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棍只可能是在法治中的民事诉讼的原告代理律师;
"逐利的讼棍"对公平法治的积极意义不可代替;
恶法的危害不是讼棍的创新;黑客的入侵是对安全脆弱的提醒;
资本主义法治的关键是不是立法,而是"废除恶法";
只要明白司法诉讼存在着被告利益,原告利益,法官职业利益并不等同的角色主谓宾,辩护律师不可能是讼棍,就是明白着的常识。如果不把政府为主角的法家暴政(政府本身是讼棍)算在内,那么个体的讼棍如果真的存在,只可能出现在民事诉讼原告代理律师的角色之中,但是,却绝不等同于,原告代理律师就是讼棍。最简单的比喻就是,悍匪必定存在于有行动能力的正常人之中,但绝不等同于正常人就是悍匪,或者只要是正常人,就一定会成为悍匪。有趣的是,后者正是法家暴政在逻辑上的假设,所以帝国要监管每个正常人!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原告代理律师作为讼棍 ,的确利用了恶法总是大多数的现实,利用了恶法中的漏洞,就一定是对公众利益的损害吗?难道不是向公众,提醒恶法的存在吗?至于公众坚持"祖宗那一套,不学资本主义那一套",甚至为恶法被恶意利用摇旗呐喊,能怪被诬称为讼棍的原告律师吗?这个道理实际上就是"不要杀死送来坏消息的信使"的生活常识。如果没有恶法,如果司法程序没有漏洞,讼棍是不会成其为"有害"的。讼棍把恶法昭然于世,正是"讼棍"(假如可以这样说的),正是讼棍对资本主义发展的贡献。
讼棍是逐利的,从道德上是可恶的;但现实作用却是积极的。不必鼓励讼棍,但也不必将其妖魔化化,只需要按其送来的坏消息,把自已的漏洞补好,容许讼棍的存在,也就成为资本主义的积极因素。这里又可以体会资本主义无比的优越性:绝大部分看似恶劣的,不可容于公共利益的恶人恶行,根本不必改变其本性,就可以变成资本主义共荣的正能量。相反,几乎所有本来是很正面的,如公知吧;在社会主义的机制下,都变成了足以让社会竭斯底里的负能量!正是这样的机理,构筑了资本主义的欣欣向荣,社会主义的黑暗地狱。
IT安全技术业界中,关于黑客和电脑病毒的积极作用的观点,可以帮助说明这个机理,(只是举例,不是作证)。黑客一般被指为道德恶意的,但除官方黑客和官方制造的病毒以外,黑客一般不具恶意;——>这不重要!重要的是,黑客提醒了安全漏洞的存在。这就象感冒的讨厌的,有病的症状是讨厌的,但那是送来坏消息的信使,而不是坏事的本身。正是由于有这样的坏消息,因此我们懂得注意自已的健康,注意自已的电脑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从而把极少数的恶意(如敌国),可能的恶意带来的危险,降到无关紧要的水平。
如同健康的关键,不在于是百毒不侵的机器人,而在于可以感受自已身体病变,而采取必要的调理措施的智慧人;电脑信息安全的关键,也不在于我们是先见之明的上帝,预先堵住所有安全和入侵的漏洞,而在于我们可以先行备份重要的资料,隔离特别重要的运行,对黑客和病毒报来的安全漏洞预以重视。将黑客和病毒视同犯罪,只不过是削弱了这一自然形成的更安全的机制。安全被恶法削弱,那么真的出现(时间上总有必然性)极具恶意的黑客,就可能从完全缺乏防备的安全系统中,控制一个核国家的导弹发射,并非完全不可能。
因此资本主义的法治,最关键之处,并不在于"立法",而在于"废除恶法"。对于原告律师而言,比道德上声讨"讼棍逐利",要重要亿万倍的事,是尊重讼棍的成功,废除讼棍因此"成功"的恶法。废除恶法的方式,可以通过立法部门(国企)动议废除,但是这一过程,一般比较缓慢,也只能针对级别较高的恶法。如1931年美国废除了宪法第21修正案(响应基督教女权运动的号召,禁止美国男人喝酒),更经常的也是更广泛的,则是通过辩护律师的成功辩护,经陪审团裁定恶法无法后,作为援例依据,从此恶法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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