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汉译政法名词简义和混乱;
民主与专制的唯一标准在是否贯彻绝对的私有制;
美国内战不是中央集权战胜了地方主义;
汉语顾名思义会引起极大的误解,而在对象角色的主谓宾解读下,混淆的概念可以得到最大比例人士的Understand。政法译文中,有一些在完全相反的英文概念,在中文中会译成同一个用词,如“中央集权”;又或者英文中同一个概念,在中文中会变成两个用词,同样也如中央集权。当这些词与专制、独裁这类缺乏特定词义定义解释的“半形容词,又象名词”的汉语词汇混读时,会产生极大的误解。
笔者特指的中央集权指Depostism(Autocracy与之相近),Berucracy官僚主义是专制的社会逻辑结果,专制政体必定官僚主义。Depostism与联邦主义Centralism有根本的不同。但在中国汉译美国政法文献时,则一般性把Centralism和Centralist(联邦主义者)译作中央集权,而又把Federalism(国民主权论)也译成联邦主义,而Centralism & DisCentralism其实都是Federalism的选择项。
Centralism同样译成中央集权,却可以是民主政体选择的权力分布。其本来含义是“对政府的授权和责任,主要落实在联邦一级的政府机关”。越是小国,这种趋势就越明显。小到新加坡文莱这样的袖珍小国,又成了“专制政体也可以繁荣安定”的“论据”了。同样,Dicatator(独裁,独裁官)与Depostism(专制),和Tyrant(僭主,暴君)也有明显的区别。
即使是美国从林肯的内战以来近100年来的历史,一直到里根主义为止,都是“联邦主义”强化的阶段。联邦主义Centralism与地方分权主义DisCentralism相对;后者的意义是“公共权力授权,主要分布在地方一级”。两者都可以成为民主政体合法授权的结果,只需要地方主权经宪法途径,向中央联邦政府授权,并相应保留有监督主权即可。
美国内战的原因,表面上是Centrralism与DisCentralism之争(中央权力重心和地方分权);实际上却是Depostism专制与DisCentralism之争。仅仅是中央权力重心还是地方分权之争,并不足以构成内战的动力。
美国内战实际上南方的分权主义者DeCentralism被奴隶制绑架卷进了战争;北方林肯共和党的Depostist(专制主义者)借用联邦主义的名义,联合了Centralism,征服了南方的分权主义者Decentraism。而在内战后40年中,南北方雄厚的Centralism势力又通过政治途径基本战胜了Depostism,保持了合众国今天所见的联邦主义形态。(美国近代史谐南北战争的段子暂停,日后继续)
而Depostism(专制)则是未经授权的,中央拥有压倒地方,强令地方执行未授予中央权力的政策。这就是专制,或称中央集权。同样,AutoCracy与Dectator,中文直译都是“独裁”,意义是有不同的。前者是未经国民授权的,是君主制的政治基础,即君权神授。而后者则从其产生之源,是国民授权应付强烈突发性危机的。如古罗马全面战争时期的“独裁官”,中译“狄克推多”。
同样,Democracy(民主)也常常与Populist(民粹或平民主义,此两者本身也有歧义)混淆,两者又与Liberian(民粹运动,解放运动),后者实际上也与Freedom混淆。无论是在马克思主义还是基督教文化之中,人权(Human Rights)与humanitarianism的关系,就一直混淆。不但汉语中人,由于信仰的障碍,即使是英文人士之中,完全搞明白其中关系的人,也不算很多。
这些细微的区别,在民主政法的意义上简直是南辕北辙。但是在汉语译文的混乱和有意无意的混淆之间,在阅读和引用汉译文献时,又用直观的“一个人决策是独裁,问问大家叫民主,很多人七嘴八舌叫很民主”地意会,就会引起很大的混乱。专制或民主,只有一个办法识别,就是是否基于绝对私有制的授权。私有制本身就是产权内绝对集权的;经私有制的授权就是民主,未经授权的,就是专制。
用简义的逻辑公式表达 (专制 Vs 民主)的关系:
Federalism alias Democracy Power
{Centralism or DesCentralism or even Dictator}
beyond Privates,authorized by Citizens vote in Disctricts;
Vs
Depostism alias Royalism Power {Berucracy under Autocracy}
autorized by anything but beyond Citizens;
what anything , ep 上帝,人民,群众,先进性,工人阶级,社会,进步,平等,公平,自由,人权……,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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