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7日星期日

中世纪农奴庄园的游戏规则

中世纪农奴庄园的游戏规则;
国家是国王的私有财产,庄园是领主的私有财产,农奴是领主的私有财产;
"不要问国家对你做了什么,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的法理来源

从人类历史中找一个最接近于东方农业运作模式,就是中世纪欧洲的农奴庄园。反对户籍制度的人,声称"户籍制度"下没有迁移自由;他们错了,在中世纪的农奴庄园里,只要服从领主对农庄社会内的管理,那么在农庄内是迁移自由的,直到领主反对。相反要进入自治行会/自治市的城市户口,就步步艰难。民主革命后也是城市打工易,要得到选举权难于上青天。(1860年要求年入500镑)。

领主也会尽力避免农庄内的贫富差距。自然领主和他指导的代理人,总管/主管/司库等是为农奴服务的人,他们的财产是庄园内的公共财产。领主在庄园内也是法治的,设有庄院法庭。所有判罚都按中世纪英国普通法执行。法官一般由庄园领薪的行政人员兼任,与天朝的法庭要讲政治,道理一模一样。庄园法庭还有农奴推选的陪审团。如果陪审团和法官,让领主认为是腐败的,还会严惩司法腐败

庄园所有农奴生活方式的任何变更,比如说送儿子学神学,或者多垦荒地,……,都要向领主申请,交纳种种许可证。庄院法庭构成了领主一大笔"国库"收入。庄园农奴是不缺信仰的,每周都要做弥撒,所有收入都要将十分之一变换成税后上缴庄园内的教堂。如果刨去生存所需,十一税相当于农民家庭积余的50%以上。公社书记(神父)一般是领主的直系亲属,或行政人员兼任,但与领主平级。

从中世纪的农奴庄园,再去理解东方帝国的改革出路,就容易不过了。不过世界各国都有特色,比如东方是中文的,英国是英文的,东方的儒教可能有着基督教所不具备的神奇功效。如果另有无私信仰人士们,认为两者并不等效,东方社会实乃开天辟地的社会主义优越性,行政人员是特殊材料做的,不能因为机理类同而视为巨型农奴庄园。则实体经济学的所有逻辑到此为止,无需再争辩;信你的仰就是了。

所谓领主,在英国并不止"公侯伯子男"五级,骑士以上还有一个vavacount;骑士一般没有独立地产。国王有自已独立的王家地产,国王自已是自已地产(庄园)的领主。教会也有自已的地产,教会自已是教会地产的领主。按约翰王跟英诺森三世闹别扭的1209-1213年代收教会地税的数量估计,教会地产是国王自有地产的两倍!这是在英国!而在法国,教会的比例还要高出一倍以上,在德国更高!

男爵以上领主有两百来个;这些领主就构成了英国上议院的世袭议员,是贵族党内民主。各自的领地庄园,对他们来说是私有财产,但必须对国王尽封建义务。而在庄园内部,领主的财产就是公有财产,农奴的人身和财产,法律上完全归领主所有。农奴结婚必须得到领主的同意,还要为领主的批准,交一笔数量不等的恩准费。不过传说中的初夜权,一般认为是文学作品,并非真实存在的历史事实。

农奴尽管结了婚,但并没有生育的自主权。人头税和高额均贫富的各种税收,可以保证婴儿的死亡率达到75%以上。过多的男丁没有土地可分的话,领主可以将给卖进国王的军队,或者弗吉尼亚垦荒团之类,得到一笔收入。农奴就算被恩准与自由人结婚,仍然没有生育自主权,所生的子女如果不是农奴,(双亲中自由人一方)就必须向领主购买子女"属于领主那一半"的血液,子女才是自由人

用"不要问领主对你做了什么,问你为领主贡献了什么"来描述中世纪英国农奴的传统地位,是非常恰当的。但是自由的农民仍然会寻求成为农奴,——> 注意,是自由的农民,而不是自由的行会师傅!因为自由的农民没有领主的保护,实际税负还要重得多!国王是领主们的领主,那么"不要问国家对你做了什么,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它的法理出处,还需要更多的解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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