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7日星期日

评估政治家的立场,只需考虑公开一面

评估政治家的立场,只需要考虑"公开一面";
格兰特披露的北方政治立场;
北方反对奴隶制是反对"黑人呆在美国,那怕是作为奴隶" ;
南北战争是(宪法分歧 Vs 国家主义),黑人问题是导火索;

与林肯不同的是,南北战争的吉祥物,约翰布朗先生,是真心实意"解放奴隶"的,并且是马克思主义式的暴力正义为号召。林肯-格兰特为代表的北方军政系统,采纳了约翰布朗作为战争宣传的吉祥物,也采用了约翰布朗的"内战解决南方道德问题"的暴力正义;令许多人产生了林肯-格兰特政府在黑人-奴隶制上的政策是追随约翰布朗"解放奴隶";这是错觉。

如果不考虑无法考证的"林肯其实是怎么想的"的"绝对真实的历史"的话,那么林肯公开的立场,就是(容忍奴隶制+不支持奴隶制+联邦必须统一)。探究林肯究竟是怎么想的,杰斐逊-戴维斯是不是真的要分裂联邦,还是目的在于修正不利于南方的宪法,关于奴隶制的条款,(JD在内战前曾提交继密苏里妥协后的第三道妥协议案《Federal Slave Code》,被拒绝),都是无法证真或证伪的猜想。

政治家有两张面孔,多少需要向选民负责的林肯,较之英明大帝毛Z东金正日之流,更难识见"内心是怎么想的"。相对而言,不太懂得遮掩内心的直筒子格兰特,是窥见19世纪中叶的美国人价值观和常见观点的更好的着眼点。大概也是由于这个原因,如何粉饰这位直肠直肚的战争英雄格兰特的形象,真是难煞了共和党(随后70年里统治了美国的政坛,称为老大党)的党政笔杆子了。

"黑人是在违犯他们意愿的情况下,被送进这个不属于他们的国家的,南方不得不将自已和黑人绑在一起,确实令人同情;但是他们(南方)却强迫北方替他们追捕逃奴,不但令人厌恶,而且激起了北方对黑人的同情;……,他们称脱离是不能接受与黑人平等,现在(战争结束20年后)他们也看到了,黑人并没有和白人平等,他们(南方)本来就是多余的……",us.格兰特.1885年。

"黑人和白人平等,是不可想象的;……这个国家不属于黑人……,我们可以帮助黑人回到非洲,也可以开辟南方的殖民地;象波多黎各(即海地,波多黎各,古巴),那里可以生活1500万人口,(全美1880才6000万人口,1860年才3000万人口,面积是波多黎各的330倍!),黑人可以全部到那里生活,象一个州接受合众国的保护(保护国?),美国政府一直认真的考虑实施这个方案"。us.格兰特

格兰特的话,真实地反映了1850年-1890年之间,北方白人社会对南方奴隶制和黑人问题的真实观点。美国北方以"纯粹的白人社会"而自豪,而鄙视南方被黑人"污染"。正是这样一个原因,《汤姆叔叔的小屋》作者斯托夫人才会在日后作为内战北方主力的缅因州看到驱逐黑人,殴打黑人,而把这一幕扣到南方奴隶制的头上。美国北方反对奴隶制,实际上是反对"黑人呆在美国,那怕是作为奴隶"。

格兰特无意中指出,1850年的《加利福利亚(黑奴)妥协协定》中追捕逃奴条款,对于恶化南方的形象,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南方作为限制蓄奴制扩张(即禁止在北方,作蓄奴制作为投票议案)的交换,要求北方帮助追捕逃奴,(在此法案下,后来就出现了"逃往北极星"的黑奴逃亡通道),是大失策;既恶化了公共形象,其实也无裨益(十年只有3万名逃奴,追回不过几千人;北方出工不出力)。

但共和党历史学家WJBennett所称的,南方(JD)提出的<Federal slave code>中,要求全美取消对蓄奴制的限制,是侵犯了北方的主权,在法理上是不成立的。因为戴维斯的要求,不是北方必须实行蓄奴制,而是允许将蓄奴制,作为北方州议会投票的议案,是否采用蓄奴制由各州决定。JD是为南方蓄奴制解除宪法限制撇除蓄奴制不道德以外,侵犯北方州主权的指责,无从谈起。

结合上黑人作五分之三众议院权重,而白人移民却作100%权重,(两者都没有投票权),南方对北方(因为移民)渐渐控制众议院而愤慨,认为算少了自已的名额;而北方同样认为黑人的五分三是南方占了大便宜。1850s的美国,对于蓄奴制的存废的争论就越来越激烈。随着1850s南北双方各自的经济体系,各自碰到麻烦,又彼此归罪于对方。奴隶制道德与否,只不过是占燃导火索的火引而已。北方反对的是"蓄奴制",而不是反对"黑人和白人不平等",也不是因为"黑人的人权被侵犯"。这是今天很多人,没有搞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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