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2日星期日

传统社会的三角演义,转变化民主社会的“大宪章精神 vs 通往奴役之路”之争

马尔萨斯主义是工商业花钱买原罪,政府隐性税收削弱了可持续性; 
马尔萨斯主义是对"君权高于主权"现实的投降,而非妥协;
当凌驾于社会的政府君权消失后,马尔萨斯主义自然削弱或消失;
传统社会的三角演义,转变化民主社会的"大宪章精神 vs 通往奴役之路"之争


马尔萨斯主义者的误区,除了"专制经济""贫弱"不具可持续性以外,导致小权贵本身终将因政府的财政危机而被抛弃以外;还在于马尔萨斯主义者,是自已花钱买原罪。表面上看来,富人花钱买平安而成为权贵中Charter一分子,(尽管旧权贵仍会视这些"新贵"为下贱的"暴发户"),实际上他们暂时不再成为"神圣可以侵犯"被迫害的私有产权,代价是负担了"Charter"封建权利所承担责任的原罪;而他们自已却是需要自负盈亏,别指望危机中的国王财政,会补贴他们一分钱。此即所谓"企业家要流着道德的血液"之说
ps:温家宝先生尽管号召党和领导,暂时阻止了薄熙来同志复辟文革,但是作为马教开明派,温的局限性还是须予以正视;温先生同样不是可以引据的权威
ps:马尔萨斯主义的可持续性超过民粹主义;但长期看仍然不具备可持续性,并因为外来竞争而更显脆弱,此即明朝与晚清的处境

马尔萨斯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就在于前者通过对本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权力,通过强加的原罪,变成为君权背书的Charter权利(意味着先剥夺,然后予以少数人),表面上看是"爱护民营企业(因此赦免部分原罪)",实际上是通过Charter的限制了这些民企的经济活力,让他们在被局限的"经济范围"中活动,同时承担着原额的税负,外加随时附加的税负。所谓被限制,即被天朝人民日报引用的,孟德斯鸠的话"在法律Charte)许可的范围内,才是自由",因为原罪的事实,此时默认权益显然归于国王,即归于党和政府
以特许权(包括营业执照和专营权)为特征的
中世纪和中世纪式的工商管理,及其严刑峻法"加大违法成本"的法家暴政式的监管!体现的正是对民营实体经济的限制和默认权益归于"党和国宛"(国王),以便卖给最高价"购权利"的隐性税收。正是隐性税收的无限权力,促使了专制政体遂行法家暴政的兴奋莫名,更在财政危机时变本加厉。这一次,都令马尔萨斯主义者之所自以为"花钱买平安",变成了事实上的"花钱买枷锁",害已更害人(更贱的民)。或者正是由于这一利益选择的对比,推动了英美最终走向了资本主义

马尔萨斯主义是对"君权高于人权"(常被左狗讹称为"主权高于人权",而导于"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哲学真理之中)的投降,而不是妥协。可以认为,当君权凌驾于社会的现实消失后,社会就从三角演义,转变成私有权益(如大宪章精神的茶党)和民粹主义(通往奴役之路)的所谓"右与左"的较量。如果没有外界因素的影响,(如欧洲农民工和拉美裔传统移民对美国社会的影响),可以预期由于人权私有在可持续性上的明显优越性,代表着公有制传统的"左派"是穷途末路,在一个封闭社会中的演变,将是历史的必然。

当英国随着威廉三世的军事征服摧毁了英国王权(斯图亚特王朝)对社会的凌驾以后,摆脱了基督教传统文化束缚的英国,也就正式开始了资本主义的历程。依靠着君主专制权力的背书的马尔萨斯主义,因为君主权力的消失,而向大宪章精神靠拢,从而展现在历史学家面前的,就是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右的,私的"自由主义。当北美也摆脱了英王对殖民地的专制统治以后,北美也同样处于英国王权消失的同等历史时期。在此顺便说明一下,大英帝国的政治是内外二元,对内是君主立宪的共和国,对殖民地则是英王的开明专制

当英美都处于共和国体制的早期阶段,传统上向君主权力乞求"人道主义"的基督教传统民粹,则依靠转而向其时的早期共和国,寻求传统习惯中的"权利",这就是通往奴役之路的开始;自然而然地,被基督教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者,视为"左派,工人运动"的开端。其典型就是英国手纺业行会衰落,因而其失业工人向英王、国会和政府要求"贯彻英王许诺给手纺业的Charter特许权,禁止资本家使用机器的竞争力,垄断编织行业",历史上称之为"宪章运动"。手纺业控诉机器的宪章运动,同时也是欧洲"反垄断概念"的开始。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