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美国税收和关税反映的美国政治;
美国的土地房产税:房产税不是财产税,是特许权税;
债台高筑小政府,是美国两百年政治传统;
高关税尽管得到北方工业集团的拥护,实际上是伤害了他们的市场;也激起了南方农业集团的反对,总体上是得不偿失,还不如发国债。无论汉密尔顿本来的打算是高关税不是低关税,开征关税时只能从5%起步。最终在杰斐逊党主政下,也就控制在5%的水平。可以认为,是代表北方利益的汉密尔顿制定了美国关税,是代表南方利益的杰斐逊将关税保持在低水平。
对于南方农业优势产业如棉花,由于是当时主流工业丝织的必须品,土地税只需要加在出口价格上就行了。由于美国当时所得税和人头税因为宪法限制而非法,因此从税项设置看,对北方不利,这也导致北方不得不大量进口欧洲农民工,压倒劳动力成本。这样就拉大了白人之间的南北贫富差距,而北方又会对“关税不够高,保护不了民族工业”怨声载道,——>当时是李嘉图主义的时代。
由于美国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程度依赖于关税,因此19世纪的美国关税的高低,很大程度上与美国政府的大小,基本上成正比例。小政府低关税,这种情况一直到A.杰克逊主政,初步结束了弗吉尼亚王朝后才开始改变。美国另一项重要的税收是继承自英国的消费税,对于工业也有抑制作用,不良后果后来也同样被归咎于奴隶制。而事实上,南方人口虽少,贡献的消费税比北方多。(南方更富裕)。
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的土地,十倍于老十三州。因为英王詹姆斯颁给弗吉尼亚特许状的是“从大海到大海”,(弗吉尼亚首府也称詹姆斯顿,“Virginia”记念老处女伊丽莎白女王),所以乔治三世将弗吉尼亚领地重新界定于阿山脉以东,是弗吉尼亚举旗独立,换得自由向西拓展的权力的原因之一。由于马里兰等坚持分赃,阿山脉以西最终被杰斐逊定为新州领地,而不是由旧州瓜分,从而缔造了新的美国。
如果按照天朝张五常的思维方式,搞土地财政卖高价,(乔治三世的设想),就不会有今天的美国了。T杰斐逊(注意不要混同前文的A杰克逊,前者是1800-1808年执政,后者是1828-1836年总统)采取了放水养鱼的方式,并成为美国传统。土地拍卖虽然有点收入,但可以说美国自诞生以来,土地拍卖收入连管理拍卖的成本也赚不回来,基本上等于是白送。
但土地送出后就产出征收的土地税(相当于中国的农业税,后来演变成房产税),就构成另一项归属于州的大收入。T杰斐逊将原属于联邦的土地资源,几乎免费送给欧洲移民,扶植了大量新州而将收入归属于州,等同于是国有土地的完整的私有化过程。对于构筑私有制的美国,意义不亚于独立战争或美国制宪本身。近来天朝打算开征的房产税,估计是向英国-香港和美利坚的传统学习的。
表面上看房产税是财产税,实际上是“国家土地特许权税”。在香港的房产税称为差饷,专用于社区的居民福利。在英国传统上,由于土地法律上属于英王(相当于美国的州长/州政府,而不是联邦政府),通过特许权交给领主承包,领主要上缴部分收入;后来演变成按土地产出征收10%的十一税。美国继承这一传统,将税收降到1%-3%,归属于州,今天专用于地方社区教育。
因此房产税的前身相当于中国的农业税,在美国低于中国历史上最低的文景时代的三十税一。但是对于住宅就没有产出,也不乏人把土地圈成自已的住宅,这样就演变成美国的房产税。由于归属于州,所以不同的州的计税方式不同,但都会先剔除自用最低居住面积后应税。部分州按实租收入计,不出租就不用缴;另一些州按市场估租收入打个折扣(一般是三四成以下)应税。
主要是各州地方主义抗拒的缘故,美国的州的税收不高,联邦就更是入不敷出。林肯代表的辉格党激进派,用反奴隶制的名义取缔州的主权独立,也不为无因。美国政府债台高筑是有史两百年以来的光荣传统,仅在格兰特缩小规模后到克利夫兰时,才偶然有政府盈余。赤字主要就依靠内外国债,债主又主要是英国人为主;对内美国政府开设银行卖银行券,并承销国债,手段与今天卖美元,一个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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