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的道德罪名是"多数人的暴政";
美国银行业和美国人的储蓄替代;
美国拍卖行的金融意义;
米塞斯原理完全颠倒了传统农业的资产观念。由于资产有自然贬值的倾向,那么无风险的低息存款就意味着是高利贷;也就意味着本金损失的可能性;这是不以银行经营者的意志为转移的。而在麦道夫与垃圾债券之中,则更明显地显示,所谓的"受害人",只不过是放高利贷,为自已的投资决策承受必然的损失危险的存户。
高利贷的传统社会伦理,非常巧妙地把"不义"的道德罪名,落实到了少数人的头上。当放高利贷的是少数人时,那么就是"犹太人""资本家""吸血鬼""大耳窿";而当高利贷者是多数人时,就成了受害者;而接受高利贷的就成了骗子。这种在同质行为的少数人身上,(而不管其行为性质),加以严惩而得到平息民愤的正义,算得上是古老的中庸之道(衡平)法不责众的政治博弈了。
要避免银行接受有息存款,而不得不加高贷款利息,从而必然地构成坏帐风险。奥地利学派主张"100%存款准备金",美国今天禁止银行向存款提供利息,实际上可能成为干预市场的另一种形式。前者等同于禁止银行将存款放贷,只从事流转结算的服务;后者则在事实上不必要的,因为只要让存户明白,"存款有风险,责任要自负,挤提没有用",则是否提供利息,是银行和储户之间的契约。
总结来说,美国今天的银行管理,与中国的银行管理不同,就是将"投资"项目完全体现为债券和基金,而这两样是有可能损失本金的。将银行的投行业务与存款业务帐户分开,实际上是对投行业务通过货币杠杆获取麦道夫式的收入,而让美联储资助其必然占得资金优势。存款业务则强迫性地购买存款保险,避免本金完全损失,同时也等于承认了米塞斯原理:存款有风险,要支付额外的成本。
因此,美国今天的银行,如果不算投行的话,大致上相当于是中国的银行的个人信贷营业部。是中国意义下的银行业经营范围的一小部分。美国低利率无限制的贷款政策,也令到美国人的美元储蓄,没有任何现实的意义。需要钱的时侯,尽可以向银行借钱,没有信用能力的人(如老人),尽可以申请综合援助。储蓄等同于是养老时期的奢侈消费准备,这样货币上储蓄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既然贷款容易,美国人就尽可能贷款购买一切可以购买的东西,宁愿保存起来,等待升值;反正美元从流动性而言,一直在通货膨胀。任何收藏品也可以作为抵押品,(只要银行接受)。这种现象,实际上就相当于凯恩斯指责的"流动性陷阱",是否能继续,取决于卖给美国人商品和收藏品的国家,如中国,是否将美元拿出来花!非常幸运是,美国以外的人,似乎都很喜欢替美国人"收藏"美元。
美国以外的社群(包括中国)屯积美元,显而易见是一种"保值效果最优化"的选择;即他们认为美元优于他们各自国家的货币,(如人民币),"劣币驱逐良币",保留美元屯积起来,抛出各自的货币,也就形成世界范围的通货膨胀,――>独独美元是通货紧缩的!美国人收藏乱七八糟的东西,同样是储蓄要求的体现。美元既然不能保值,就替换上其他东西,保存起来,目的仍然是储蓄。
美国市场经济的制度优越性,就体现在产权界定的清晰和产权转让的方便。这种交换的方便,起到了科斯定理所要求的"低交易成本"的作用,而令大量收藏品的易货贸易,起到了替代"通货膨胀的货币"的作用。拍卖行经纪公司的托管,实际上起到了银行的作用。这样就基本上避开了"存款风险"的问题。但同样的产权转让的条件,在世界其他国家,却不具备。中国而言,连产权也没有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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