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4日星期三

蛮族是奴隶社会伴生物;蛮族是集体奴隶

游牧民族的侵略与"蛮族",是奴隶制社会的伴生物;
妖魔化少数民族、游牧民族、"蛮族"异族的民族主义;
蛮族是发达文明社会的集体奴隶;
文明大国掠夺奴隶的另样视角是"解放了野蛮人手中的奴隶";
蛮族"入主发达文明"是被雇佣于解决文明社会的内部危机


仅仅从悲惨的艺术上认识奴隶制社会,只不过是将道德的火力,徒劳地集中在早就不存在的所谓的"奴隶主统治阶级"身上,而为现代生活无中生有的所谓阶级斗争添油加醋,掩盖着奴隶制社会残留在现代文化中的点点滴滴。理解奴隶制社会,就必然无法回避"蛮族"与奴隶制中央文明政体的关系,也无法回避"夷汉迥异,非我族类,其心必妖"的千年的对少数民族的妖魔化。

蛮族的存在,既是奴隶制文明大国赖以号召内部忽视危亡内因而保持团结的道义目标,今天称之为"民族主义"。明宋两朝甚至宁愿无视灭亡的命运,也不愿意在对少数民族政权的政策上有点现实主义。问题并不在于"委曲求全,卧薪尝胆"不对,而是明宋两朝的政治体系本身处于危机之中,失去了妖魔化异族的钓鱼岛精神,就会本朝危亡;今天称为"亡党"!亡党强还是亡国强,各自算盘各自精,不提!

但在中央文明大国如罗马、华汉帝国面前,"入侵"的蛮族其实只不过是磕头哀怜的可怜虫!甚至于中亚文明远非落后,"入侵"同等文明级别,根本没有帝国威权的农耕社会印度时,照样是不得不寻求当地优势群体的联盟。甚至于连伊斯兰教,自备了信仰进入印度时,稳定的政体的建立,仍然依赖于阿克巴大帝对印度教社群的同等相待,方才免除了德里苏丹百里之国的动荡命运。

蛮族整个社群的社会地位,实际上就是发达文明社会中的"集体奴隶"。传统文化对少数民族的妖魔化,所反映的正是这种"集体奴隶"的社会形象。今天留在历史春秋中的记载,都是游牧民族象野兽一样不断残杀农耕居民,——>那是因为记述历史的是农耕民族!以状"野蛮异族入侵危机"之恐怖,国家作为危机管理的工具,无疑深受其益!而这些蛮族能够不被赶往蛮荒,同样为"能为奴隶"而幸。

在整个前工业社会的奴隶制时代,东西方的天朝上国的文明人士,可以随意将"蛮族"视为压榨、役使的对象,可以任意勒索人畜、子女、财帛,可以任意征用蛮族作军队用于战争,却不必对蛮族负任何责任;也不必对蛮族在自然灾害中的困境施以任何援手,因为他们不是"国民"。所以罗马和唐朝征用蛮族作为军队,许以公民权,承诺不对他们的部族征伐,就足以令这些蛮族感恩涕零

另一方面,蛮族内部也是奴隶制的等级社会。从蒙古社会暴露到现代文明的一幕的零星记载中,可以看到凛冽的蒙古高原缔造了可能是人类社会最严密的奴隶制组织。蒙古那颜对低层奴仆之生杀予夺,被视为蒙古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后来的日本武士道,只不过是利用了日本危机型社会制造的"贫困翻版"的蒙古精神。成吉思汗的眼里,除非是主人带着投降的奴仆才是道德无亏,否则降也是死,不降也是死。

没有任何理由相信,在蒙古那颜威权下的蒙古奴隶们的生存处境,会比成为文明上国的富人家的奴隶更坏。所以象罗马帝国四出征伐如高卢日耳曼的蛮族,所谓掠夺奴隶,在罗马人看来未尝不是一件"善事";因为可以认为是从"万恶的野蛮人手中解放了他们的奴隶,带到罗马接受现代文明的教化,日后就可以成为被释奴"。15-17世纪的跨洋奴隶贸易,和征服美洲的印第安人,不正是在同样的伦理观下?

无论是罗马帝国的哥特人之乱,还是东方南北朝的五胡十六国之乱;历史上记载的蛮族的"反抗",都不是因为天朝上国奴役之、掠夺之而反抗。他们实际上认同天朝上国的特权地位,而只是反抗"主子太残暴了,(太吝啬了),竟然不讲义气!"。历史上蛮族的所谓入侵,如果不是伤风即好的犯边,就是因为文明社会内部危机过分深重,而需要这些蛮族被役用介入内地政治斗争的必要性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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