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2日星期五

所谓解放,是让中国人成为领导的奴仆

罗马收取的保护费,掠取的奴隶;
罗马为什么严惩希腊?罗马希腊"文明的冲突"

罗马从战败者敲诈的赎金,归属军事统帅的分配。军事统帅又用其回报自已对军队的许诺,特别是在马略和苏拉的军事改革以后。由于罗马军团的战术优势,因此当时带兵打仗,无论对于统帅还是士兵来说,都是有巨利可图的事业,以致于当马略唆摆元老院,取消苏拉军队出征亚细亚后,苏拉足以此借口,让罗马人组成的军团,反对自已的政府!这是第一次,但远不是最后一次。但按照投降或依附条约缴纳的定额税,则由罗马行省总督负责收齐,向元老院交割,收入国库;用作战争准备(如对高卢)或罗马城邦的社会保障。

如果被征服者约定缴交10%的话,罗马总督巧立名目的勒索,肯定不止这个数。再加上作为行省司法裁判(要收钱,并罚没败诉者保证金)的收入,作为行省总督同样有丰富的收入。恺撒当一次外西班牙总督,就还清了所有的欠款。而罗马征服者勒索的赔款,又总是远远超过战败者所能承受,而强迫向罗马高利贷者垫支,这样就在客观上培养了一个高利贷包税人阶层。而恺撒一旦赦免被征服的高卢的欠款,马上赢得了高卢的忠诚,在罗马内战中平静如水。象希腊那样,本来只是需要交常例,但却反抗宗主,就被降为被征服的行省。
罗马对待希腊人,特别是对科林斯的态度,与罗马对待伊特鲁尼亚人和维爱,对待布匿人与迦太基的态度一样;都是把他们夷为平地,撒上盐,称为被永远诅咒的土地。但是希腊人并没有象伊特鲁尼亚那样,统治过罗马,如同满清曾经统治过中国,对汉族造成的心理自卑的创作;也没有象迦太基一样,与罗马长期作战。不理解罗马主客庇护制的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的伦理学家们(常被称为"历史学家"),对此大惑不解。其实罗马人之仇恨希腊人,不因希腊人没伤害过罗马,如同毛左之仇恨中国人"不感毛恩"视为叛逆(汉奸)。

罗马人与希腊人,对于"平等""解放""自由"的概念的理解,是不一样的。罗马认为自已与盟邦结盟,由自已拿主意,是平等的;希腊则理解之为征服,霸道,——>后者正是他们所仇恨的马其顿政策。就象毛左理解的解放中国人,不是让中国人自由了,而是让中国人成为毛主席领导下的毛左领导下的的奴仆!(注意两个"领导层次");罗马人所理解的解放希腊人,是希腊人依附于罗马,向罗马感恩戴德,每年自动缴付5%贡金的驯服。提洛同盟中的雅典对盟国的剥削是10%!因此罗马认为负担是很轻微的。

希腊人所理解的自由,是城邦基本上就是一个独立的梁山泊,闲情时互相打打仗;罗马人所称的自由,则是要接受罗马主人的仲裁,对罗马和元老院的权力绝对地尊重!只要罗马人不管的地方,希腊人是自由的,只要承认罗马主子,希腊人是个个平等的。只要对比一下,波斯之所谓要征服希腊,无非也就是要这几条权力而已。希腊人欢呼罗马人赶走了马其顿腓力三世的主子大军,没想到换来的是更不通融的主子(在希腊人看来)。在罗马人看来,对于希腊人是关怀有加,比对反复无常的大希腊(南意)的城邦,罗马还要大方。

希腊与罗马的"文明的冲突"是无可避免的。罗马人当然地也会对希腊人的"忘恩负义"暴跳如雷,罗马给予希腊的,几乎就是给予拉丁民族的,只不过多了5%的贡金,而且罗马还因此负担起,救助希腊人于困厄的义务;如出兵赶走马其顿等;如果不严惩希腊人,则意味着罗马视为国家根本的主客庇护制的动摇,也意味着罗马-拉丁同盟的动摇。由此也可以看出,作为罗马主客制依附者的城邦所自动缴付的贡金(如犹太国希律王的待遇),与经由总督的勒索的税款,两者是不一样的。前者不会有附加税,后者是行省,附加税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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