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2日星期五

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混淆了奴仆和奴隶种植园中的强制劳动力

罗马共和国体制类似斯巴达,但没有被剥削压迫的奴隶;
罗马贵族比拉西第梦人富,不剥削平民,不剥削盟友,还救济平民

罗马的奴隶的出现在中后期,法律身份相同的"奴仆"与奴隶不相同;
奴仆可能获得自由,奴隶不可能直接获得自由

将奴隶制复原为"奴隶主的人道主义 vs 奴隶的感恩图报" 的社会契约,就可以理解罗马共和国类似斯巴达的社会层次建制,没有被显著宣称压迫和奴役的美塞尼亚人(希洛人),但是罗马贵族却显著地比斯巴达的拉西第梦人的生活水平更高!罗马贵族仅占公民总数的十分之一,但是如果以为罗马贵族是"压迫奴役90%的平民以自肥",则是把封建社会的体制意会成罗马制度。罗马贵族非但不压迫平民,不从平民身上抽税,甚至还出钱出力救济贫困平民!仅仅是把平民排除在政治决策,包括军事外交和城邦司法等公共事务以外。

罗马贵族至少在布匿战争以前,是自给自足的,其产出就是罗马贵族群体中的金字塔世族组织,它们只占罗马公民(不妨视为人口比例)的10%!这是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被阶级斗争理论经常搞迷糊的要点:罗马贵族不但包括元老和家族,还包括他们的依附民,食客(客民)和被释奴隶。由于要抵销罗马公民大会上,平民数量上的优势,罗马有释放奴隶,转变为主客关系的习惯。罗马贵族内部的奴隶制是不稳定的,总是迅速地转变成被释奴(客民),类似于邓改革后的包产到户;以致于后来增加释奴税,阻止曲线入籍罗马的奴转非。

罗马贵族不但不压迫奴役平民,罗马也不压迫和奴役同盟城邦。拉丁同盟公民,具有与罗马公民同样的个人权利;他们的贵族一般已经被吸纳进罗马公民,甚至贵族阶层,如凯撒的尤利乌斯家族;罗马不干预拉丁同盟城邦的自治事务;也阻止拉丁同盟城邦彼此间干预对方内政;如同罗马贵族排斥平民于城邦政治决策层,罗马在强调罗马与拉丁同盟的军事外交条约以外,仅仅排斥拉丁同盟于决策层以外。战役时罗马与拉丁同盟各出一半兵,(拉丁同盟人口是罗马十倍,即罗马兵役负担是拉丁人十倍),战利品也与罗马平分。

罗马对拉丁同盟(一起当兵,不作奴役)的政策,也贯彻到土斯坎等意大利同盟者的身上;仅仅是在战利品上削减。罗马从外邦收取事实上的赋税,始自南意大利大希腊区的城邦,在汉尼拨战争中反叛后的惩罚性政策,实际上就是把南意大利的希腊人收为罗马的受庇护制,等同于主客庇护制。这种庇护制从大希腊起经西西里,再到撒丁,然后随着罗马的胜利,扩展向西班牙和非洲;最后覆盖向希腊本土。从撒丁开始,罗马开始捕捉不能交纳集体庇护金的落后土著为奴隶。这里可以看出分界,能交保护费的,就不会被掠为奴隶。
罗马的奴隶种植园,始自布匿战争后,由加图引入马哥的农业论,始自西西里,才开始出现;与从撒丁岛开始的掠卖奴隶同时出现。由此可见,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论中,以罗马为典型的"奴隶社会"是多么的不精确。因为罗马显然存在两种奴隶。一种是一直存在的家庭依附为主的奴隶,即希腊式奴隶,以债务奴隶(非罗马公民仍有可能沦为罗马公民的债务奴隶),卖儿卖女的奴隶(债务奴隶的替代方法,更为大量)。这种奴隶也大量出现在中国,一直到民国时代仍然存在,甚至毛朝!准确的称呼是"奴仆serv"。

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实际上是混淆了奴仆和奴隶种植园中的强制劳动力。前者的地位高于后者,同属于奴隶的,还有被卖进矿区的采矿奴隶(采矿工作条件差,死亡率高,而且无法逃跑)和卖进角斗场中当菜鸟的奴隶。罗马的角斗士也有两种,一种是表演杀人的明星,基本上不是奴隶,甚至还有皇帝!另一种是表演被人杀的菜鸟,那是奴隶。因此,把奴仆(也是奴隶身份)卖为真正的奴隶,是奴仆们所恐惧的。由于罗马法中,被释奴将取得主人同样的身份,同时征收释奴税。意味着,奴仆还有可能自由,奴隶不可能直接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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