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1日星期二

乌有之乡张宏良孔庆东这些人只不过是自弹小唱毛狗

如果没有默认权益归于个体,我们每个人都是天生的奴隶/罪犯;
如果具备默认权益归于个体,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由人;
传统卫道恐惧"极少撮的自由主义坏分子"诱惑了"绝大多数的,民粹代表了的民众";
自由秩序中自由人之间互相尊重,传统社会中"人与人互相监视=卫道=民粹公知"

博客作为个人观点的自媒体,在遭到抹黑和歪曲后,在自已的留言区作澄清,就象一个人遭到(明显有危险的)污蔑后,为了避免公共权力的错误介入,都会有所澄清一样,本来就是天经地义。传统文化就会把被污蔑者的自辩,视为"不够虚心"的道德"犯罪"。因此,申辩必定是"默认权益归于个体"的基础上的产物,否则就只能是向主官求饶;因为任何申辩都可以被曲解为"自证有罪",相反由于诬告者不必自我举证,就会变成"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或者说是"原罪",中国法家传统又称之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由此可见,"默认权益归于个体"是何等重要的社会组织原则。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默认权益归于个体的基本原则,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天生的奴隶/罪犯!如果具备"默认权益归于个体",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自由人。奴役全人类的基本力量,远非什么极少数统治者的独裁,而是甚多数愚暴贱民对个体主义"异端"的下意识围剿。如果没有"默认权益归于个体",就会因为某些精神病人或者白痴的愚钝,或精明的哲学鬼子,就会因为不(愿意)明白我们的话,而成为官方侵犯我们的理由!可笑的理由,但是却是可悲的现实!

如果中国社会(可以称得上是进步)的转型,的确是"从公有制向私有制的转型",那么任何个人主义的知识体系,毫无疑问地会遭到民粹和官方的"关照",越是广为人知,越是遭受到基督教马恩毛孔儒等等传统群体围剿。这种因为对"个人主义"的反感,也必定会影响到基层的部分小管甚至小官,出于"正义"的动机,而有意无意地偏离职业的守则,比如说大革命的小管,滥用职权参与围剿了一次"反革命的人性本私";这种情况也是肯定地迟早会出现。事实上,马恩毛狗辈也很清楚,个人主义者是极少数的一上撮

这也正是传统文化"绝对真理"的群体的常见误区;一方面他们以拉帮结派,以显示自已是"代表大多数人的正义";却又恐惧于被他们指责为"一小撮"的极大"思想感染的"威力;——>注意一下,这正是基督教之所以恐惧于异端,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恐惧于"走资派",进步分子(含西方左派)这所以恐惧于"私心"……,是所有这些恐惧他人"道德滑坡,没了诚信,缺乏信仰"的意识形态分子的共识误区。他们并不认为"轻视少数"与"恐惧少数"是自相矛盾的。但是我们却很清楚,它符合传统文化"防微杜渐"的围剿习性

个人主义者明知乌有之乡的极端的马恩毛狗只是一小撮,但从来不会担心他们会吸引其他人。担心的是上层权力借题发挥。如薄黑氏借乌有之乡造势,在重庆文革试点;但是以为薄熙来是给乌有之乡的"少数人"诱惑的,只不过是封建时代为尊者讳,所谓红贵族的过错,都不过是"宵小所惑"之类的陈词滥调。说句不好听的话,如果不是有位高权重的人保薄氏的文革,薄熙来一案不会拖到现在;如果不是有薄熙来借用乌有之乡制造舆论复辟文革,乌有之乡张宏良孔庆东这些人,只不过是一个自弹小唱的毛狗小圈子。

对比两者的区别,就可以看到"默认权益归于个体"的自然秩序,与自由、平等的公民社会之间的等价关系;也可以看到剥夺个体默认权益的传统社会,是如何变成一个"所有人监管所有人"的愚民自发的大监狱。如果是从默认权益归于个体出发,则任何人的言论都不对他人的误解负责;任何人都必须对自已的行为负责,而不能推说是"被sb忽悠了"(这是公安派出所的治安同志,最经常的训斥违法者的用语);自然就不存在"担心个人主义(的邪教)的言论可能害人",更不可能出现愚民卫道的诽谤,成为公权惩罚民众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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