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7日星期日

中世纪农奴庄园为何必须出口导向?

农奴庄园为何必须出口导向?
简单的农产品出口模式与复杂的(农——>工)出口模式;
不能解放农奴的政策患得患失处;解放农奴的逐利的诱惑

交换创造价值的经济学规律,决定了农奴庄园的存在意义,必定是以生产为导向的,又必定以内部压榨为手段,低估自已的资源,半卖半送地"强卖"给任何买家,积蓄买家使用的彼岸货币或产品。这种经济规律决定的人类行为,并不是某一国的特色,而是从古埃及到东方傻逼大竞赛时代的所有大大小小的农庄庄园/庄园帝国的基本属性。而不会因为东方帝国的贵族们,是特殊材料做的人而有所改变

小型的、简单的农奴庄园业务,是压榨农民的劳动换取农产品的出口;(国内市场对于农奴庄园来说是出口);复杂的农奴庄园业务就是一个大大小小社会;压榨农奴的农产品供应庄内城镇的手工业工奴,由工奴生产手工业产品再出口,换取高得多的出口利润。这种两维的出口模式,可见于明亡前的后金,沈阳一条街的兵铺装备了后金军精良的武器;也可见于同期英国/法国/德国/俄国等的工业化。

由于手工业相对是个技术活,不象农奴庄园,可以用皮鞭提高生产效率。因此手工业如果成为国家出口的需要,一般都会获得半自治权甚至完全自治权。相反当农民工加工业或者采矿工这类不需要特殊技能的"工业"可以获得利润时,皮鞭就表现出先进的生产力!东方的包身工和南美的米塔奴役制,或者雅典劳里昂银矿的奴隶矿工,就变得有利可图。张五常先生对这种奴隶被就业的恩典,显得情有独钟

因此农奴庄园的农产出,并不一定直接供应国际市场,而可能用于供应内部"地位高一点"的工奴的食品所需。此时领主会更关注工奴的生存状态和工作条件,而宁愿牺牲农奴的生命。即使在毛害年间,几千万新生工奴辈所遭受的饥荒生命损失,也是最小的社群之一。有趣的是,明明是领主控制了农奴庄园运作,利润体现为领主手中的黄金白银,但所谓剥削的道德责任,却落在所谓资本家"逐利"的身上

对农奴的解放,意味着放弃出口导向的模式。否则缺乏了农奴阶层提供的廉价劳动力(如农民工)和相对廉价的农产品,遭受爱国主义剥削的工奴将无法生存!直接的表现是自治/半自治的出口承包单位出现本币结算的原料成本上涨,工资上涨和劳动力紧缺,今天称为民工荒。这种压力导致领主领导层,对于放弃出口导向的模式患得患失,而不敢放手解放农奴。尽管这些贵族可能很同情农奴的悲惨命运

无论农奴庄园的产权是属于某个贵族领主的,还是属于国家的(即属于国王的,或者"更民主的"教会党组织),庄园的日常经营管理,仍然是在(神父/牧师/总管/主管/司库/庄头)的行政人员的管理下,都是支薪的,在财务上向上级领导报告。这几级人员相当于东方帝国乡镇的(公社书记/文书/社长/税务局/大队长/生产队长)。无论是否承认公有制是产权所有人缺失,但显而易见的是,基层运作雷同

庄园的管理不象耕田锄草一样,可以用皮鞭教育上班的精英。而文化教育又不是人人可以接受的,这样公有制的庄园管理就必定构成了事实上的世袭的农村基层的有特权的贵族,(相对于农奴而言)。所谓普及农民教育,一来不可能(因为社会成本问题),二来不必要(奉命耕田无需高学历)。最重要的是,如果农奴教育可以让农奴轮流当干部,(有必要吗?公平?),那为什么不让他们自已管自已呢

公有制的庄园管理的悖论,就在于它建立在"农民太蠢,不能自已管好自已",所谓"将土地交给农民,农民就会挨饿"之类。因此公有制必然构成世袭的贵族和需要贵族"向弱者倾斜"的贱奴;否则就将面临,为什么不把过大的庄园土地,分给农民,向农民收税,从而避免了庞大的庄园管理人员的行政成本的开销,也避免了庄园领导不能兼顾每一块田的耕作优劣呢?最终就是,解放农奴更有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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