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是个体性的,谎言只能针对细节;
任何细节都不构成绝对意义的实证,长远而言,谎言毫无价值,有害无益;
任何细节,如果不能被他人认同,就全部视作谎言。
传媒不对绝对真实负责,如果传媒的谎言有害,那是因为传媒行业的管制;
您如果对谎言不满,只需要说明您为什么认为它是谎言就行了。
等级社会的权威支柱必定是理性主义,只有理性主义才能指责他人的思想结论不符合标准答案。从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出发,则任何谎言都必定只能针对细节而言,而不可能针对任何结论;原因就在于,结论必定是个体的;同一“细节故事集”在不同的人眼中,可以看到不同的结论;因此“结论是谎言”是不存在的。因此从个人主义的角度,谎言是毫无价值的,因为任何细节不构成绝对意义的实证。
由于“结论必然是个体性的”,这也等同于对任何人的任何评价式,在评价者本人看来都是真实的,不可能构成人身攻击,也不是谎言,因为“人家的确是这样认为的”。象乌有之家伙们攻击“袁腾飞认定毛主席是个畜牲”是人身攻击,退一万步都是不可能成立的;乌有之家伙们倒也可以认为“袁腾飞也是一个畜牲”,其实也不构成人身攻击。
由于细节不具备实证意义,而结论(一般以评论的方式出现)又必定是个体的,而不存在标准答案;那么无论细节是否真实的事件,都不一定构成对个体结论的实证支持,其中的差距就是个体的选择性差异。这样将意味着,所谓造谣,在没有权威的标准答案的民主社会,必定是合法的。因为结论性评价(有时称扣帽子),既然是个体性的就不可能是造谣;而细节虽然可以捏造,却没有实证的意义。
一些象马恩毛左这类人,以为向听众供应(包括捏造的)细节时,听众自然而然就会接受他们的标准答案,既是忽视了听众独立的心证,也低估了听众最起码的逻辑能力了。结果就是这些权威信仰的马恩毛左本身,也成了听众评价的对象:“马恩毛左在说谎”;有时侯这些马恩毛左会下意识反咬一口:“你们象文革一样扣帽子?”——>听了毛左谎言的听众,不能给毛左扣帽子吗?
由于细节个案不具代表意义,基本结论是个体性的(不同的),不具实证意义。即使是细节,在任何人眼中的任何其他人的主观选择性和主观“创造性”不可避免,则天然的结论就是:造谣无罪;信谣者责任自负;任何谣言不会因为谣言本身而危害社会的任何利益。看上去似乎是造谣自由,谎言自由;但相应的逻辑结论也是:任何细节,如果不能被他人认同,就全部视作谎言。谎言由此失去了社会价值。
因为意识形态依靠谎言,就是有“政治正确”“标准答案”的信仰;有信仰就有了“绝对真实”,当然也就有了上帝先知下凡,比方姓洪名秀全,或新生已死一代姓毛,等等;意识形态依靠谎言卫道,攻击谎言,甚至用谎言攻击谎言,是愚蠢的;谎言在人权心证的真相认知面前,将土崩瓦解。要卫道意识形态的谎言大厦,的确需要信仰;对专制传统文化卫道士来说,今天的确缺少了信仰;非常缺少!
今天中外传媒的确是谎言连篇,专业评论缺乏专业常识。但由于结论是个体性的,意味着记者传媒们可以得出任何结论;但如果要求传媒和记者对其结论支持的证据和结论“绝对真实符合标准答案”负责就太过分了;因为绝对的真实,只可能存在于上帝之处;如果公民有造谣的自由,记者和传媒当然也有同样的言论自由。如果传媒的谎言有害,那多半是因为只有监管造成这些垄断的传媒有谎言特权之故。
同理,任何历史观的任何结论,首先都是个人的结论;但当以理性主义的方式强加于人,即以道德的勒索要求他人同流合污,如果不肯强奸这些人就要接受这些人的强奸时,就被称为春秋笔法。春秋笔法的特点,是从来不是从于自律和自利的目的,春秋笔法的根据是一意孤行的道德,春秋笔法的目的也是一意孤行的道德;在精神病学上,可以称之为“偏好将自已的道德(意愿)强加于人的偏执狂”。
因此,对任何您眼中的细节性的谎言,首先要明白,您是对所有这些谎言真假评判的最高法官;但却不是提交给他人的标准答案的法官。相反,在他人的面前,您就是当事人,也充其量是一个证人而已;他人才是他自已观点的最高法官。而任何他人的结论,对于他人自已来说都必定是“真理”,就算是荒唐的结论,人家也有荒唐的自由。您如果对谎言不满,只需要说明您为什么认为它是谎言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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