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3日星期日

罗马法衡平的中庸之道的“向弱者倾斜”的传统恶法

罗马法中的衡平的东方中庸之道的"向弱者倾斜"的传统恶法;
道德泛滥酿成的悲剧被归罪于"中国人缺德"!
"向弱者倾斜"酿成系列悲剧的人,无疑将会下地狱

民粹道德泛滥,警示"一人一票"的多数人暴政,民主应如何克服

很多被马克思主义摧残了大脑的革命家们,无论他们目前信仰的是基督教,还是所谓的西方占领华尔街的那种"民主",or sth else,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反政府;并拒绝承认,传统文化的沉淀对后进社会的影响,当然也拒绝这种文化,对这些革命家们自已的影响;从而拒绝承认一个,在我们看来是显而易见的事实,那就是这些表面上仇恨马克思主义极权的革命家们,本来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丘之貉!

这些革命家会将国民传统的,有悖于人权私有制的思想文化和行为,一律称之为"政府洗脑的结果";而无视了,包括他们自已在内,在选取事件信息(用于判断事件,作出于已有利的响应的行为)时,都是在传统文化的明显的有色眼镜的过滤下,有倾向性地作出"符合传统文化道德"的判断。而所谓的"传统美德",实际上就是"向弱者倾斜""中庸之道"的公有制的"美德"!

在佛山女童遇害案中,廉价地指责"18路人冷漠"的正义愤怒们,所依据的仅仅是媒记选取的录像中有18人经过!与其说这些廉价愤怒的道德人士们,是被这些根本不能证明什么的"录象,文字"所洗脑,不如说,他们所接受的传统文化在大脑中打下的烙印,让他们更容易认定,失去女儿的父母是不能再指责的,路人是要对他人负责的,司机轮下有伤亡必定是司机的错……,他们认定了!不需要其他理由!

明明是道德泛滥的恶法,造成了一系列悲剧,(还没有停止),却被完全归因于道德还不够泛滥,可以算是公有制文化冥顽不化的一种大脑急转弯!明明是受害者父母没有履行好监护亲生儿女的职责,却被转移到所谓"18平民的冷漠"上,算是也是一次大脑急转弯。与之相同也是,明明是侵犯了市场公平造成的贫穷,责任却被转移到了所谓的富裕平民道德不高尚!是不是也是一次大脑急转弯

在佛山女童遇害案中,既然最应该负有责任的死者父母,变成了最堂皇有理的"弱者",那么责任当然就要推向显见无罪的司机,推向甚至到今天还不知道自已就是"十八之一"的路人,甚至推向"中国人素质低"!不就是一种免除弱者任何责任的"向弱者倾斜"的悲天悯人吗?在交通肇事法规中,今天已经造成了一系列"撞伤不如撞死"的悲剧,当初的立法精神,到底是人人平等还是"向弱者倾斜"?

哲学道德先生们,大言不惭着"向弱者倾斜"的天理良心的同时,却指责南京彭宇案的法官"糊涂"!他们就没有看出,南京案的法官,所持的根据,就是"向弱者倾斜"吗?老太太多可怜啊!跟显见被冤枉的彭宇相比,显然是弱者啊!冤枉彭宇不要紧,小彭撑得起!老太太没有人赔一笔钱,这辈子就完了!枉法殉情为公平!这位法官如果信的是基督教,估计他还以为做了善事,上帝在天堂门口等着他呢!

这种司法的观念,就是罗马自然法中的所谓"衡平"原则;在中国传统中称为"中庸",在基督教文化中就称为"向弱者倾斜",对意识形态的研究术语中,就称为"道德治国"!不要以为摆一大堆法律条文就是"依法办事"。不要以为清天大老爷拍着惊堂木,才是人治!如果法律是必须屈服于道德,诸如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而是"向弱者倾斜"之类的话,同样是人治!法律由此变成"活的"

在人权私有制的社会,我们可以预期"好心人必有好报";但是在现实的道德社会中,冷酷的现实就是"好心极可能遭雷劈",而且现报现应的。人心就算向善,也不会主动把人家的棺材搬到自已的家里,还要背上一个恶名!说中国人的素质低,还不能搞民主,那显然是不真实的。但是在这些事件中可以看出,如果实行的是错误的"一人一票"的多数人暴政式的所谓民主,将是一场何等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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