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日星期一

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

基督教文化中"主权不可侵犯"的教皇权威;
麦迪逊杰斐逊的"信仰自由革命";

在西方基督教的传统文化中,"主权不可侵犯"的权力,并非建立在国民主权原理的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贩依基督教"的基础上的。新教随英美国家的兴盛,渐渐成为西方基督教的主流。教皇失去了"基督教帝国最高法院兼议长"的权威,但是"贩依基督教的国家才是主权有效,不贩依者只是对其没有办法而已"的观念,以基督教沙文主义的方式,以人道主义的名义,仍然保留在基督教社会之中。
即使是在教皇国的年代,教会也不会直接掌握地区主权的运作,信仰基督教的地区,则可以在教皇国的政治版图中,得到"神圣不可侵犯"的保证。这是欧洲有大量细分的小国的直接原因,(另一个原因是欧洲的海陆分割的地形)。今天以欧洲列国为蓝本的地球主权世界,实际上是教皇治下的基督教世界中的"自治区"之间的关系模式,通过教皇的道德权威而维系

新教之所以胜于教皇国和西班牙加尔文教派(加尔文也归属新教),在于其承认了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从而对于花钱推广基督教这种无私的信仰事业,也会斤斤计较"别花俺们纳税人太多钱玩正义"。美国独立之初,由T.杰斐逊起草,经J.麦迪逊成功论证的《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案》(1779-1794),是基督教宗教史上,堪比路德宗教改革的第二次革命。其世界历史的意义有过之而无不及。

路德新教是站在基督徒的立场上,独立于教皇的权威。从现代的标准,马丁.路德是一位持宗教歧视立场的极端分子、种族主义分子。纳粹的政治意识形态,很大程度就源自于马丁.路德。但在当时的社会状态下,如果马丁路德声称"基督教不是普世,犹太人与基督徒平等"的话,非但不能得到德国教众的支持,恐怕路德本人,都会象胡斯神父一样,被绑到火刑柱上烧死

J麦迪逊本人是一位虔诚的圣公会信徒,反对的正是圣公会国教的主张,维护着清教徒和天主教信徒在内的信仰。麦迪逊就反对基督教成为国教的《请愿与抗议》中明确指出,无论是政府的权威作用于宗教,或者是宗教的作用服务于政府;自由就不再是自由,私有财产就不再是私有财产。麦迪逊是第一个清晰阐述了人权,完善了杰斐逊《独立宣言》中空洞的"自由,民主,平等",避免混淆于人道主义的人。

在1900年以前,欧美最激进的思想家的大脑里,仍然没有人权的概念。基督教的普惠式的人道主义,与围绕着"私有财产和个人劳动力资本"的人权概念的清楚解释,始自奥地利学派的米塞斯。但正式将"对自已负责是人权,对别人负责是人道主义",区分人权和人道主义的,笔者可能是第一个。至少笔者完全独立地通过角色对象的方法论,概括出"人权"的对象定义交换创造价值的社会框架。

站在18世纪独立战争前夜的美利坚,杰斐逊的《独立宣言》中的"自由,民主,平等",在原理上是无可质疑的;直到马克思主义所代表的平均主义民粹,也声称自已是独立宣言的忠实门徒为止。无论是北欧的社会主义还是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都与马克思主义一样,声称是"摆脱资产阶级控制的""独立宣言"所称的"自由,平等,民主"。理由正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不患贫,患不均"。

杰斐逊《独立宣言》在法学原理上的漏洞,是站在21世纪初的人权对象角色的方法论上,才能看出"你我他的利益"的不相同。正是由于同样的漏洞,卢梭"自由,平等,博爱"才会一字不换地变成希特勒先生《我的奋斗》的一部分。身为无产阶极根正苗红的希特勒先生所奋斗的,正是他眼中的先进民族,带领全世界穷苦者摆脱资本主义的犹太人的压迫和剥削的民主,走向大同幸福新秩序的"民主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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