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

国进民退的“改革”将酿造中国大悲剧

"垄断无害"和"行政垄断有害"逻辑等价;
科斯交易成本中的"最优化"是忽悠,不同条件的最优化有天壤之别;
"此最优化,非彼最优化",马尔萨斯主义"低人权优势"的忽悠;
"市场经济去特权化"有巨大的改革红利;国进民退"改革"将是巨大的悲剧


"垄断无害"和"行政垄断(计划经济)有害",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逻辑上不允许肯定前者的同时,否定后者。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并不能够为垄断有害无害提供任何论证,科斯的私有产权观念也与交易成本理论无逻辑上的必然关系,尽管威廉姆斯解释的"科斯定理"基于私有产权,但并非"科斯定理证明了私有产权",而且威廉姆斯也没有证明"人权私有角度"的私有产权,将得到(更加)最优化。简单说,当贵族特权Charter作为产权时,也有此产权前提下的最优化(如奴隶制),但显然与人权私有的资本主义有所不同。
这意味着"最优化"不是单一无歧的实证状态,只是当前产权界定前提下的演变的稳定结果。即不同的产权条件下,将有不同的最优化。不同条件下的最优化,对于社会经济的财富总量而言,可能有着天壤之别。这就是马尔萨斯主义将特权忽悠为改革的要害,即如国企、金融垄断、土地财政、出口导向、凯恩斯主义之类的特权变产权,其依赖于枪杆子背书的所谓"产权",是在向贱民阶层转移成本的条件下完成的,此时的最优化,根本就是不是市场经济的最优化。此最优化,非彼最优化,这是科斯交易成本理论的逻辑上的要害。
ps:类似最优化的概念,还是"完全竞争 "

此最优化非彼最优化,也就意叶着,如果市场经济的改革遵循私有制去特权"反谷物法,反行政垄断"的方向,的确有潜在的巨大红利;问题仅仅在于,当通往奴役之路甚嚣尘上时,所谓的改革,有多大程度上可以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又多大程度上又只是马尔萨斯主义的忽悠?甚至只是民粹主义(如文革,如社会主义)的复辟?由前述分析可见,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及科斯本人的其他解释,除了细节上仍然难免有错以外,本身就已经被高估了,在整体学术上就缺乏参考价值,而且存在着被严重曲解的可能性。

秦晖先生对科斯交易成本理论的评价曾经是正确的:该理论将"补贴出口(成本转移)"当成了降低交易成本的最优化!——>这正是张五常的观念!由上述分析可知,张五常的理解,实际上是向贱民转移成本后的"Charter特权作产权"后的"最优化"。类似的还有张五常的粉丝谢作诗教授,把人民币汇率的低估,归因于"世界各国都在滥发钞票",实际上就是重复着宋鸿兵之流的货币战争,即"美元滥发了,人民币千万不要落于美元之后",两者的成本却全部最终转移到中国贱民的头上!笔者怀疑他是否真的明白自已在说什么。

事实上,就连秦晖教授后来所称的"低人权优势",就是他自已曾批评的"滥用科斯定理",即"低人权补贴了中国企业经营的交易成本,因此实现了最优化(增长)",——>显然是交易成本转移到了"低人权的贱民阶层"的最优化!其经济后果也是显而易见的,正是中国体制的低人权,极大地削弱了民众的积蓄和消费能力,同时大大扩张了政府对资源的垄断,尽管被粉饰为"政府乱花钱拉动了经济增长"。中国目前所面临的困境,作为后验的事实,也验证了"低人权就是低效率"的先验结论。尽管仍然可以被强大的宣传所粉饰

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都与"垄断有害无害"的论证,没有什么逻辑上的关系,充其量只是后者确定后的稳定状态的描述。除了科斯本人对"垄断无害"的明显信念以外,(如此所述,科斯遗憾在没有明确排斥行政垄断),科斯本人也不是论证"垄断无害论"的行家,(芝加哥学派的弗里德曼,在此命题上论证更严密)。不过,薛兆丰所介绍的科斯对"绝对垄断,并不能够任意定价"的论证(可视为正确),不但否定了自然垄断的概念,也否定了"资本自然增值,垄断者可确保强者恒强"的可能性。后者正是马克思主义的逻辑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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