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自由,在历史上有N多版本;
美国内战双方,都在自由平等的名义下;
杰斐逊和林肯“轰走黑鬼,土地留给白人”的解放黑奴;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接近于人权自主的社会,政治口号却基本上是“自由”。但实际上美国的自由,自从《独立宣言》和美国费城宪法制定以来,至少经历了几次不同意义的历史解释。在独立战争时期,自由就是北美殖民地独立于英王权威的地方主权诉求。杰斐逊主义和杰克逊-波尔克时期,则是美国人向西扩张,夺取印第安人和墨西哥人土地的权力,因为移居者有“占有荒野开荒成私有土地的自由”。
与此同时,杰克逊一直到林肯的新共和党(旧共和党就是今天的民主党,即杰斐逊主义党),他们口中的自由,就是联邦至高无上,不允许联邦各州退出联邦,也不允许地方各州拒绝联邦政府勒令的自由,换言之是国家主义,当时则称为“联邦主义”者。显然此联邦非彼联邦,既然联邦主义不是建立在国民主权原理上的联邦,则“美利坚联邦”就只能建立在军事征服的基础上,这就是美国内战。
与新共和党形成时期同一时期活跃于南方的C.卡尔霍恩,主张南方地方主权,对抗联邦主义的同时,则认为“自由”是保持白人对黑人奴隶的所有权的“私有财产权力神圣不可侵犯”。当杰克逊高呼:“联邦也需要保护,谁破坏联邦就吊死谁,(意即联邦比个人更重要)”,卡尔霍恩针锋相对“自由!比联邦更重要,总统先生”!卡尔霍恩大脑中“自由的美国”,实际上就是罗马帝国的翻版。
如果撇除卡尔霍恩的自由,实际上是建立在剥夺了美国黑奴作为自由人权的自由,那么仅仅从字面上看,卡乐霍恩比杰克逊和林肯的观点,都更接近于“人权——>国民主权原理”的本来含义。不谈谁对谁错(个人认为双方都有错,双方也有正确内容),仅以美国血腥前夜的争论来看,“自由”甚至在美国社会同一时期,都可以有意义完全相反的解释。其相反的冲突程度,足以促成一场惨烈的内战。
美国内战之中如果是从意识形态的“主义”看,南方有卡尔霍恩-杰斐逊.戴维斯的“黑奴私有财产=自由”论,也有R.e.李的“渐进消除奴隶制+州主权不容联邦侵犯”论。真正担负起抗击北方的战争任务的,是后者而不是代表了奴隶主利益的前者。战败的R.李仍然被美国主流历史视为美国最伟大的历史人物之一,是否因为R.李捍卫了真正意义的联邦,政治上挽救了美利坚合众国?
而北方阵营中,也有林肯-格兰特-谢尔曼为代表的(联邦主义者+取缔蓄奴制)论者,和L.加里森的废奴主义者;加里森本人甚至是联邦分裂者,主张北方脱离联邦!真正担负战争任务的是前者。美国内战就是一场双方都自以为是继承着“自由,平等,博爱”的,在同一宪法下不同解释的内战。内战实际上是一场黑奴制背景下的“联邦主义 Vs 州主权”的战争,与解放不解放黑奴,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将林肯是“取缔蓄奴制”,或者将废奴主义者等同于“解放奴隶”,是对历史认识的粗枝大叶。尽管杰斐逊第一个主张废除蓄奴制,并为费城制宪会议7:6决定保留奴隶制痛心。但杰斐逊真实的意图,却不是让合众国吸纳黑人公民。从杰斐逊到林肯,所主张的是禁止奴隶制,保证美国农业小自耕农化,而将黑人象印第安人一样,驱逐出白人美国的居住区,以降低种族冲突的可能性。
美国内战以前,北方州高呼自由平等的口号,要求南方“解放黑奴”的时侯,北方州自已却是种族隔离主义,把黑人赶走!当时黑人号称奔向自由,所奔向的是“北极星”的加拿大,而不是美国的北方州!林肯在胜利后,寻求的是将“被解放的黑人”赶出美国,送回非洲,或在南美开辟(隶属于美国的)黑人殖民地,——>林肯的大脑中,认为殖民地居民,是自由的;殖民主义不算是“侵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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