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的自由,美洲是美国人的美洲;
为解放而奋斗的黑人,转而为“不被赶走”而奋斗;
“自由”是个小姑娘,随您化妆啥模样;
林肯的黑人美洲殖民地计划,如果与二十年代的门罗宣言“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对比,(意即任何在美洲殖民的欧洲国家,美国将向其宣战),将发现有趣的逻辑。门罗宣言的真实含义,从日后的政策行为看,恐怕是“美洲是美国人的美洲”,美国可以在美洲推行殖民主义,但欧洲人就不可以,与美洲国家地区的“自由”,大概没有什么关系。
林肯“解放黑奴”的实本意,至少从其公开的演讲宣称上,可以理解为“赶走黑鬼,把土地留给白人耕种”。北方在南北战争中获胜,既是南方蓄奴制的覆没,也是被解放的黑人争取不被解放到非洲而奋斗的开始。黑人领袖C.道格拉斯在强烈谴责南方蓄奴制后,又强烈反对美国战后政府的“赶走黑人”的解放计划;一直到道格拉斯的生命最后一刻,道格拉斯仍然不是一位有投票权的美国公民(1896年)。
少数黑人为全体黑人的解放而奋斗,(注意:绝大多数黑奴,并没有反对奴隶制),变成了全体黑人为不被种族清洗出美国,仅仅为留在他们生于斯长于斯的美国而奋斗;双方都是在“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下,真是历史意识形态的讽刺。尽管美国由于战争成本预算的限制,而最终没有把黑人殖民地的战争计划付之行动。但是种族隔离政策,在全美特别是在南方,取代了奴隶制,继续成为黑人的牢笼。
美国内战从历史意义看,除了扩张了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外,无非是将奴隶属于白人私有的蓄奴制,变成了黑人处于全面制度劣势的种族隔离状态,并持续了一百年!美国如果不发动内战,是否就不能废除奴隶制?联邦主义的R李将军获胜,美国是否还会重新统一?历史虽没有标准的答案,“最优化决策”却值得探讨。美国黑人一直过了70年!才得到“被解放”的好处。一百年后,黑人才得到了公民选举权!
美国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颇为模糊的“自由”立场,象德国是不自由的,英帝国是自由的,苏联奴役东欧又是自由的……,多重标准让人尴尬。但如果是从英帝国传统的“大陆均衡”去理解两次大战的美国国际政策,或者更能看出,美国的国际“自由”,在两次大战之间,就是“势力均衡”,但美国除外,——>看上去,20-50年代的美国国际“自由”,是世界级的门罗主义。
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自由”口号,颇有点符合魔鬼三招。对内是人人私有财产的平等,不掏平均税就杀人放火,——>真的杀人!真的放火!(参考林赛报告宣传过程),对外就是扩张到越南这些地方,喊出“不要问美国为你做了什么,问你为全人类的自由,做了什么”。在官方财政上,则是大印钞票扩张预算;自肯尼迪到卡特共五个总统,都轻松自然地说“我们都是凯恩斯主义者”!
60-70年代的美国自由主义,显然与米塞斯哈耶克等一直倡导,在九十年代的美国知识分子中渐成主流的“自由=私有制”,两种自由主义是截然不同的。哈耶克等与之战斗终身,奋笔写下《通往奴役之路》,很大程度上就是针对前一种“自由主义libertism”,而不是在奥地利学派所解释的私有制意义下的Freedom。将前者称之为“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或者更易于识别。
因此纵观美国社会历史中的“自由”的含义的变迁,可以简单地说“自由是个小姑娘,随你妆扮啥模样”。今天美国社会的自由,是两种自由的争斗,一是以民主党为代表的倾向于民主社会主义(平均主义的,福利社会的,凯恩斯主义的)“自由”,而另一种主要是共和党体现的私有财产为特征的自由。而在国际社会中的美国推广的“自由”,还是理解为门罗主义,更准确一点。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