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3日星期四

革命群众是中国自然转型的天敌

自然秩序的转型,与"由下而上的革命"后"由上而下"的转轨的不同
自然秩序的转型,是困境中的统治者抓住新生既得利益集团的救命稻草
《旧制度与大革命》与"劫小民,用牛二,保权贵,闹革命"的反动要素是愚贱暴民;
传统公有制的革命群众越狂热,自然转型越是不可能,统治阶级越是可能"祸水引向民";

 

必须理解自然秩序,才能理解"由下而上"达成自然秩序的的自然变迁(转型),与同样被革命派描述为"由下而上"革命(建构主义转轨)的根本不同。按哈耶克的解释,转型是指基层个体与公有制传统习惯法广泛冲突的"违法、犯罪、腐败"后,形成了既成事实的成功后(如国有资产终于流失了,重新变成了民脂民膏),形成了新的实在法(潜规则),被统治者通过正式立法程序(改革)确认为习惯法,完成了社会制度的自发的转型。这是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制度变迁的真正轨迹,笔者称之为"下而上与上而下的双向寻的"。

从次序上可以看出两者的区别。转型在"由下而上"渗透"修正"传统习惯法的"恶法"的时侯,就已经培养了相应的维护新法的既得利益集体,并且这些新的利益集团,在当时的条件下是可持续的,不依靠中央赋予的特权;但是忌惮中央权力的"纠正,再分配"之类。而中央权力固然挟传统文化的专制威力,当彼时也处于财政短缺的困难状态,(否则不会允许基层试探的转型),但同时也因为公有社会面临的短缺压力,(否则不会有财政短缺),和民众困顿之间震惊于"传统习惯被打破",两者就出现了转型与阻力的博弈

由此可见,中央权力关注的是(特别是)财政短缺的压力,而远非涉及困顿民众关注的"民生短缺的压力"(财政已经短缺,怎么可能再扩大去顾及"民生,保障"?),如果还有什么更关心的,就是民众不要借什么题目造反!前者的关注,与利益集团试错的"自下而上否定恶法"的"违法犯罪"(常常被混同于"腐败",同称为"堕落")利益一致。基层的"乱中求生",只需要中央少点监管,多点宽容;同时又可以增加中央的税基,缓和甚至真的解决了中央财政的短缺。而基层民众关注的是"监管""复古""革命"。

因此,当基层民众还没有意识到"默认权益归于个体"的政策松动,对自已所意味着的利益的话;(典型如国企特权工人,咬牙切齿声称:"如果纳税人不继续补贴国企,让国企特权工人怎么活");这些苏杭现象特供链中的既得的和既望的,传统公有制的卫道士就将是自然秩序转型中的天敌,所谓的"监管小民的目光是雪亮"的革命群众。革命群众是自然转型的天敌,这些牛二既是无权无势的自食其力的私有小民的天敌,同样也是极权意志不坚定的"统治者"的天敌。革命群众越狂热,自然转型的阻力越大,自然转型越困难。

可见《旧制度和大革命》与专制帝国皇朝"劫小民,用牛二,保权贵"的九字真言,两者之间的原因和关键因素都是一样的,都是牛二革命群众对自然转型的下意识抵制。当革命群众足够强大时,大革命的前奏就是统治者的"祸水民引"的"劫小民,用牛二,保权贵";否则就轮到了统治者自已被牛二群众"大革命",典型如路易十六,尼古拉二世和蒋介石。但是当"劫小民,用牛二,保权贵"付之阙如,小私民众已经彻底凋零时,崩溃的社会经济,甚至再也不能抚慰牛二小得可怜的胃口,大革命终归轮到统治者的头上;如明朝。

如果"自下而上"的自然转型,能够克服革命群众的传统阻力,既定成果得到统治者"立宪,宪政"承认,确定为新习惯法的话,自然秩序转型也就完成了。但是如果革命群众的威力犹存,就会出现"拨乱反正"的反动复古,今天表现为"国进民退"。退一万步来说,就算革命的本意是为了"从上而下的,向自然秩序的转轨",革命的步骤都是两步:第一步是与自然秩序进程截然相反的同,不得不经过"劫小民,用牛二,为了革命"的中央集权,第二步才是再重新开始"从上而下的转轨"。此路历史案例,目前为止,全部通往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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