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6日星期六

国企本质是对国民的税收工具

国企不能够卖,股市不是隐性税收的场所;
不能卖的国企IPO,意味着国企可以卖无数次;
已经上市的国企股票,相当于无价值被炒作的筹码,"零和";
国企(交易所)"鼓励炒作""管理炒作"维护一系列池子,可以减缓通货膨胀

 

股市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股市是投资的场所,不是变相税收的场所。在市场经济中国有资产不值钱(被称为国有资产流失),市场经济中也不能容忍国有垄断特权(行政垄断),这些客观限制,决定了(国企=不值钱的国有资产+不能卖的垄断特权=国进民退)是不能卖的;也是不应该上市的。上市就是卖,拆散了卖也是卖。国企只要是卖,不是不是欺诈(强卖不值钱的国有资产)就是卖国(不能卖的垄断特权"卖了"),否则仍然是欺诈(不能卖的垄断特权,随时让政府收回去)。更何况妖魔化散户打压民企,为卖国企腾钞票

当不能卖而强卖(股市服务于国企改制)时,股市也就成为一个隐形税收的场所。这就是A股熊遍全球的原因。国企之不能卖,也就从市场经济的可行性上,根本上否定了"用国企回笼滥发的货币(消化寅吃卯粮的税收赤字)"的可行性;——>注意,是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如果按照"中国梦是有个好主子"的官喉正解,主子乱花钱那也是为了奴才们的中国梦,主子赤字危机了奴才当然不能再有私心。主子加税的权力是绝对的权力。通过股市圈钱的隐性税收是税收,派兵丁抄家也是税收,说不上那样更好更坏。但那不是市场经济。

这样就回到了先前的理由(现在已经是结论),"因为国企不能封装成本,因此不可能使用(国企=行政垄断+宏观调控)直接解决m2流动性过剩的灾难"。用欺诈的方式,把国有股权卖而回笼滥发钞票的流动性,从市场经济的角度上,根本不可行;换言之,如果枪杆子强而行之,经济将会崩溃,此卖法也不会有可持续性;结果仍然是不能卖。如果有点"没有短缺限制的结论,必定是错误的"的自觉性,将发现,因为国企垄断政策是可以收回来的,而不值钱的国有资产在被废弃后,还可以重新买回来,意味国企其实可以卖无数次

国企不能通过无数次地卖股权回收钞票,直接地解决滥印钞票乱花钱导致的m2爆处,从而再为"货币宽松制造余地",——>无疑,财经五毛和权威的统计数字,必定会象今天耳熟能详的那样,继续擂鼓助威;那么间接地解决行不行呢?用周小川显然有点理解的概念来说,"经济中还有许多池子"(注意,前文已经证明,国企本身不是池子)"池子滞留流动性,就能避免通货膨胀"。国企本身不能卖,但让国企组织并维护起一个个池子,不就可以让滥发的钞票留在池子里,避免了显性通货膨胀,让凯恩斯主义能继续拉动m2增长了吗?

所谓卖国企就是国企的IPO和增发;已经卖了的国企再转手,就不是钱回到政府手中的"卖",而是炒作。因此国企股的转手炒卖,就是一种国企可以通过造假帐和政策配合炒作而形成的池子。类似的还有交易所,无论是股票交易所还是期货交易所,还是天津的文交所,或者工商银行的纸黄金……;甚至包括证监会本身,其实就是国企!这些交易所本身是国企,并没有卖;而只是"管理着"被中国特色称为"市场"的那一个个池子。按此定义,所谓土地财政中的(地方)政府也是交易所的国企角色,管理着炒卖商品房这个大池子

尽管我们知道国产的CPI统计数字,有很大的水分,但是如果不考虑持续通胀的危险的话(即不考虑货币传递到通胀的时延因素),过去一年的食品物价大约只是与m2的增速相当;而近十的生活物价上涨也比m2增速要低。这种"低",第一显然与经济生活中的池子有关,第二,与经济确实可能有点增长有关;第三也与国家鼓励"官方池子"的炒作有关,如地产财政和地方债券交易(地方融资平台),就在事实上至少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鼓励。只不过不存在任何办法,可以界定此三者之间的权重,因此也无法界定"官方调控"的效果。
ps:本文完成于一年前,当时郭树清同志执掌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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