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社会中不存在无争议的公共利益;
个体社会中任何个体不具代表性;
集体主义社会存在自杀性的成本畅口;
"公共绝对安全"的含义就是自杀性的极权主义道路;
世界上不存在"没有个体受害者的司法正义",因为个体社会中不存在"无争议的公共利益",——>假如民主社会的定义,就是个体社会的话!该定义必定将遭受到,从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联合东方孔儒国学,到人类所有传统文化,以人类有史以来最广泛的联合真理阵线的驳斥!真理的共同点就是"集体主义"。任何可以无视个体权益的集体的主义,就必定存在公共利益,也就必定需要对公共利益被侵犯,甚至仅仅是被侵犯的可能性,作出那怕是最剧烈的。比如说比某句文字敏感,就杀人全家的文字狱,就是集体主义的合理结论。
只有集体主义的前提,才会存在无争议的的公共利益。远比"公共利益"这个词,让你感到集体主义的悦耳,更现实的是冷酷的客观规律。如果集体主义是正确的,那么将意味着,需要为了无限制的鸡毛蒜皮,消耗无限制的社会成本,从你的财产和生活品质,到你自已和家庭的生命,都将是"防微杜渐",为了鸡毛蒜皮而被牺牲的的成本。逻辑上这就意味着你作为个体是无足轻重的蝼蚁,"你思,你和家庭还想活,但你们是不存在的"。这就是能够让你自愿地让全家无意义地死掉,却曾用悦耳的美德浸染了你的集体主义!
个体之所以为个体,就因为任何个体都不具代表性,即任何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UNIQUE,这个词是任何接触美国文化的人,应该经常听过的。比方说,你是独一无二的,你的配偶是独一无二的,你的孩子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个体是独一无二的,所以不危害我们自已的任何生命,才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热爱。当然这种个体主义观念,是非常地不够集体主义的。集体主义的目的就是把人类变成不独特的的普适性蚂蚁,因此可以被举国体制大规模的牺牲掉。因此如东方帝国的集体主义,设计出各种等级,模糊了国民个体的unique。
因为个体都是独特的,因此尽管的确有一些乐意自已被宰杀,还非要扯上更多的人为他垫背!但这些独特派人士的雷锋精神,显然地缺乏普适的意义。无法从个体的角度判断"集体主义"是否道德高尚得,值得所有个体必须为了集体的利益,乐于自已作为无意义的符号被宰杀。但是从简单的经济学规律可以看到,集体主义的社会的内部,存在着明显的不可控制的成本畅口,它在成本控制上不存在边际的意识,可以因为显然是无限的鸡毛蒜皮的"小事"而"防微杜渐",而不自觉地挥霍自已最核心的价值,还自以为为社会作贡献!
以实名制为核心的互联网的立法,就是这样一种传统文化法军暴政的"防微杜渐"式的绝对正义,或者说保证互联网"绝对安全"的进一步措施。司法成本是有限的,对外保住"领土绝对安全",不可避免地走上霸权主义道路,对内保住"政权绝对安全",就会不可避免地走上极权主义的道路。如果说互联网当然不是绝对安全的!问题是互联网不是一个可以直接伤害任何人的东西,互联网的任何信息,必须经过接受者个人的理解!如果说互联网不够绝对安全,就足以付出任何代价的话,朝鲜式的禁网,就是唯一的终点。
有心人士只要到各自地区市县公安局,数一数"网监"所占的楼层,就可以知道为了互联网鸡毛蒜皮的不安全,举国体制已经代表纳税人,浪费了多少财富!笔者的观察结果,是平均三分之一的楼层,可能接近二分一的警员,被浪费在网监上。效果仅仅是逐字逐句地给网民校正语文,偏偏反对派本来不是敌人,(网上的)敌人是越镇压(监管)越多的。当上层设计涉及到全国每年千亿以上的公安成本被浪费在网监上时,削减费用与保持网监战果,鱼与熊掌兼得的最自然的政策反应是什么?是否就是实名制为主体的互联网"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