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含混概念

社会学能够成为科学的最基本条件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含混概念中的预设前提
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的分歧"主要指阶级斗争的异端;
"意识形态"不是指"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分歧",也不指"政体形态的分歧"

科学与哲学的区别在于"没有实证不要引入(对象,实体,Object)概念"。每一个实体概念都必须精确定义,以便于愿意理解的读者,与生活中的社会体验,对被命名的实体和属性一一校验,这是实体社会学作为科学的实证基础。因此绝不能在语义的"似是而非"上含糊其词,也绝不允许任何稻草人一边声称"我是你们一伙的",一边偷换实体相应的概念;甚至用辩证法进一步模糊之!这是社会学能够成为科学的最基本的条件。当任何人试图偷换概念,无论他对自已的哲学有多么自信,我们和大部分读者都能马上发现:左棍来了

要理解基督教的圣徒战术,与我们所追求的私有制的民主自由之间的区别和冲突,以及基督教的价值观,与马克思主义,以及与东方传统文化如孔儒的异同,需要区别"意识形态""政治体制(政体)""经济体制(习惯法)"和个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与方法论之间的的概念的区别,以及识别之的科学标准。否则就会象所有左派一样(包括宗教,哲学等非私有的信仰者),"意识形态"一词总是与"政体""经济制度"混为一谈;从而将个人观点的分歧与意识形态和客观的社会规律混为一淡,永远成为此派彼派的口水仗

马克思主义用"社会基础(意识形态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制度)" 一语以蔽之;,实际上是预设了"不允许有个体意识和独立经济"的公有制前提,同时又把"意识形态"与"经济基础"混为"社会基础"。这种非常笼统的"社会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和基督教的共识,只不过是宗教斗争(也可称为信仰的战争,阶级斗争,种族战争,意识形态战争……)的需要,特别在辩证法的支持下,根本不必加以澄清。从而保留了枪杆子对解释的垄断,也就保留了将任何人置为阶级敌人,也保留了强迫任何人成为炮灰的绝对权力。

在进化论所支持的个体价值观下,个体意识是民主和价值观之源泉,即"个体是价值的唯一衡量单位",简单说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我的不是你的";个体意识虽然与私有财产相关,但是显然与"社会经济基础"没有逻辑上的关联,只有直觉上的统计。要明白此句的原因,必须彻底理解,为什么计划经济是不可能的,为什么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由此也可见马克思主义和基督教的批判前,已经预埋的结论)。因为如果个体意识所对应的私有财产,可以建立逻辑关联的话,就意味着中央集权、计划经济和种族主义都将是合理的。

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所理解的"意识形态的分歧"是包罗万象的混淆概念,基本上是指异端;至少包含了"(个人)思想"和"(公共)政体",此两个没有逻辑联系的概念。对于公共服务的政体(一般可以理解为"政治体制")的组织形态,即"民主,独裁,专制和寡头"之类的争论,只是从属于当前的经济体制的次要的,在成本和效益上具备逻辑衍生性的选择。换言之,不存在"民主,独裁,专制和寡头"等等形态,那个高尚那个缺德,那个正确那个错误的问题,完全从属于实用主义的"成本效益",否则就是自取灭亡。

举例说,私有财产和个人权益,绝对是专制、独裁、垄断;因为个人和社会总体效益都是最高的。家庭决策目前是寡头的(父母),过去是父权的专制;两者当其时,都是最具效益的。对于小型的居民共同体来说,民主是最好的,这样可以把公共管理和服务,包括集体自卫的成本,降到最低。"意识形态"是主观愿望,"(最稳定的)公共政体"是客观需要。如果要理解社会科学,必须清楚:"意识形态的分歧"可以指"信仰什么才happy的分歧",但不是"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分歧",也不是"政体组织选择意向上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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