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

薄熙来把重庆黑社会化

绝大部分改革口号,都是预设公有制前提的;
所谓"改革的共识"是自欺欺人;
公有制的折腾与私有制的改革南辕北辙;
所谓"保卫国企"的真面目

中央集权总是分割为中枢派出的总督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基层,不是谁的信仰少了,或者谁的道德滑坡了。根本原因仍然是公有制体制低效益的缺陷,不会因为毛左卫道士一类的信仰就会改变。两两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既然彼此都不愿意否定公有制。当然没有理由在私有制实现前就放弃自已的权位,自已去当贱民,让别人骑到自已头上成贵族。那怕新来的聪明鬼嚷的是基督教的自由民主。

只有在明白了中央集权政体是分成两层的,才能理解今天社会中此派彼派的绝大部分人,无论是什么样的哲学口号,实际上是站在预设公有制的前提下的口水仗。象所谓的地方主义,实际上是指基层权利的膨胀,相对的后果就是中央财税的短缺,但却不意味着基层民众的待遇会好转,反而更显得基层的黑社会化。90年代时中央不明白其中道理,以为向地方分权就是民主化,犯的就是这种错误。

反之"反地方主义"或"中央集权"立场者,实际上是在哲学意义上打"民主 vs 集中"的口水仗,对比的根本就不是私有制社会的国民自治。他们将剥夺了基层黑社会权力的国民自治,混同于地方贵族凌辱民众的"地方主义";又把地主民众私有权益的诉求,拒绝中央集权侵凌的"no votes no tax",视为分裂主义而请求中央镇压。基督教和怪胎民主派所持的"反户籍制度(自治)"即是此类

几千年全世界公有制的历史中的绝大部分改革,实际上就是基层世袭性的官僚权力,与除中央皇帝以外的相对流动性的官僚总督层的权力之间的调整。文革就是以毛帝为核心的权力的明朝体制的改革,或者说毛帝自已成了黑社会头目,将全中国黑社会化。重庆的级别小一个级别,借杀一个文强压服了重庆乡镇小官是真的,薄大人把重庆黑社会化,成为自已的独立王国分庭抗礼于中央,也同样是真的。

所谓"改革"共识,只是对汉字笔划上的共识。乌有毛乡所谓的改革,是建立在元首法则下的法西斯主义的文革,也是中国自商鞅变法,到王安石和张居正这类改革的重复,只不过是对地方官僚自主权力的取缔,除了拉拢基层愚民时的许诺(不必真正兑现)以外,完全无益于基层民众的生存处境的改善。同理中央目前收回薄大人的尚方宝剑,也只是重庆治权回归中央,止祸于重庆,仍未造福于重庆人民

正是因为这类公有制体制下,面对危机和潜在危机的挣扎,只不过是权力和利益在两个官僚层次之间的转移和边界的移动。无论是法治还是人治,一是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二是导致官僚层之间的渐渐瓦解,三是彼此不相让所产生的折腾的成本,必然转嫁到最缺乏权力的基层民众和民营经济体的身上。这就是著名的黄宗羲定律:"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公有制的改革,都把百姓折腾得更苦"。

基层官僚控制当地权益(欧洲中世纪就是治权私有化后的领主),承担了对国家依法纳税(包税),和保证基层不出民变,至少是出了民变不能让上级劳心;这样就产生了对贵族的道德经济学的要求,和地方的黑社会化。前者并非对政治任务的减免,而是对贵族自律的要求,后者则是贵族地方上完成任务的难念的经,不能跟居高临下的各级主教和国王们争论道德经济学,只好自已瞧着办。
由于土左和洋右,无论他们是改革还是革命,都是在预设公有制的前提下,因此他们所谓的改革,其实只不过是中央和地方官僚层面的权力分割的此派彼派,充其量是插几个科举大学生,增加一点民众税负痛苦的所谓"公平"。这种公有制体制的"变法,维新",本身构成一个绝缘于民众的特权闭环,不是与民众利益无关,就是国进民退让民众为公有制的低效益埋单。这就是他们所谓保卫国企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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