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日星期四

国企是企业吗?

"取消养老金双轨制"可以避免"延迟退休"吗?
企业单位不能自办养老吗?国企是企业吗?政府是自治单位吗?
需要取消的是国企和政府向纳税人转移内部成本的绝对权力

从互联网可见的公知,但显然不是官方五毛的民粹舆论,可以看到"如何挣脱养老金破产,而能退休不用愁"的痛苦挣扎。香港进口的左棍唐钧先生,仍然回避官方主办的养老金,就算以现在对劳动者课以极高所得税,仍然破产的客观事实,只是连篇累牍强调着"国家不能不管""公共养老金不能摊薄(意即要北欧模式)""全中国养老金人人平等(意即财税不归地方自理,废除户籍制度,极端中央集权)"……,凡此种种,可以让理解了"通往奴役之路"的公众,进一步看看这些基督徒魔鬼般的理想,如何罩着天使诱人的画皮。

某些稍微清醒的人,试图回避"养老金必然破产"的痛苦事实;强调"延迟退休前,应该取消养老金双轨制",——>似乎是理所当然的公平在前,(均贫富了),然后再考虑(同甘共苦),有人怀疑过这么甜美的公平,根本上就是错的吗?那就先抛开对错而言,是否应该取消养老金双轨制,显然与延迟退休的必要性无关!无论是否取消双轨制,公共养老金还是入不敷出,无论是否求助于凯恩斯主义,都不得不延迟退休,都不得不削减事实对应物价的养老金;而且还会每况愈下。求助于凯恩斯主义,只会让悲惨更为雪上加霜。

实际上"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观点也是错的,——>千万不要误会,笔者绝对不支持公务员和国企垄断单位的高于体制外民众N档的养老金特权。但是如果不是明确"国企是不应该存在"的话,那么就只能接受一个事实,所谓"养老金双轨制,只不过是企事业单位自办养老"。如果国企也算是企业,那么也就应该与私企同权,与私人同权。试问私企能否给自已的长期员工自办养老?私人是否允许自行储蓄自保养老?(凯恩斯主义的目的就是围剿私人自办养老)。如果回答是yes,那么又如何禁止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办养老"呢

问题在于,国企真的是企吗?政府事业单位真的是"自治单位",不受国民纳税人的预算监督吗?——>这要回头问"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提法的那些老人家了!尽管笔者没有去核证,但是从前面所述,基本上可见,这些主张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老公知,根本不象笔者这样,全盘否定国企的合理性,也不象笔者全盘否定"政府事业单位自治""政府预算不受纳税人监管";否则就意味着接受个人主义价值观:"默认权益归于个体"。换言之,必须承认中国的公有体制是错误的,必须承认资本主义是进步的,试问,老人们承认吗

这就是中国的左棍老人们的纠结!他们只是指责某些个人和单位的腐败或者特权时,只是因为他们自已不能腐败;因为他们自已不享有特权!否则他们就会发现,垄断国企的过高养老待遇,是因为存在着国企垄断的特权,而不是因为企业自办养老保险。后者本来就是私有企业天赋的权限,只需要衡量员工养老福利对企业的成本效益比。但是国企却用其特权,把成本转移给社会纳税人大众。但是当左棍老人们指责"养老双轨制"时,到底是出于税人承受国企特权的痛苦,还是象左棍老人一样,仅仅痛恨其他人的待遇比自已高呢

政府事业单位的"养老双轨制",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征税的权力,在中国仍然是绝对的权力,相应地预算不受监督也是绝对的权力,因此政府也象垄断国企一样,把自已的超人一等的养老成本转嫁给纳税人。如果政府的预算是受监督的,政府根本不应该自办养老,因为政府不是企业!公务员理所当然应该归并于社会养老体系!这样养老双轨制,也就自然不复存在。同理,凯恩斯主义围剿老百姓养老的棺材本,却不是政府必须承担民众养老的理由!道理很简单,政府根本养不起!政府就算求助于凯恩斯主义,也只能让少数贵族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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