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1日星期二

米塞斯的时间偏好利率模型不如奈特

米塞斯的时间偏好利率模型不如奈特;
米塞斯违反天无二日逻辑规则(时间偏好性+边际效用=多逻辑冲突)
投资行为与时间偏好无关,不确定性成本与主权因素无关;



不确定性中的负面因素,更接近于汉语所称的"危险",但不确定性本身是中性的。不确定性不是不可知性,只是在一个边界清晰的范围内不可预测,(如个体的行为就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利率的不确定性成本的"最大与最小值"之间的范围,是可以预计的。因此利率就是资金贷出人对贷出的危险的不确定性的估价,及借款人对借钱投资的风险模型的不确定性的估价。两者平衡时借贷契约成交

与奈特的利率的不确定性成本的模型最接近的,是米塞斯的时间偏好利率论。因为不确定性是正比于时间的,所以在特定语境下(适用于大部分商业情况),时间性偏好,其实就是不确定性成本的最小化行为。笔者不清楚这两位老头是否意识到两者之间还有微小的差别,还是认为两者根本不相同。反正两个老家伙,"利率是不确定性""不不,利率是时间偏好",嘴对嘴,打了足足三十年口水仗!

奈特的利率不确定性成本,与米塞斯的时间性偏好论,确实是有微小的差异的。根本的区别在于,奈特是市场成交的利率,而米塞斯的时间性偏好,则是先验性的结论;而不一定与市场相关。因此按米塞斯的理论,就意味着存在"利率应该是多少才正确"的正确答案,――>也就意味着存在反经济周期的计划经济可能性;这将违反米塞斯的个人主义边际效用的一切前提。

问题就出在,时间性偏好的利率理论,并不是个人主义的边际效用的逻辑结果,而是米塞斯引入的一个新的断言;换言之,(个体边际效用+时间性偏好=米塞斯理论――>米塞斯和哈耶克的经济周期理论),非常遗憾的是,无论这一理论的结论是否正确,这个逻辑基础是不成立的,是违反了天无二日的逻辑规则的;即构成了米塞斯自已所称的多逻辑系统

米塞斯声称"如果不全盘同意米塞斯的理论,就不要引用米塞斯的任何观点",一直是奥地利学派的准则。实际上,这就是"天无二日"的单一断言逻辑系统的要求,米塞斯认为自已是符合该规则的,因此除非指出米塞斯的理论不符合单一断言;否则米塞斯的声明要求是合理的。但偏偏,时间性偏好就是一个独立的断言,从而可能在完全相同的理论假设中,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这就是瑞典学派。

为了掩盖时间性偏好,实际上是独立的断言,米塞斯花了最多的笔墨。奥地利学派很少错误;尽管也是非常粗糙。米塞斯的《人类行为》是逻辑最严密的名著之一。如果说有明显错误的地方,就是时间性偏好这一段。这一段也是最难懂的,因为在这里是错的。投资者实际上是时间无偏好,时间是无关的;否则就不会产生投资行为本身。尽管特定语境下,可以将时间性偏好,解释成对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厌恶。

庞巴维克的时间性偏好,干扰了米塞斯人类行为作为天无二日的科学理论的逻辑完全性;但如果改用奈特的不确定性成本模型代入,就不会影响米塞斯的人类行为是个体边际效用的响应的假定。原因在于,不确定性成本是与主观因素无关的,客观存在的成本要素;而且是任何经济主观行为(边际效用)必须加以判断的必然因素。因此不确定性成本与边际效用原理,并无逻辑上的冲突。

而奥地利学派采用的时间性偏好假设,实际上是人类心理普遍性博弈规律的假定,与凯恩斯主义的流动性三大规律是一样的性质,是独立的不可考证的断言。这样就出现了,在利息上,个人行为的原则,到底是"时间性偏好"决定,还是"利益决定"呢?两者有冲突时,以那一个为标准呢?时间性偏好与边际效用的冲突揭示了奥地利学派方法论的深层缺陷――>个体边际效用原理,也是一个博弈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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