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权益归于个体"——>自已永远是个人观点的唯一权威;
历史不是"细节理性主义"的权威;大历史观不是也不信赖权威;
大历史观先验的目的是否定历史学派"借古喻今的权威";
笔者的思考题,不是为了考倒同道的朋友,是自已有所感悟后,推荐朋友们也加以思考,看看是否与笔者得到同样的结论。彼此任何结论都并非标准答案,仅仅是彼此校验各自的逻辑和方法论,是否接近一致。笔者博客虽然高朋罕至地冷清,但却是毛左民粹,怪胎和稻草人的丰饶牧场,对于"有中国特色的罗伯特规则",可以说习以为常。笔者无法担负起治疗顽固精神病人的人道主义责任,真正让笔者认真思考该问题的,是从诸如易中天或者杨恒均先生等人的,而笔者仍然对他们持有某种尊重的人士的显见错误。
易中天在为韩寒辩护时曾经说:"有些人预设结论(要革命),猜度别人发言的真实动机(指方舟子指责易中天为韩寒辩护的动机)"。如果是从朋党相援的角度上说,笔者至少在韩三篇一事上,与易中天先生"是一伙的","观点是一样的",易中天先生所信仰的伦理结论又是广为人知的"讨论问题不要预设结论(真理越辩越明),不要猜度嗢人发言背后的用意(罗伯特议事规则)",但是又显然地可以混淆于出没于笔者博客的稻草人提供的哲学难题:"不要预设个体利益是不可侵犯的,不要猜度反人权背后的用意"。
简单思考题:易中天所引用的知名断言,为什么可以轻易偷换成相反的意义?
同理,当笔者在反腐败问题上,开始解释曾经拥有世界上最完善的反腐败机制的明朝,能够史无前例地实现了亡党亡国亡天下的成功经验时,也不得不面对"大历史观的历史解释,与马克思主义等历史学派",在逻辑上到底有什么根本区别,同时免于仅仅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扣帽子"资产阶级的历史观,资产阶级的经济学"的反唇相讥?该问题因为实名制曾经被周立波等先生误解——>笔者不断定周立波是一个左棍——>而且易中天等也是实名,因而显得非常现实:为什么毛左和易中天能实名,但是强制实名制,就必定只能是侵犯人权?
上述几个问题似乎是各自独立的,没有明显的逻辑联系;但是如果您真的理解了"默认权益归于个体"的沟通学,那么就可以发现上述几个问题是逻辑一致的,与"不加怀疑打倒一切权威"完全一致的同一逻辑结论,在不同方面的表现;而已。笔者愿意花几篇博文,详细解释思考题及其相关的逻辑关联,笔者视之为是对易中天等先生的尊重,尽管易中天先生可以视之为批评。笔者自已感到应该自大一点,具备社会学常识又接受过对象逻辑训练的人毕竟是不多的;笔者感到如果自已不试图解释该问题,可能要过许多年才有人能够解释。
ps:如有对笔者解释不满意者,左棍会攻击笔者,同道会
如果象黎鸣先生"证明了四色原理"那样,在个人哲学里引入一个断言就"证明了",那么上述思考题也不用再解释了。问题是哲学不是黎鸣先生的专利,反而是马恩毛狗辩证法的专长!你能引入断言,你能违背单一断言的逻辑规则,马恩毛左就不能够扣你任何大帽子(不知的断言),这种多逻辑系统扣帽子的本事,在笔者博客中还经常被毛狗用的稻草人的亲爱方式"我是你们一伙的"得以充分的发挥。大历史观的个人主义基础,很多朋友已经明白了,但是是否能够用几句话,简单地让其他读者一目了然,还要各自努力。
以上最根本的逻辑依靠就是人权断言之"默认权益归于个体"——>自已永远是自已观点唯一权威!在沟通上则衍生出来的不同的逻辑分支,可以简单表述为"不加怀疑打倒一切权威"。由于个体匿名者,不存在任何官方可以授权的依据,因此本身既不会成为权威,也不能阻止任何人将匿名的观点当成权威炮打。如同本博的左棍和稻草人,无非是证明笔者不是权威而已!历史学派的要点,就在于把历史用作证明现实的"权威"。大历史观是先验的,目的是否定任何"历史证明的权威性",即"借古喻今论今",不可能是别人权威。
附前文思考题:
每一种新的主义(如经济学)出现,都要重写一切历史(米塞斯语),大历史观其实也是对历史的重写;请问与传统的历史观(如历史学派)或凯恩斯主义重写的历史(如白银帝国),逻辑完备性上,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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