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9日星期六

中国在钓鱼岛问题上无理取闹 颠覆西方价值观

钓鱼岛的价值观冲突不是意识形态的冲突;
由钓鱼岛争端理解私有制如何实现和谐社会;
把钓鱼岛意识形态化,日本将没有任何选择

钓鱼岛在天朝帝国颇为造作的激动,实际上是传统公有制观念无视私有产权,与私有制社会私权不可侵犯,两者之间水火不相容的冲突。彼此的确希望降温此冲突,但是公有制与私有制则导致了彼此无法让步和妥协。自古以来两个公有制帝国之间这种鸡毛蒜皮的领土争端,都很难在剑拔弩张中解决;除非一方战败输了本钱,然后称之为"不平等条约";今天的全球力量主流却是私有制社会

钓鱼岛上体现价值观的冲突,绝非马恩列斯毛所称的"意识形态的冲突"。公有制是建立在意识形态即所谓信仰的基础上的,但是公有制本身是社会的组织形式而不是意识形态;至于私有制从来就不是意识形态;如同人权从来不是特权;科学从来都不是哲学。钓鱼岛争端表现出公有制帝国一方以意识形态的口水仗的攻击,而私有制一方仅仅恪守私权的自卫,貌似咄咄逼人之间,其实是中国的不利之处

钓鱼岛上体现价值观的冲突是全面而根本性的;以致于普中华之下,都以为中国必定是极其理直气壮,持异议者也多以息事宁人的勇气,自以为对日本以极大的让步谓之"妥协",而极少有人能够以易位思维的方式,理解在对方乃至在全世界主要的力量核心之中,(所谓非洲野人部落的几个小报编辑"支持中国",forget it),实际上以同样的no doubt,同样认定是中国方面,无理取闹故意炒作。

除了土地公有制与私有制现实制度冲突,钓鱼岛争端上还反映出中国传统文化,还没有理解"法治"的基本常识,不理解私权争端的处理方法,更不理解法治对私权争端的裁决,并不是"正义的标准答案",而是对彼此和解的妥协的建议。如果通过钓鱼岛争端,能够让更多民众了解私有制社会,独立于公权的私权在争端中是如何限制冲突发生,在有价的妥协中消饵仇恨,就可以理解和谐社会是怎么诞生的

如果没有私有制产权的(法学)常识,甚至仅仅是从"私权公(王)赋"去理解钓鱼岛中的私权,将无法理解《假如日本割让钓鱼岛怎么办》,理解其中关联的人,恐怕大脑会"嗡"的一声,刹那没有了主意!——>不可能有解决方案!假定中国拥有钓鱼岛的主权,而不接受钓鱼岛地主的私权是不可侵犯的,即坚持土地公有制,"国家不承认日本地主拥有的私权",那将意味着暴力搬迁是完全合法的

这就是当年帝国党枪杆子里得天下后,对全中国的私产国有化的依据。无论是属于对华友好的外资(否则不会对中国投资)还是民族资本家和地主的资产作国有化的依据,即"新的国家没有承认私有的财产权"(私权公授)。所以钓鱼岛争端之中,如果是马恩毛左的老中青粪狗采取民族主义立场,还算得上是前后一致;那么一些自称追求"民主,自由"的"右派"也成了左狗爱国鬼子,则真是不知所谓了

反之如果承认日本地主的私有产权,将意味着该原则将动摇全中国公有体制。至于该产权的历史采得途径,是否应该补偿其他的私权所有人(也即抢劫的赃物,但无主的公地不属赃物),那必须是在承认其当前私权的前提下,而且补偿限额不应超过目前拥有其私权价值。后者是两千年前哈德良时期的罗马法原则,即任何人获得的遗产/赠产所承担的相应债务,或其他赔偿责任,不得超过该财产权本身价值。

因此除非把钓鱼岛作为一个"日本地主的特区",否则钓鱼岛真的割让中国,将意味着全中国的土地公有制变成完全不合法!如果中国允许"日本地主特区"存在,则何必将钓鱼岛的主权收回来呢?资助私人买下钓鱼岛的私权(主权属于日本),能花几个钱?如果中国必须侵犯日本地主私权,那么日本政府将完全没有选择,否则同样意味着颠覆西方整个价值观。可以参考《拯救小私瑞恩的八个公家大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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