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7日星期一

印度种姓制度是最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制

货币不是传统的产物,大型经济体的GDP不可能准确测定;
印度种姓制度是半干旱季风气侯的农业适应性制度;
印度种姓制度是最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制;
印度种姓是不依赖于货币交换,高度分工合作的农业制度

货币并不是传统的产物,而是传统瓦解过程中,替代传统交易习俗的产物。货币的只是帮助交易双方的价值评估,提高彼此交易的效率;但不等于交换效率不高,就不能交换。马克思主义指责货币经济导致资本积累(其实也不是),指望建立一套不依赖于货币的交易体系。实际上这种交易的习俗,在全世界的传统社会里比比皆是。儒教的三纲五常上下守礼就是其中之一,印度的种姓更是其中的代表性制度。

当大型经济体大到一定程度时,各个地区之间的条件差异,就已经令到不同的地区之间出现了彼此半闭环的经济运转。此时平价购买力之不能精确测定一地的经济总量,同样也说明一个大型经济体内的GDP测定是不可能准确的。这种内部闭环,几乎与世无争,只有少量交换的社会,既可见于传统的中国农村,但最具代表性的却是印度的种姓社会。印度的种姓不是为了剥削,而是为了小村社内的精细合作。

以往认为印度种姓是暴力形成的剥削制度是不准确的。印度种姓制度是农业时期对印度半干旱的季风气侯的适应。通过习俗神圣化(相当于英国的习惯法)确立的不同种姓所代表的职业群体之间的精细合作,印度社会在一个村社级上维持了一个高度分工的,但自动运转的合作社会。大得可以处理印度季风气侯下的灌溉工程,又小得不需要特别的政府成本的人民公社。人口一般在2000-5000人之间。

因此印度社会在闭环经济模型中,构成主权社会的次单元的"闭环系统",不是个体,也不是家庭,不是家族,甚至不是氏族,也不是种姓,而是这些高度分工,在婆罗门主持下的,基于印度教信仰的长期精细合作分工的村社。每一个分工的职业就构成一个种姓群体。彼此之间留有多少收成,要提供什么服务,那些收成给那些服务种姓,都已经在几千年的传统中约定,而不需要任何货币的介入。

印度的村社是高度自给自足的,接近于一个微小的寡头共和国。内部事务由经济最强大的主导种姓(不一定是婆罗门),与司职礼俗(相当于传统法)的婆罗门合作的村社长老民主委员会(潘其亚特)合议决定;同时作为仲裁各种姓之间纠纷的最高机构。每一个种姓内部由若干氏族组成,由内部长老委员会用民主合议的方式负责自已种姓内部的事务。古希腊的伊庇鸠鲁与之类似,体制区别在于是元首制

按一般意义的"公有制民主"标准来看,世界历史中很难再找到比印度的种姓更完美的组织了。无怪乎了解过西方民主的圣雄甘地,会对西方的民主嗤之以鼻。无论是以色列的基布兹人民公社,还是毛主席的人民公社,无论是从效率还是从效益,或者从稳定性,甚至从民主合议的程度上来说,都无法与印度传统的种姓社会相媲美。种姓制度与这些后世的人民公社相比,其完善程度完全不止高出一个档次。

印度种姓村社与古埃及社区一样与外界几乎隔绝,只有一些专职与外界沟通的种姓,如负责与外界少量交换的中间人(一般是吠舍种姓),和负责与政府交接的种姓(一般是婆罗门中的书记种姓),并在产出中预留给政府的税收份额。婆罗门和主导种姓就起到了这个小共和国的包税人的作用。如果税收轻就留成多;如果税收重就要典卖财产。所以当英印接手时税收极重,就要向英印当局欠税借钱

印度种姓村社与政府的交换,也是由婆罗门为中介达成的接近互助的协议。政府几无任何税收成本,就接受了村社的奉献,同时保证村社不受外界打扰(即提供保护)。打散婆罗门的组织接管村社,意味着庞大的税收部门的再建设,最终总是被证明是不经济的。村社本身也难以生存。因此入侵者可以杀光印度的佛教徒,但主持印度种姓的婆罗门就一直顽强地主导着印度的社会,有其深厚的经济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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