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仇恨中的基督教传统;
传统文化的“善恶黑白本质二元”论和佛教;
马克思主义消灭私有财产的“大慈悲心”;
万恶之源皆为善;最邪恶的人的出发点也是好的;
马克思主义继承自基督教伦理的一个特点,就是培养仇恨制造仇恨,作为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的依据。基督徒会争辩说“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不同,基督教是培养博爱的,耶稣教导要爱你的敌人”,——>看看是否爱“你的敌人,仇人”,而不是爱“不信基督教的所有人”?至少在历史上,基督教是比较不爱穆斯林和犹太人的。“杀一个异教徒,灵魂升上天堂”,奴役异教徒那是为了拯救他们的灵魂。
实际上出自中世纪教皇国这种“博爱”,当教皇高高在上主持宗教正义的解释,各派世俗诸侯教众“互为敌人”争夺着基督教世界中的一点地盘时,不难理解“爱你的敌人”的真实含义。对于宗教正义“错误”者,即使是较开明的英国新教,也能坐视爱尔兰人在饥荒中损失了一半人口,而袖手旁观。至于对“不信神的人”,对“异教徒”,基督教培养仇恨的努力,较之伊斯兰有过之而无不及。
基督教与马克思主义制造的根据,在传统文化如孔儒以及古波斯Zenoaster等之中,并没有什么特色,(似乎佛教有点例外),那就是将世人看作邪恶黑白两分。换言之,在这些传统文化的道德价值观看来,一些人是本质是高尚的,存心就是做好事的,不慎做了坏事也是可以原谅的;反之一些人本质是坏的,是存心做坏事的,就算暂时不为恶,也只不过是等待时机。
传统的“好,坏”人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句典型的话就是,“(恶人)有心为善虽善不赏,(好人)无心为恶虽恶不罚”(思考题:谁才有权力,对他人任意赏罚?是什么价值观?)。佛教之所以有点例外,是因为佛教并不认为有“邪恶”之道,而只有“迷障之人”。因此佛教主张“善诱迷障,回头是岸,立地成佛”,“佛在我心中,人人顿悟即成正果”(禅宗)。就此点言佛教是比较接近普价观的。
既然认定有些人“本质是坏的”,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逻辑,就显而易见了;只不过是果断一点的“除恶务尽,防萌杜渐,斩草除草”而已。在马克思主义的眼中,“人的好坏”本质又是因为其“出身阶级利益”,即所谓既得利益所决定“本质是坏的”,即“左右派正义分子”口中的,“既得利益者为了既得利益,就会残酷阻碍民主进步”,那么唯一的办法是不是消灭利益?消灭利益阶级所有人?
马克思认为要消灭私有财产,难道不可以解释为大慈悲心吗?既然人一旦成为“坏人”就只能消灭,资产阶级是因为有了资产才成为“坏阶级”,犹太人因为只能搞资产经营(基督教禁止犹太人种田)而成了坏人(这是希特勒纳粹的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大同小异);坏人又是因为“有既得利益而成坏人”,那么消灭私有财产,是不是就消灭了而要将制造出来的“仇人”,避免消灭更多的“将被腐化”的人?
东西方传统文化都认为,邪恶是因为有些人本质是坏的;而这些“邪恶的人”之所以为恶,则是因为物质利诱的缘故;基督教进一步认为“物质享受”是魔鬼提供,用于引诱世人堕落的;在马克思毛主义里,就成了“帝国主义的糖衣炮弹”。(私有财产——>导致坏人——>制造邪恶),简单明白的逻辑,如果再自以为“工业大革命,生产无穷尽的消费品,按需分配”,马克思主义者还能不狂热吗?
社会进化论(人性本私必为善+不确定律=邪恶之初意本善),即邪恶的原因都是因为想替人民群众做点无私公平的大善事,却因为违犯了科学客观的规律,闹成了大损失而穷于遮掩,结果是小事闹成大祸,小灾难变成大崩溃,最后一发不可收拾;无私大帝也就成了邪魔的象征。以此可能性观察历史上的大坏蛋,如希特勒,如斯大林,如毛上帝,如金国主,如波尔布特……,看看有没有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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