的冲突于流动性定律的恶劣后果。重温一下财产税冲突于流动性定律的逻辑缺陷(不完备性),可以帮助理解(定向的,应税比例高得多的)遗产税的同样后果。由于应税人的财产,大部分都不是现金形式,因此财产税不象存款税,可以简单地按某一税率,把相应份额缴交完事。换言之,财产税的实际税率,比名义税率要高!因为应税人必须先卖出部分财产,然后再缴纳足额的现金税收。

如果税务机关不是征收现金应税,那么财产税就将退化为实物税,也将意味着政府要兼办"拍卖,配送"等复杂的,本属今天叫"物流行业,拍卖行"的商业职能。如此布置的政府税务,当然要设置要应的"国企,大政府的机关",通过行政垄断的方式专营这种"实物税兑换成缴纳财政的现金"的业务。众所周知的,由于政府办商业的低效,这种大政府的机关会比同样"功率"的民营商业更"耗能",规模也要更大!为了提高政府的效率,这种政府机关就会授予独立财务核算的职业,这是国企的一种来源,明朝时称为"道,道台"。
ps:此处已经提示一个规律"国企是政府低效的特征"

明朝朱元璋主席大刀阔斧地,就是这样一种财产税转为实物税的改革。明朝的改革红利,切蛋糕一直切到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改革,才在表面上"结束"。而张居正的一条鞭法,一直到明朝灭亡,也只是"试行,开始"而已。部分省区,甚至根本没有作过尝试!实际上,顾准同志任上海布政使时,所执行的"上海房产税"改革,之所以能够把所有非本朝臣民在沪房产统统无偿给共产了,也因为房产税的实际税负,远远超过其名义税率。上海本地居民可要向上海巡抚衙门申请减免,或转为房管所的租客,诸蛮夷房产,自然被迫只能放弃。
ps1:顾准时的上海巡抚是陈毅大帅

明朝的改革红利主要表现在两处不如人意。其一是据说改革后的官员都缺乏信仰了,腐败大大的有,效率大大的低。因为皇帝预期能收的帐目,如果不是只收来零头,就是下面乡绅上访告御状说重税已经饿死人;结果是大刀阔斧的改革砍下十几万贪官污吏的脑袋,还把皇帝对其大大不满意的所谓贪官活剥了皮塞上草,置于公座之旁,吓唬下任干部;也鼓励民众上访,告诉他们可把在任干部也办成草皮囊。这些贪官的正薪,不要说要奉命养一衙幕僚,甚至连家人也养不活!如果不是卖家产当官的话,除了贪,再求皇帝开恩,别无他法
ps2:明朝太祖采法家暴政,严刑对于殷实人家被举荐为国当官,却拒不上任做干部者,以大不敬罪,斩!剥夺全部财产!家属没入官府为奴为妓

朱元璋主席的红二代三代N 代的朱家孩子,改革了剥皮实草的解剖艺术,老朱主席的改革红利就有了第二个不如人意的味道。名义税率征收的实物税,到了官府手中(颇低效率地)转来换去,不知是证实了还是证伪了"科斯交易成本定理",先验地判定明朝最后变成财政收入的税收,远远低于预期税入。结果明朝皇室内库与明朝文官政府,彼此为了争夺各自本属惯例的税入,明征争斗。皇帝不好意思跟大臣扯花脸,毕竟要大臣内阁要管事,皇帝就派宦官组织央企去争税。结果文官笔下春秋文章,明朝宦官代表皇帝,变得特别坏!

明朝的制度其实是唐朝失败制度的大规模复辟,也表现在唐朝的每况愈下。从制度渊源和后果言,明朝甚至可以称为"后后唐"。唐德宗开始的租庸调改革,当它用开元通宝采税时,其实就是张居正一条鞭法的前身。实物税(财产税的后果)的效率极低,但是一旦改征现金税,应税人马上就面临着"如何获得缴税的通货"的问题,即现金通货税,必须将实物财产变现才行!其结果就是导致通货的紧缺和物价下跌,——>这是财产型税收非常重要的负面后果,却被凯恩斯主义者,总是"无意地"忽略,并且有意地歪曲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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