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4日星期三

黄金不是天然法定货币 金本位没有必要

黄金不是天然的法定货币;金本位没有必要;
黄金适于通胀环境中的储蓄,不适合作为货币

黄金不是良好的储蓄对象;但具有(储蓄+流通)综合效益;
私币发生私有化环境中,"守财奴困境"是局部的,可克服的;

亚当斯密经济体系中"黄金天生就是货币"(被马克思主义继承),实际上是将习惯性观察,作为了经济学的原理。货币的社会职能就是交换,交换能够可信就需要提供货币的信用。货币的信用并不因为是黄金或者白银就有信用;而在于为货币供给而提供的成本的背书。黄金之所以成为最常见的历史或现实中的货币选项,是因为黄金增量开采中的"成本"不可代替;因此增发"黄金币"的成本就不会消失。

现实中不能使用黄金位,则是因为三个原因,其一是黄金开采的成本越来越昂贵,意味着黄金本位的货币将产生自然的通货紧缩;其二是美国手中控制中主要的,相对于目前价格来说是低价位的黄金存量,(主要来自罗斯福的黄金法令);第三个原因是货币的职能是流通,而不仅仅是储蓄;储蓄功能,甚至可以认为是由于货币是"通货稳定的易步交换保证"的衍生品。即黄金流通价值,可以随时被替换。

因此如果恢复金本位,就必定面临着要么允许央行(美国从此是财政局,铸币局),将黄金作为储备以发行代用黄金券(货币),这样黄金和黄金券之间就不是一对一的,同样可能存在着超量发行。其次,黄金券超量发行,必定出现偶而挤兑,那么美国历史上的限制挤兑就难以避免;因为没有黄金本位的"中央银行"。政策限制挤兑,相当于外汇管制,则金本位就完全没有意义

另一方面,由于黄金本位制必然导致通货紧缩,就不得不允许大量的代币券发行,(黄金券是其中一种),以弥补由于流通的货币存量缺口的不足,这样就回到了老问题上:货币私有化发行不可避免。而随之而来的逻辑悖论就直接否定了黄金本位的必要性:既然流通性货币已经是私有化发行的话,又何必非要让中央财政可以控制黄金贸易的方式,搞什么金本位

"黄金天生就是货币"的观察,实际上是在货币自由发行中,因为"货币是(稳定的)异步交换媒介",而自动具有储蓄功能所致;是将货币的交换与储蓄合而为一后,按(min(交换+储蓄)持有成本)的结果。货币的交换与储蓄的功能,并不是完全吻合,"异步交换"的功能才与储蓄吻合。

黄金适于在通胀环境中的储蓄,但不适于交换需求,通货稳定时也没有储蓄黄金的必要。原因也在于黄金相对其储蓄价值,获得成本太贵了;而黄金已经背书的"开采成本"是早就消耗了的历史中的GDP,不存在任何实用价值的"承兑抵押"。这种供给的硬性,在通胀环境中是一种很可贵的品质;类似的东西还有很多,象钻石白金艺术品之类。但在通货稳定时,黄金就因为没有实用价值,价格节节看贬。

"货币是(稳定的)异步交换媒介"本身就意味着货币必然可以储蓄,"等到自身需求 or 价格适用"时购买相应的产品,也意味着守财奴假设,对于整个社会众多货币中的一种是无关紧要的,但对于经营某一种货币的经营商(如质押黄金存款,发行黄金兑换券的黄金银行)来说,就不是无关紧要的。19世纪美国银行的应付挤兑的需求,就产生了存款再保险,央行准备金和美国的中央银行

在私有化货币发行的环境中,一家信用很强的经营商,当发现自已的大量信用仍然高的货币被大量储蓄了起来,(象今天的美元),为了弥补流动性头寸而增发了大量的货币而构成了堰塞湖时,可以购买"黄金期货"或者定购支付再保险,预备突发性的挤兑;而消除信用下跌的预期。也可以发行另一期黄金券,而避免同时的挤兑发生。但在国家垄断的法定货币环境中,包括金本位,这种办法就无法采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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