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塞斯资本原理;资本的本质是自然损耗的,而不是自然增益的
什么是亏损?亏损是个体自我体验的价值损失;
只有在市场经济的意义上,"资本"才有意义;
马克思主义的逻辑结论就是"自给自足闭关锁国自力更生"最发达;
奴役之路:强行转嫁资本的自然损耗
米塞斯有一句话笔者称之为米塞斯资本原理:资本的本质是自然损耗的,而不是自然增益的。"资本自然增益"是马克思等错误假设,导致马克思整套理论都是错的!如果资本是自然增益的,则必然需要把资本处于公共掌握之中,否则就会马太效应,强者越强。反之,如果资本的性质是天生损耗的,就要市场经济,让资本产权所有人"逐利",在避免贬值中优胜劣汰,从而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由于将资本的属性误认为是"自然增益",从而也就将享有财产性收入,贬称为食利者;并且否定了人权本身的资本属性,将出售劳动力称为"被剥削",也就有了马克思所谓的"剩余价值理论"。但马克思所有逻辑结论都是错误的,仅仅因为资本的性质的天生损耗的。实际上人权作为最基本的资本,人权的"食利"(即劳动收入)能力,本质上也是天生损耗的,所以我们才需要不停地"充电"!(教育)
米塞斯原理是著作中指出马克思错误时使用的一句断言,而没有对此断言的成立加以论证;实际上是人权经济学中,人权完整性即人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必然逻辑结果。只需要将人权完整性(即议价权)计入资本范筹即可,(资本=(人权资本+产权资本)),产权资本即马克思理论中所定义的(货币资本+非货币资本)。实际上马克思的理论的荒唐结论就是,"自给自足自力更生"是最发达的经济模式。
产权价值如果不是自用而退出市场流通(象自种自食),则必须在交换之中经对方的议价权的确认,(对方对自已交换物价值的自主估计),才能在市场上体现其交换价值。在此要指出,马克思的资本主义"资本是用于生产目的的社会物质的总和",仅仅是大意上正确,还需要更严格的框定,首先它缺乏了"生产"必要的劳动力要素,其次它没有指出资本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交换的。
所以马克思"资本定义"是不完全的,本身是不能完成生产的。而必须将资本的一部分(成本)购入相应的劳动力,才能完成产出;并且产品必须在市场上完成交换,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而实现成本的回笼,才能完成一次再生产的过程。如果仅仅是自用的话,则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无所谓"再生产",取决于自我满足的程度,而且这样的物质水平(包括抗风险能力)是极低的,即,原始社会!
因此在资本必定是在交换的意义上,"损益"才有可估量的意义。据此可以得出相应的逻辑结论:当人权是神圣不可侵犯,即劳动者的产权和私有产权议价权不可侵犯时,产权卖主的自我估价,与潜在买主对其的价值估价之间,必然有一个自我体验的差损。自我体验实际上就是个体意义上对使用价值的最终评估,即"对于我有什么用","我"的利益在那里,etc,诸如此类的评估。
自我体验的差损表现在货币计量上,就是"亏损"。比方说炒股的亏损,认为挨套没亏也是自我体验,所以炒股盈亏肯定是风险收益自负的。实际上,这可以看作是流动性原理的另一种表述。米塞斯原理简单地说(资本=(人权资本+产权资本))公式中,人权资本不受侵犯,则产权(在他方的估值)中就要被牺牲。所以在人权社会里(即民本社会,民主社会),资本是自然损耗,除非通过等级制度,剥夺人权的议价权,从而将资本的损耗转嫁到人权上。
"将资本的损耗转嫁到人权上",如(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必须保持低人权优势),正是米塞斯原理的现实证明。米塞斯原理是人类历史上所有奴役和奴隶制产生的经济学上的根源:强行转嫁资本的自然损耗!!结果就导致了人权消费能力的自然损耗,先是内需,然后是人本身成了多余的,最后就是大规模的死亡和社会的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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