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7日星期六

民主社会富人钱太多买慈善;等级社会富人官商勾结买特权

慈善是市场经济的自主交换行为
人类互动行为只有两种,不是自主交换就是抢劫
中世纪在西方社会已经结束了;
民主社会富人钱太多只能买慈善;等级社会"均贫富",富人官商勾结买特权;
一个社会存在"世袭的豪门富人",说明不是完全的市场经济;

 

巴菲特信口雌黄却没有明言细论,虽足以被断章取义于五毛哲学作为一个典型,却很难从执行性的角度上考察老巴此言有多少合理之处。所谓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的国家,关键在于公众是否因为巴菲特的权威,而受五毛"巴菲特的胡说八道"的文人忽悠。如无意外,同样是一个巴菲特的胡说八道,对中国社会经济的深远损害,会远远超过对巴菲特的祖国美利坚的伤害

笔者相信巴菲特胡说八道时,并没有仔细思考,而是对自已慈善成绩的吹嘘:"瞧啊,我捐了几百亿啦,多威风啊!",——>平心而论,冲巴菲特捐那么多钱,就算立一座记念堂,也比东方毛神庙,来得更有记念价值。老人家胡说八道,大概只是好名。巴菲特总归也不能免俗,仅此而已!如果将有关老巴的话的"五毛得出国有化的结论",重新递到巴菲特的面前,估计老巴也会断然否认的。

在歌颂西方富人慈善之心时,需要注意从人权原则出发,不要走向人道主义的勒索。巴菲特这次的五毛,倒不见得是为了什么政治利益,而是非常接近于做了一次"人道主义勒索的五毛",仅仅因为"向我开炮"的"我",才能作为免于此"罪sin"的嫌疑。但此类人道主义勒索普遍见诸于东西方传统文化之中。象天朝无论朝野都盛行着勒索他人的中世纪式道德人士:"富人、企业有义务慈善,捐钱"。

人类社会的互动行为抽象意义上只有两种,不是自主的交换,就是单向的抢劫;否则就是"没有发生互动行为"。因此否认慈善是一种双方自愿的交换行为,就只剩下信仰上的依据。很显然,这些人是希望用"慈善"作为利他的"无私人类行为"的依据。但是慈善的前提仍然是一方愿意捐献,另一方愿意接受。中国成语"嗟来之食"就形象地叙述了一个拒绝捐献的故事,故事中的富人行善,显然没有成功。

苏美尔人在八千年前,就已经掌握了"零"的概念,那么因为提供慈善的善主对受捐献一方的"零要价",而否定"慈善是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双边自主交换",只能说明"信仰可能令人退化(终点可能就是猴子)"。由于慈善必须是"人类双向"的行为,所以佛教放生之类的"善"不是慈善;充其量是"爱护环境"。遗憾的是,佛教放生的陋习事实上损害了环境,象美洲出现的乌鱼灾害。

所谓的"慈善零要价"也很可能是表面性的。象阿拉伯人的文化(大量反映到古兰经中),慷慨行善的真实要价,是受善方要接受行善者作为保护者(可以理解为奴隶主)。象巴菲特向盖茨基金捐献,金钱上是零要价的;但是"向我开炮",却可以理解为巴菲特希望得到社会荣誉的"回报",要价不是零的,是向社会要的;尽管这一荣誉对沃伦.巴菲特先生来说,是实至名归。

既然慈善必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双方自愿的,那么天朝红十字会希望工程之类的官营慈善,就可以看成是慈善业务的国营专卖(垄断),而道德勒索慈善"义务",就是intend抢劫的暴力意图了。西方没有官方垄断的国营慈善专卖店,也就不可能出现东方帝国式的"由官营机构统一管理慈善捐献+勒索富人多捐献"的中世纪的道德闹剧。

中世纪在西方社会基本结束了!不可能通过慈善的方式,换一个贵族名头的特权传之儿孙。无论是盖茨的捐献,还是巴菲特的捐献,都说明在美国人权社会里,钱太多并不能用于金元政治越来越强,一来不容易保值,二来钱太多了,保值也没有意义。在英国还可以捐个贵族衔头,在美国就只能捐作慈善,还可以少纳一点税;可能换些什么"洛克菲勒记念堂"之类,何乐而不为?

市场经济里仇富,本来是没有意义的。就算象其他富豪,如Oracle的老板埃利森一样做大游艇大别墅,也无非创造了就业,缩短了贫富差距。相反象香港豪门ABC不断,说明香港存在着等级社会的非市场的机制在发生作用。说明在香港这种东方特色的社会里,"钱多"仍然可以买地位了。比方李嘉诚这种大腕,可以买来政治途径不断追加的低息贷款所致。香港仍远远称不上是一市场经济的民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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