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星期五

国企央企是中国经济的万恶之源

中世纪君权天赋的现实意义;
特权Charter的(权利-责任模型)与人权PrivateRight的区别;
(特权Charter=被害者低人权)是为了完成正义任务,任意侵犯人权的权力;
为什么特权贵族Charter社会的人道主义要鄙视贱民

国企是现代经济的万恶之源。如果忽略PrivateRight和Charter的区别,就会掉入天朝国资委领导和朗咸平这些人联袂的,听上去颇符合传统道德信仰的陷阱之中,"国企是中国纳税人的积蓄""做大国企是中国制度的优越性""与其让私人垄断,不如让国家垄断"……,凡此种种。实际上,如果不明白PrivateRight和Charter的区别,甚至根本不能说明白企业的"企"字,法理在何处

如同最早的私有财产,来自于国王对贵族的恩典Charter,对于平民来说就是奴隶主对奴隶的解放liberty一样(奴隶从此是奴隶主的包衣,不再是奴隶主的财产,可以看到奴隶从奴隶主的liberty中所得,与贵族从国王手中所得,和应负的责任义务,性质是一样的),最早的企业,来自于国王的Charter,而国王的权威则声称来自于上帝的Throne。Throne就是上帝授予国王管理尘世的Charter特许权。

从罗马帝国时期开始出现的,垄断某一地域或某一行业的专营意义的特许权Charter,即是罗马时期承自皇帝恩典的私有化财产的继续,也是现代企业的开始,同样也是现代国企的开始。在当时由于所有产权归属于皇家政府后,通过Charter等许权再分配,因此国企与民企和企业,这几个后世有所区分的概念,在当时是完全等价的。

Charter特许权的意思,可以概括为权利和责任两个方面。在权利上,就是允许在经营范围内拥有国王予以协助的排他性的垄断权,可以任意侵犯人权,而只需要在人道主义上不遭受上级领导的谴责。请注意不是必须履行人道主义的要求,而是不要让上级惹麻烦。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不要闹出群众事件。如果上级有心要揪你的尾巴,就象德川家康要赶尽丰臣秀赖,那是不管捐多少钱给佛寺,也是没用的。

而在Charter特许权的责任上,除了上述人道主义要求以外,Charter责任人需要满足国王就此charter所作出的要求,诸如上贡多少粮食,象欧洲的赋税和日本庄园的"石高,贯高",工商业行会要上缴的税收和实物税,如后金与明朝作战时,汉人工奴为主的奉天兵甲社每年要缴多少套铠甲。所以charter特许权的权利和责任就是,"为完成国家交给的任务,在特许的范围内任意侵犯人权的权力"。

Charter特权可以"任意侵犯人权",听上去不太高尚,但有信仰的哲学之所以伟大,就在于可以颠倒黑白。首先可以为任意侵犯人权的charter,通过信仰的道德制高点,找点更好听的借口,诸如为了社会公平,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社会的进步(利益),为了国家的利益,为了革命,为了向弱者倾斜,……,只要人权是可以任意侵犯的,请放心!信仰分子的理论创新的能力,是绝对可以信赖的

了避免被侵犯的"被低人权"的自然人,万一还没有完全驯化为人科动物同,这些预定被伟大正义侵犯的人权利益,当然是不允许再"天赋的",而必须象Charter一样是皇恩浩荡,你才算有了自已的家园和性命,这就是所谓的原罪。有了原罪的信仰(世界各国的原罪观大同小异)抵销个人利益的生物本能,"不要问国家侵犯了你什么,问你为国家贡献了什么"的权利论,就成了至尊圣喻。

对于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信仰分子们来说,侵犯人权,在良心还是有点过不去的。为了完成党和上帝交给的光荣任务,就需要把被侵犯人权的贱民,看得比畜牲也不如,越视之下贱,也可以彰显人道主义"向弱者倾斜"的高大伟岸。这样就有了世界各国的中世纪文化中,取下层贱民的高度鄙视、蔑视、歧视!从君权天赋的法理上说,这些下贱的"畜牲同胞"的生命财产,是没有拿到特许权Charter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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